新疆“首虎”女高官任华认罪 消费奢靡大搞迷信(图)
涉嫌犯下受贿罪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任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25日公开宣判任华受贿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任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任华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公司经营、银行贷款、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约4,715万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任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此外,任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任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据官方通报显示,任华第一个问题是“大搞迷信活动”。此外,她还被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购物、高档美容等奢靡消费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通报还提到,任华还“违规参加自发成立的校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