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DA被拒只是第一步,之后还有硬仗!Hurstville居民任重道远
很多Hurstville的居民可能听到清真寺DA被拒后大松一口气,不过作为一名多次和开发商、市政局过招的华人,想提醒广大Hurstville居民,决不可以掉以轻心。
DA的审批过程是,如果有居民反对,那么市政局就会由一个独立的小组Local Planning Panels(LPP)来审批这个项目,如果项目被LPP拒绝,市政局只能遵守独立小组的判定。而这就是本次清真寺DA被拒发生的情况。
之后开发商可以上诉到新州的环境法庭(land and environment court)
根据报道,这次清真寺的开发商已经这么做了!
上诉之后会发生什么,才是本文的重点。我特此根据亲身的经历,来为大家提个醒。
开发商就DA被拒上诉到环境法庭,简单说就是将市政局告了。但市政局应不应诉、如何应诉才是关键。
我自己碰到的情况就是我反对的住宅开发项目本来市政局想批准但经过Hearing后被独立小组拒了(跟这次清真寺DA一样)。
后来过了两个月,市政局的代表律师就发信通知说,开发商上诉到环境法庭后,修改了些原来的规划,然后经过“独立评估”后,市政局有意跟开发商达成和解,批准这项目。
这个所谓的“独立评估”从何而来,市政局没有讲,应该不是LPP。只发信通知带头反对的人参加一个调解会议(conciliation conference)之前的on-site inspection,在这个inspection上,可以有六位人士在法庭指派的 commissionor 面前提供证据来反对这项目。
当时本人参加了inspection并再次质疑此项目。之后市政局就和开发商在法庭的commissionor主持下一起闭门调解。结果就是市政局和开发商达成和解,批准了这项目,最终没有上庭打官司。
换句话来说,开发商告上环境法庭之后,市政局应不应诉,会不会和开发商和解,这个过程是很不透明的。貌似不关LPP的事了。
所以Hurstville广大居民要做的,是要督促市政局积极应诉!顺民意不妥协!
这点不可忽视!因为市政局本来就是支持该清真寺DA的,这次拒绝只是因为LPP的判定。所以恳请带头的人,如王斌会长还要密切跟进市政局。
可能很快,有lodge Petition的反对者就会收到市政局代表律师的来信,通知参加调解会议之前的on-site inspection。若接到信件作为证人,可以在inspection上提出自己的质疑,并提供证据,比方说该DA对于周遭环境、交通及住宅的影响。在提出质疑之前,证人应当对开发商提出的新的修改计划(amended plans),有全面的了解。
所以请相关人士密切注意自己的信箱。这些通知可能会发生在长假期间,如圣诞、农历年、复活节前后,至于为什么可能挑选在节假期间,就不言而喻了。
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大家千万不要觉得为不公而抗争会没用。我个人第一次的反对,就是上面的故事,本来以为DA被拒就赢了,没想到之后市政局还可以和开发商达成和解。之后过了不到两年,傍边又有新的开发项目。经过上次很多邻居都有点气馁,但我还是选择积极抗争!然后这次开发商自己撤回DA!
只有通过不断的抗争才可以让主流社会听到我们华人的声音,念念不忘, 必有回响!
本人没有法律背景,只是分享一些亲身经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另外想抛砖引玉,希望有专业人士能挺身而出指导广大反对这项目的Hurstville居民。
----一位热心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