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圣诞新年狱中过,因煽惑及非法集结等罪成获刑13个月(图)
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壹传媒黎智英,于去年6月4日不理会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集会,因而被检控。他与另外2名不认罪的女被告邹幸彤及何桂蓝,上周四(9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成立。
3人收押至今日上午(13日)解往区域法院进行求情。法官胡雅文听取求情后,连同同案另外5名早前已认罪的被告,包括李卓人等一同判刑。现时服刑中的黎智英被判入狱13个月,代表圣诞新年均要狱中过。
黎智英的身形及轮廓已经消瘦不少,与昔日「肥佬」形象格格不入,闻判一刻,表现平静。
其余被告包括李卓人被判监14个月;蔡耀昌及邹幸彤被判监12个月:梁耀忠及梁锦威被判监9个月;何桂蓝被判监6个月;胡志伟被判监4个月2星期。
其中李和黎的刑期准与之前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法官判刑时指,自2020年开始,社会的公共安全及秩序都受到疫情所威胁,直至案发时疫情依然肆虐。
政府要求实施社交距离,并非为打压市民的集会,而是防止人群聚集令疫症传播,从而保护公众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全。但是众被告公然漠视社会安危,自大并错误地相信他们集会的目的重要于公共卫生。部分被告是知名人士或政治人物,他们身处前线是加刑因素。虽然事件最终无导致疫情爆发,但这只是侥幸,并不能削减各被告之罪责。故此判刑须具阻吓性刑罚,判监为唯一合适的选择。
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求情指,涉案集会没有暴力成分,性质是悼念活动,与2019年示威游行在意义上不同。并且读出黎自撰的求情信,内容指黎没有参与维园集会,当日他在记者面前举起蜡烛是为提醒世人年。黎又指,如果悼念死者也是罪过,就让他承受刑责,这样他便可以分担死者的苦难,并与他们同享光荣。
邹幸彤及何桂蓝已经解聘其代表律师,2人亲自求情。邹表示,因为支联会已经解散。何求情则指,「无论用任何法律言词堆砌都好,今日对我慨判刑,都系对每一个喺2020年6月4日维园出现慨市民所判慨刑。」
涉案8名于今日出庭的被告,分别是黎智英、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前记者何桂蓝。其中黎智英和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而邹幸彤和何桂蓝则被裁定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至于认罪的5人中,李卓人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共3罪。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胡志伟则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在该5人中,蔡耀昌及梁耀忠续准保释等候判刑,其余3人继续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