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女子两次打老公遭控,瞒报控罪申请赴加工作被拒!法官:毫无悔意(图)
一名华裔女子曾经两次殴打丈夫,遭刑事检控。之后两次申请在加拿大工作许可时,都隐瞒自己的犯罪史。当她回到中国再想来加拿大时,就被移民官所拒绝。这华人女子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但还是被法官所驳回。
女子名于琴瑶(QinYao Yu,音译),在2012年5月以国际学生身分来到加拿大,与一名男子结婚后,在2014年生下一个女儿。2014年8月,于琴瑶因殴打丈夫被警方逮捕并被控以殴打他人的刑事罪名。结果她被判要“遵守和平约束令”(Peace Bond)12个月,而那个刑事检控也随之被撤销。她与丈夫和解,并在2015年5月申请工作许可。在申请过程中,于琴瑶隐瞒了自己曾遭刑事检控的历史。
第二次涉持械伤人
到了2016年4月,于琴瑶再次被捕,这回的罪名更进一步,变成了持械伤人。虽然这个罪名在2017年5月也被撤销,但她还是与丈夫离了婚。她在2018年再次申请工作许可,同样又再次隐瞒自己家暴丈夫被刑事检控的历史。
2019年7月,于琴瑶回中国,并在8月向加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在申请表上,她被问及是否曾在任何地方犯罪、被逮捕、被指控或被判定犯下任何刑事罪行时,她还是回答:没有。
于琴瑶一再撒谎的行为,被加拿大移民部官员发现。移民部随即向她去信,告诉她因为她隐瞒自己的犯罪历史,会被加拿大拒绝入境。
一名华妇曾两次殴打丈夫遭刑事检控。之后当她回到中国再想来加时,就被移民官所拒绝。
于琴瑶提出申诉,首先承认自己的确有隐瞒事实的行为,但又要求移民部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心,酌情允许她入境加拿大。
受理申诉的移民部仲裁官认为,于琴瑶“歪曲或隐瞒相关重要事实的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移民部的管理错误”。
她前两次在申请工作许可时就已经隐瞒,此次申请签证时又再犯,可以说是屡犯不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再来加拿大可是于琴瑶还不死心,又向联邦法院再提出司法复核。她除了强调自己隐瞒事实的行为是无心之失,需要获得人道主义的同情之外,还要求无论如何也批准一个“临时居留许可”。
联邦法院的麦克维(Glennys L. McVeigh)法官审阅卷宗后认为,于琴瑶不止一次地隐瞒自己的犯罪史,所以这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无心之失。她作为申请人就应如实回答问题,对此她自己也承认在说谎,所以这一理由不成立。
至于当事人所声称,她只是承认自己的虚假陈述,但不认同此事的严重性,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会严重到不能再入境加拿大的地步。
对此法官认为,于琴瑶在承认虚假陈述的同时,也代表着她认可了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会导致她无法入境加拿大的可能性。既然她本人都已承认的结论,移民部的仲裁官完全不必再浪费时间去重新解释。
基于以上原因,麦克维法官认同移民仲裁官的看法,驳回了于琴瑶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