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党:香港需要什么样的填海造地策略?(图)
香港“明日大屿”计划又有新进展。土木工程拓展署、规划署日前向环境咨询委员会提交文件,交代中部水域人工岛的顾问研究详情。文件指出,“明日大屿”拟议铁路将会连接港岛、屯门沿海地带及交椅洲人工岛,而日后交椅洲人工岛也会参考最新的《香港2030+》,平均单位面积将增加10%至20%,住宅社区则会采取“15分钟社区”的概念,住户步行15分钟即可到达邻近的社区设施及公共空间。
我们是明确不赞成“明日大屿”计划的。“明日大屿”计划成形于2018年的香港土地大辩论,当时土地供应形势严峻,新界北虽有大量闲置土地,但由于地处港深边境,自港英时期以来就是政策规划的空白和土地开发的禁区;而遍布新界的农地、棕地、鱼塘等“集体官契土地”,由于涉及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在当时政治抗争、社会撕裂的大环境下,也被特区政府视为雷池而不敢或不愿过多涉入。“明日大屿”计划就是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横空出世,被特区政府认定为最优化或次优化的土地供应解决方案。
三年后的今天,香港已是换了人间。新界北的禁区早已突破,“北部都会区”规划更是将新界北定位为香港未来20年城市建设和人口增长最活跃的地区;而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和选举制度的完善再次明确了爱国爱港者治港和行政主导的特区管治模式,在新的政治形势下,包括紫荆党在内的社会各界要求大规模开发新界“集体官契土地”的呼声也日渐高涨和日趋统一。可以说,当初让“明日大屿”计划成为政府眼中最优化或次优化土地供应解决方案的主要考量因素已经不复存在,特区政府实有必要重新审视与检讨“明日大屿”计划。
相较于“北部都会区”和“集体官契土地”,“明日大屿”计划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明日大屿”计划通过大规模填海获取的土地只有1,700公顷,与8,700公顷的“集体官契土地”不在一个数量级;第二、“明日大屿”的填海成本约在每平方尺1,400到1,500港元,明显高于每平方尺农地333到1,110港元的收回成本。填海不仅成本高,而且耗时长,填海造地十余年后可能才到达“集体官契土地”开发的起点;第三、“明日大屿”计划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如跨海铁路和公路的建设成本也将远远高于开发“集体官契土地”所需配套的基础设施。旷日持久的填海造地与庞大基建不仅会耗尽特区政府有限的财政储备,更有可能让特区政府背负大量的债务;第四、通过昂贵的填海和基建而获取的宝贵土地中,70%将被用于建设公营房屋。这些成本高昂的公营房屋不仅考验基层民众的财务承受能力,可能也很难与邻近的以国际金融中心为定位的维港都会区交相辉映。
正是基于上述的分析,我们主张放弃“明日大屿”计划,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填海造地。事实上,填海造地在香港由来已久,开埠后不久就有时任港督文咸(Sir Samuel George Bonham)于维港推动的《文咸填海计划》。填海造地也确实为香港创造了可观的土地供应,尤其是在战后到回归前的五十年,港英政府累计填海造地超过6,000公顷,有效缓解了土地供应的压力。遗憾的是,回归后香港的填海造地活动因为1997年通过的《保护海港条例》而几乎陷于停滞,二十余年香港填海造地的规模不足1,000公顷,而同期新加坡填海造地的累计面积超过8,000公顷。
不过以填海造地为诉求的“明日大屿”计划似乎又从之前填海活动几乎停滞的极端跳到了近乎大跃进的另一个极端。这样庞大的填海计划,港英时期曾经有过,但那是为了修建远离市区的赤鱲角国际机场;新加坡也曾经有过,但那是为了在远离主岛的裕廊岛建设有污染排放的化工炼油产业,而“明日大屿”计划纯粹是为了提供住宅和商业用地,并无任何需要规避市区的产业或公用设施建设需求。如果仅仅是为扩充住宅和商业用地,那么最合理、最经济的填海策略还是应该回到港英时期和新加坡的一贯做法,即持之以恒、依托已有的成熟基础设施、在市区或城区邻近主干道的近海地带填海造地,既节省填海成本,又节省基建开支,还能以更好的价格将填海获取的土地拍卖给开发商,为政府创造可观的库房收入。
我们不赞成“明日大屿”计划,但也能理解本届政府不愿意放弃“明日大屿”计划的苦衷。毕竟政府大张旗鼓推介“明日大屿”计划才不到三年时间,现在就改弦易辙难免让人对政府有朝三暮四的观感。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开发“北部都会区”还是收回“集体官契土地”,政府到目前都还没有一个清晰的落实策略,对能否成功应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风险与挑战也没有充足的信心。因此,对于香港特区政府而言,“明日大屿”计划即便不再是最优化或次优化的土地供应解决方案,但也还是一个可以对社会有所交代的备胎方案。
虽然如此,特区政府还是应该根据香港最新的发展形势对“明日大屿”计划进行再审视与检讨。在我们看来,特区政府可以大幅缩减有关计划的填海面积,并将填海的重心由远离主岛的离岛如交椅洲或喜灵洲等转移至邻近香港迪士尼乐园或愉景湾的近海区域,以便利用当地既有的交通基础设施,同时放弃造价昂贵的、以人工岛为核心的跨海交通规划,以便政府将有限的财政储备用于快速推进新界北的开发。如果特区政府还是不愿意舍弃“明日大屿”计划的宏大愿景,那么我们建议政府采用公私合营的开发模式,政府负责整体的规划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连接人工岛与大屿山及香港岛的铁路或公路建设,民间则负责基于政府整体规划的填海造地,获取的土地在民间与政府间五五分成。这样的开发模式不仅可以为政府节省一半的资本开支,为民间创造可观的土地储备,而且还可以通过民间的广泛参与促进政府开发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