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回国各地隔离期又有调整:多数“14+14”,少数“21+14”(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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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11月15日更新了隔离政策,对所有从国外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广州市)实施“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的防疫隔离措施。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显示,在对国外入境人员方面,加强措施“外防输入”,强化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点对点无缝衔接。对所有从国外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广州市的)实施“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解除隔离后在入境第23天、28天凭解除隔离证明在医院免费核酸检测。
对国内跨省旅行方面——
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天、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从11月15日发布之日起实施,目前没有设定期限,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
各地入境隔离政策汇总
上海市
14 天集中隔离+7 天居家隔离
具体措施:对新入境人员实施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7天社区健康检测。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入境人员需落实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非必要不外出,尤其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就诊。
天津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具体措施:入境超过21日且未满28日的来津人员,须提供抵津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深圳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具体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再加7天严格的社区管理。
厦门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监测
具体措施:经福建省口岸入境的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目的地为福州市的入境人员,“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目的地为福州市外的入境人员,“点对点”送上返程交通工具,不得在福州市逗留。
北京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广州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管理
沈阳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28天自我健康管理
重庆市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
河南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山东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入境提前3天报备)
四川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青海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云南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安徽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
湖南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
浙江省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广东省 (除广州外)
14天集中隔离+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管理
辽宁省(除沈阳外)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
甘肃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广西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贵州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河北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湖北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达不到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 )
江苏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
山西省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
江西省
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陕西省
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黑龙江省
21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