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副市长受贿10.4亿 一审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图)
有“10亿巨贪”之称的中共山西省吕梁市委原常委、吕梁市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三年前一审被判死刑,但因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构成重大立功,二审被山西省高级法院改判死缓,得以免死。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一案,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
山西省高级法院二审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元。张中生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张中生是中共建政后第一个受贿金额超过10亿元的贪官,同时也是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未涉及命案而被判死刑的贪官。
在煤炭经济的“黄金十年”,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分管吕梁全市煤炭工作,权力空前。(吕梁市政府网站)
2014年5月,退休一年多的张中生被宣布接受调查。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名副厅级官员,张中生是由中纪委直接带走调查的。中国官方媒体《中国新闻周刊》曾经报道,张中生有“吕梁头号官霸”“吕梁教父”之称,当地人称其当副县长时,县长拿他没办法;当县长时,县委书记拿他没办法;当副专员时,专员拿他没办法;当副市长时,市长和市委书记都拿他没办法。
2018年3月28日,张中生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他被指控受贿10.4亿元,1.3亿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张中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张中生的受贿金额纪录后来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小民打破。赖小民被控受贿17.88亿元,今年1月5日一审被判处死刑,1月21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月29日赖小民被执行死刑。
针对二审改判的理由,张中生上诉案审判长、山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杨宏在判决后说,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构成重大立功。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张中生从轻处罚。
杨宏还说,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位于香港的涉案房产、车位,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张中生具有法定、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中共十八大以来,被查“亿元贪官”已有四十多人。在张中生之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亿元贪官”还有中共青海省委原书记、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