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大震动,针对明星、网红,征税方式巨变!专家:第二波明星补税潮来了(组图)
第二波明星补税潮来了?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表示,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根据报道,多位财税专家分析,预计今年底之前会迎来第二波明星、网红主播补税潮。
小编注意到,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案追缴税款、罚款等超8亿元。同一年,多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影视行业纳税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明星们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
国税总局:
定期对明星艺人开展税收检查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既要严格禁止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也要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通知》同时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教育和宣传引导,对相关人员和企业提出的纳税缴费服务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税费诉求,要及时研究解决。对依法诚信纳税的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要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从核定征收到查账征收
专家:年底前会有一波明星补税潮
据第一财经报道,目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等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收入动辄百万、千万甚至过亿元的明星、网红,很容易适用最高45%税率。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为了规避过高的个税,明星等通过设立工作室,多数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适用最高35%个税税率,这相比45%税率有明显降低。目前在征管上,有些地方对明星工作室多采用核定征收,按照毛收入给予一个很低的税率,实际税负很低。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举例,比如一位明星工作室一年收入1亿元,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话,按照应税利润10%算,实际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按照5%至35%个税超额税率计算,实际缴税大概在340多万元,因此实际个税税负只有3.4%左右。明星这么高的收入缴纳这点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专家普遍认为,查账征收,其实就是根据明星工作室实际收入和费用等情况来据实征税。相比于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后企业税负肯定会明显提高,也更加公平。
施正文表示,不少明星愿意成立工作室,正是可以将个人或家庭等消费都算到企业中,甚至虚开发票,从而降低税负。而如果明星交工薪、劳务报酬个税,除了固有的扣除,无法有前述操作空间。因此对查账征收的明星工作室也要严格监管,警惕虚开发票等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提到,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另外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
施正文表示,此前不少明星把空壳公司设在如霍尔果斯等避税地,从而变相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返还等。未来这方面监管会持续加强,遵从实质经营原则,审查更加严格,避免明星设立的空壳公司享受不该获得的优惠政策。
汪蔚青表示,“今年底前肯定会有一波明星补税潮。这次查税是针对明星、网红主播2020年个税办理情况,由于去年个税汇算在5月底已经结束,明星等补税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此前郑爽遭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据央视新闻8月27日报道,记者当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指导天津、浙江、江苏、北京等地税务机关密切配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针对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以及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郑爽参加的演艺项目和相关企业及人员涉税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全面深入检查。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郑爽偷逃税案件依法严肃进行处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强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税收监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综合治理。针对当前影视行业个别从业人员偷逃税的新手法,税务部门将与广电、电影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影视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明星纷纷注销工作室
转战海南岛
据每经网此前报道,近期一些明星工作室或相关企业已陆续注销。启信宝数据显示,2021年1~8月,累计近400家明星相关企业已注销。
今年4月,在相关部门表示要严查郑爽税务问题之际,多个明星工作室被注销就曾引发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涉及关联企业注销的明星包括魏大勋、邓超、唐嫣、沈腾等。
明星扎堆注销相关企业并非娱乐圈首次。早在2018年,因范冰冰事件引发的影视圈“税收地震”,曾让当时被称为“避税天堂”的霍尔果斯在两个月内就有超100家公司注销。当时,包括徐静蕾、冯小刚等在内的明星、导演都忙着清理旗下在霍尔果斯的公司。
“一方面,国家正在对不诚信或不守法的明星进行统一治理,很多明星为了避免被波及选择注销工作室或相关企业;另一方面,此前一些工作室、企业注册的主要目的就是避税,如今已经起不到相应的作用,所以尽早注销掉,避免麻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首席公司法律师、京师上海国际总部管委会主任王光英对每经记者表示。
“一般大批量注销的核心原因是影视圈及明星税收征管加强。如果一家企业能够拿到完税证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公司注销掉,一定程度上说明这家公司纳税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如果企业是走简易注销程序注销公司,虽然不需要开具完税证明,但公司全体投资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偿还义务。”王光英表示。
如果存在税务问题,注销公司就能逃避吗?王光英强调,如果税务机关已经对纳税情况产生怀疑或者立案,有权进一步调查,这种情况下即使注销企业,税务机关也仍可追本溯源进行追缴和处罚。
一边是明星扎堆注销公司,但另一边又是蜂拥至海南注册新公司。在海南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下,陈思诚、徐峥、沈腾等明星纷纷在海南投资新公司。启信宝数据显示,2021年海南新成立的影视文化企业共349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