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买房后分手,男友和开发商都要告她(组图)
交往七八年、见了双方父母,2019年,长沙的宁女士和男朋友打算买房、结婚,但由于男方没有购房资格,于是双方约定“以女方的购房资格、男方出钱”买房,不料,房子买完后不久双方因感情破裂分手。
在男方不再还款的情况下,宁女士先后被男朋友、银行以及开发商告上法庭。原本向往的幸福生活,变成了一团糟,现在的宁女士很无助。
票据显示,宁女士和男友在2019年6月初买了房,33万元的首付款,男朋友承担了31万、宁女士支付了2万。
宁女士称,自己出购房资格,男友出钱。2019年6月2号见父母,6月3号领证,可是因为男友户口本没盖章,没领成结婚证。男友对宁女士说,七夕是个特殊的日子可以这天结婚,结果七夕那天,房子的备案还没下来。于是宁女士建议结婚把日子改到9月9号或10月10号这些长长久久的日子,但男友却猜测宁女士联合置业顾问骗他,不想与自己结婚领证。
宁女士表示,买房是为了结婚,但房子买了之后,两人还没领证成功,就因为各种琐事、误会分手了。此后,宁女士的前男友以房子在宁女士名下为由,不再承担按揭贷款,除此之外,他还向法院起诉,要求宁女士退还31万元的首付款。
宁女士的前男友称,自己一直想把房子处理掉,按照当时的市场价,除了所有费用外,宁女士也可以拿到20多万的受益。
但宁女士表示,由于产权证满四年才能正常交易,没满4年的情况下自己害怕涉嫌违法犯罪,不愿去做这样的事情。
由于宁女士当时正忙着考研,没有工作、没有太多积蓄,她就没理会“开发商催告还款”的提醒。逾期还款后,银行将宁女士和其前男友共同告上了法庭。
开发商表示,一开始银行起诉,开发商这边败诉了,于是银行直接划走了开发商的钱。一审结果则是要求宁女士配合开发商撤掉网签,让开发商把该出的钱出掉,与宁女士撇开关系。
去年11月,开发商通过“分配付清”,结清了宁女士与银行之间的74万元债务。随后,开发商又将宁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宁女士返还涉案房屋。
2019年两人以8000多元每平米的单价购买的房子,现在得按原价退给开发商。但因为败诉,自己还要向开发商支付将近10万元的律师费、赔偿金,宁女士无法接受。
宁女士表示,自己并没有真正得到这套房子,没有任何处置权和使用权,但所有债务都要自己背。
这一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记者联系到宁女士前男友。
记者询问男子:你是否可以和宁女士跟开发商处理好了后,再作为两人内部问题来处理矛盾呢?
前男友表示,可以是可以,但房子是宁女士的名字,自己担心钱会被宁女士拿走。
对于宁女士目前的困境,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淇予表示,银行提起的诉讼中,将男方女方作为共同被告,这就说明在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男方可能与女方一起作为共同还款人,从公平角度来讲,逾期还款产生的损失应当由共同还款人共同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