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香港民主派人士前年国庆示威案被判监14至18个月(图)
香港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和另外9名民主派人士,早前承认在2019年10月1日中国国庆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香港区域法院周五(5月28日)就案件宣布判刑,黎智英、杨森、何秀兰、吴文远、蔡耀昌、单仲偕被判囚14个月,其中蔡耀昌、单仲偕获缓刑2年;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被判囚18个月。
一些被告的部分刑期与其他案件同期执行,例如黎智英涉及前年8月示威的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判囚14个月,如今再加6个月,总刑期现为20个月。
这是香港2019年“反送中”示威最广受关注的其中一宗案件,涉及的包括香港民主派多名元老,他们全是“和理非”的代表,但此案特别之处是被告们发起游行的同时,各区爆发大规模警民冲突。法官胡雅文明言,就算被告无鼓吹暴力,但不代表不会出现暴力示威。
这宗裁决或对往后示威案件有深远影响。
10名被告认罪
根据香港媒体报导,多名被还押的人士早上坐囚车前往法院,一些被告向远处拍摄的摄影记者做出胜利手势,亦有人倒转持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书。而早上在法院门外,约一百名公众人士排队到场旁听,警员在场戒备,一些被告在进入法庭时高叫“六四”相关的口号,黎智英曾向旁听席方向飞吻和挥手,旁听人士多次高叫“加油”。
事发在前年10月1日,香港民主派原本希望在中国国庆日发起“反送中”示威,警方当时以公众安全为由拒绝批出“不反对通知书”,但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4人在9月30日继续开记者会,呼吁民众上街参与游行,4人和其他被告在10月1日身在游行现场,叫喊政治口号。
但当天香港多个区域都爆发严重警民冲突,示威者和警方以汽油弹和催泪弹交战,被视为示威者对警方不满达至高点,同日下午,一名警员因感到“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而近距离开枪击中一名18岁学生,是“反送中”抗议首次有示威者因实弹中枪受伤。
多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的意图是“和平示威”,并没有鼓吹暴力,但法官胡雅文认为,香港示威自前年6月爆发以来,暴力行为不断升级,如果认为在社会暴力事件无日无之下游行可和平进行是“天真”和“不切实际”,不断重复强调“和平”,也不代表会成真。
一些被告声言自己是发起“公民抗命”,即以和平但违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法官认为这并非求情因素,认为“公民抗命”必须展示行动是和平非暴力。
法官又指,这宗未经批准集结案发生在前年10月,社会局势比前年8月更不稳定,所以判刑上两宗案件会不一样。
黎智英卷入多宗官非
黎智英早前因前年8月示威相关的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判囚14个月,此案另加6个月,目前总刑期为20个月,但他已就8月那宗案件提出上诉。
外界最为关注他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名,他在壹传媒持有的7成多股份,以及其3间私人公司的资产早前被冻结。
壹传媒集团一度停牌,在本周四复牌时股价一度升三倍,被视为民间声援黎智英的举措。同日,路透社报导,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曾去信汇丰和花旗银行,警告银行如果处理与黎智英相关的交易,面临7年监禁,外界关注《国安法》影响波及金融界。
李家超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表示,有关资产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资产,并非一般人自己的财产,与任何正常营商行为“扯不上关系”。
黎智英同时卷入去年“六四”集会涉嫌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此案下周续审,他尚有一宗前年10月20日的游行相关案件以及另外一宗欺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