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赢了!“世纪官司”打到美国高院,1.1万行代码差点毁了安卓,动摇整个软件业根基
长达十年的甲骨文诉谷歌安卓系统Java源代码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美国最高法院本周一判定谷歌并未侵权。
这也就意味着,谷歌在科技行业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起案件中胜诉,也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代码将受到美国版权法保护。
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律和信息管理教授Pamela Samuelson看来,此次裁决的反响远远超出了两家科技巨头本身,法院对本案之于整个软件行业的影响都进行了深入思考。
她进一步称,此次裁决清楚表明,软件接口的大部分价值是由许多采取和使用它们的开发人员创造的,因此它们不该受到限制。
此前甲骨文诉称,谷歌抄袭了旗下Java API超过11000行的源代码用以开发安卓系统,对此提出索赔90亿美元。
而谷歌拒绝支付这笔赔偿金,认为对相关代码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因此无需承担版权责任。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甲骨文此前两次上诉时均支持了相关诉请并表示,甲骨文诉请涉及的相关代码是可以享受版权的,而谷歌的相关使用并不受“合理使用”原则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在科技行业之中,类似谷歌的“抄袭”行为可谓是十分常见,科技公司的新软件通常都需要借由这种方式来兼容业内最广泛使用的技术。
但也必须承认,谷歌使用Java API是为了让Java开发者更容易针对安卓系统来调整现有程序,这是能让谷歌在智能手机方面与苹果一争高下的优势之一。
最终,最高法院本次以6票支持2票反对的比例通过了判定谷歌未侵权的裁决结果,最高法院法官Stephen Breyer在判决书当中特别表示,谷歌所复制的只是“允许用户将其才智放在一个新的并且有变革的程序当中时所需要的部分”:
对于谷歌使用Sun Java API的一部分来创建便于程序开发者使用的新平台而言,这符合版权本身的基本宪法目标——“创造性的进步”原则。
此外该法院大法官Breyer在判词当中表示,谷歌拷贝的代码量仅占到Java API总共286万行代码的0.4%,相当于“车辆当中给车提供动力的油门踏板,亦或是标准打字机上按键就有字出现的QWERTY键盘”。
在庭前的两份“法庭之友”简报当中,包括电影、音乐和出版行业在内依赖版权保护的企业表态支持甲骨文,并对谷歌的主张表示担忧。
而包括微软在内的软件制造商和一家互联网公司协会表态支持谷歌,他们认为版权法需要允许计算机程序的一些合理使用。
谷歌负责全球事务的高级副总裁肯特-沃克(Kent Walker)在判决结果公布后在推特上发文表示:
最高法院在谷歌诉甲骨文案当中的判决是创新、互操作性与计算的一大胜利。感谢美国领先的创新者、软件工程师和版权学者的支持。
甲骨文则通过公司官网以执行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Dorian Daley名义发布简短声明称,谷歌平台变大了,市场力量也变得更强,但由于新竞争者进入壁垒抬高导致它的竞争能力也变低了:
(谷歌)偷走了Java,而且花了十年时间应对诉讼,这只有垄断者才能做得到,而这也正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世界监管当局正在审查谷歌商业行为的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CNN和CNBC在报道判决结果时均表示,美国最高法院此次的判决并未对类似API代码是否享受版权保护给出明确解答。
另外,根据CNBC之后的报道,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在一封发给员工的电子邮件当中表示,计划在未来几周将公司正在使用的核心财务系统提供商从甲骨文改为SAP,但其他系统会否更改尚没有消息证实,并且相关更改似乎并不涉及上述的诉讼。
受到诉讼利好以及大市整体向好的双重刺激,谷歌股价在常规时段高开高走,收盘涨4.11%,而甲骨文的股价也收涨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