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港公署:将为接种国产疫苗人士提供签证便利(图)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今日(12日)发声明指,将对接种中国生产新冠肺炎疫苗人员到访中国提供签证便利,申请资格包括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籍人员及其家属、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有关人士递交申请时须递交已接种国产疫苗证明。
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将对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的人士提供便利。(资料图片)
外交部驻港公署指,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本月15日起,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将对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的人士提供便利。
申请条件包括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籍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新冠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无需提供省级外事、商务部门或中央企业的邀请函及邀请核实单。此外,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因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亦可递交签证申请。第三类人士为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内地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外交部驻港公署提醒,以上相关便利仅适用于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两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过去14天旅行轨迹和健康申报表》。其他人士仍须按外交部驻港公署《外交部驻港公署疫情期间签证申办须知》申请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