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和平交权,宪法凯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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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美国总统进行了第45次和平交接。我们应该说,祝贺美国。自上次美国大选,我就有点担忧,如果选票出现争议,最高法院裁决若不利于特朗普,他会接受吗?好在他上一次赢了,不存在这样的问题。问题被推迟到了四年以后。尽管有担忧,我还是对美国的宪政体制高度肯定。我在讨论2016年美国大选的研讨会上说,对这样一个经历过内战又回归宪法的国家,还有比内战更严厉的考验吗?我认为“美国大选是对美国政治制度的极端考验”,我们作为局外人,正好可以观察美国大选的过程,看看她能否经受住这样的考验,或者怎样经受这样的考验。2020年的美国大选惊险迭出,眼看走到宪法的边缘,最后又有惊无险,回归了宪法。
宪政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优点,就是和平交接政权。这避免了武力争夺政权所带来的生灵涂炭和社会崩溃,也避免了用暴力获得政权的统治者因无人制衡,而可能实行的暴政;因而是一个远优于其它政体的政治制度。一般的理解,民主制度是用民众的投票来选择政治领导人,这在一方面用民众的同意来定夺多个候选人的竞争,而不是用武力来决定,和平且优雅;另一方面,同意意味着同意者认为被同意的人或事至少不伤害自己,更可能有好处;同意的人数越多,社会的好处也越大;因而多数同意的投票规则意味着由此产生的政治领导人及其治国主张,比少数人同意的更能代表社会的利益。
然而投票制度的“同意”是有着严格要求的,这就是投票的个人要在一种不受干扰的环境下进行投票,这时他能够独立地思考,不受他人或思潮的影响,理性地判断自己的成本和收益,对公共决策的对象做冷静地选择。这样,投票制度才能将成千上万这样的个人的真实意愿集合起来,形成社会意志,做出公共决策。然而,这种环境很容易被干扰。我这里主要指的是广场效应或群体心理。勒庞指出,在群体中,一个个人很容易受到群体心理的影响,他或她可能会失去他独处时的理智,将理性或情商降到很低的水平。在群体心理笼罩下,一个平常理性的遵循道德价值的人可以变得无理且粗暴(2014,第3~44页)。这是因为,在群体中,从众心理和匿名性在起作用。从众心理就是一个人要尽量将自己的观点向群体的观点靠拢,以使自己适宜在群体中生存;匿名性就是当一个人只作为群体的一员、而不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个人时,就会做出一些不会由自己负责的事情来。
投票制度还有其它缺陷。如“投票悖论”,“波德效应”和“多数人暴政”等。投票悖论是指在有三个以上候选人或方案时,投票可能会出现“循环的多数”,即多个合法结果,造成选举结果的不唯一、不确定。波德效应是指,在三个候选人或方案时,由于投票顺序的不同,多数人喜欢的候选人可能落选。“多数人暴政”则是讲在多数同意规则下,多数人胜选后剥夺少数人的权利。据阿罗,美国的两党制是克服“投票悖论”的制度形式,这同时也克服了“波德效应”弊端;据布坎南,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不可通过投票修改的,而修宪程序则要求实行一致同意规则,至少是2/3或3/4多数规则,这就避免了“多数人暴政”(盛洪,1993)。然而这些投票制度弊端,以及还隐藏在投票规则之内的其它弊端,还会时不时地出来作怪,投票制度本身并不万无一失。因此一次总统大选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就不奇怪了。
宪政民主制度鼓励政治竞争,那些立志要提供公共治理的人或集团通过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改进自己的公共治理方案来赢得民众的选票,是竞争的积极的一面。这种政治竞争在美国最后演化为两党竞争也许有前面说的避免“投票悖论”的好处,但也使政治纲领之间差距较大,缺少中间纲领,使竞争变得过于激烈。又有可能出现恶性竞争,即将党派掌权的目的放在改进公共治理的目的之上。为此不惜采取一些违反宪法的行为。而在宪法框架之内,也有利用群体心理的举动。这些做法都会偏离宪法所欲达到的目标,使社会不能从政治竞争中获得公共治理的好处。
何况2020年美国大选又增添了新的变数。其一是由于新冠疫情,美国各州增加了大量的邮寄投票;其二是共和党候选人、在任总统特朗普是一个经常挑战宪法边界,善于掌控选民群体和驾驭广场效应的人。其三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推特、脸书等自媒体平台发展成影响舆论举足轻重的庞然大物,用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利用网络舆论就会产生影响胜败的作用。邮寄投票的问题是,这打破了秘密投票间和验证选民身份的制度。秘密投票间本意是用于创造一个个人的独立投票空间,让别人不知道他或她的选择,减少群体心理压力,使投票能够在理性的独立选择下进行。而邮寄投票则可能在家人、同事或同学中间完成,不能避免周围人的干扰,这就瓦解了秘密投票间的作用。再加上邮寄投票带来的其它问题,如真实身份问题,投票时间认定问题,等等,会增加选票合法性上的不确定性,带来质疑。
特朗普是一个很强势的竞争者,除了他的政治政纲吸引特定选民群体外,还善于驾驭广场效应;他口若悬河,雄辩滔滔,很能调动群体情绪。美国宪法不禁止竞选人召开民众大会,也就是允许竞选人利用群体心理。然而特朗普的这种优势恰恰能够让他调动起民粹主义情绪,这种情绪虽然来自特定阶层的直接利益判断,但缺少深思熟虑,往往忽略看来有利的政策适得其反的长远后果。然而这种情绪足以使他们坚定支持给他们以表面承诺的人。调动他们的技巧包括将他们的损失归因于特定人群,声称他将带领他们扫灭这群阴谋伤害他们的人,为达此目的他可以不顾宪法和法律的约束。推特等自媒体的出现使特朗普如虎添翼,个人发推的影响力随着个人知名度的提高而提高,且发布频率可更高和更为及时,转推可以推动信息的迅速扩散,大量的选民通过推特获得信息,是制造广场效应更好的媒介。在2016年的总统大选时,特朗普就借助于推特战胜了依赖于传统媒体的竞争对手。
更进一步,超级自媒体平台还有许多缺陷。在这里,群体心理覆盖人群更为庞大,境况和文化相近的人结成的朋友圈,更容易分享观点相近的信息,群体心理更为强化和极化。有人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得出来的结论,针对特定用户群发布有倾向性的信息,以影响投票结果。更有人制造假新闻,人们更愿意接受符合他们意愿的消息,而不管真假。更重要的是,这三种新变数在2020年大选中同时出现,又加大了突破宪法框架的可能性。一个善于制造广场效应的强势政治人物,得心应手地使用超级自媒体,恰有一个新的投票形式还未经过打磨,存在很多问题。
于是因为邮寄选票,戏剧性地改变了大选的趋势。在正式投票当天,特朗普还在几个摇摆州中大幅领先,第二天形势大变,拜登反超。这是一夜之间计数邮寄投票所致。邮寄选票的合法性成了争议焦点。当各州选票尘埃落定,特朗普败选。由于邮寄投票存在着这么多漏洞,自然成为质疑的对象。特朗普发表演讲,说追究选票是否为真,并不是为了自己当选,而是为了保证选举公正。在这时特朗普选择了宪法框架下的武器,其团队或支持者对一些州的选票合法性提出了57起诉讼。其中包括对邮寄选票问题,对计票问题,对dominion计票系统的问题,对观察员受干扰的问题,等等,但大部分诉讼被驳回。只有少数诉讼被接受,并得到救济。但这不足以改变大选结果。
最为重要的诉讼,是12月8日德克萨斯向最高法院诉宾夕法尼亚等四州,指责该四州不经议会就更改了投票规则,且一州之内投票规则也有差别,违反了《宪法》中的“选举人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宣布该四州选举结果不合法,不予计票。12月11日最高法院以7比2的投票否决,理由是德州提出的动议缺少《宪法》第三条规定的资格,且德州没有法定的在他州选举中的可辨识的利益。在美国的政治制度结构中,司法裁决是弥补投票制度缺陷的重要安排,其权威使得一次选举一定有一个确定的结果,使其合法性不受质疑。因而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不仅影响双方的胜负,而且影响到是否有一个唯一的、确定的胜负。以往,法官裁决是对选举僵局的一锤定音式的化解。
在此之后,12月14日,根据美国《宪法》,选举人团在华盛顿投票,确认了大选的结果,拜登当选。然而特朗普没有兑现他在之前的承诺——承认大选结果;也不甘心接受最高法院的裁决,继续说拜登的胜选是偷的,宣称自己胜利了。这就坐实了我的担心,特朗普有可能不接受最高法院裁决。这就偏离了大选争议尊重最高法院裁决的传统,使大选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僵局。
我们说宪政民主制度的优越之处就是和平交接权力,它也是和平交接政权的制度保证。反过来和平交接政权也是宪政制度的重要条件,因为暴力产生的统治者不屑遵守反映各方利益均衡的制度规则(分配方案),和众多平等权利经长期磨合而形成的宪政原则;他可以用暴力优势获得比遵循宪法更多的当下利益和权力,而又无人可以惩罚他。如果和平的继任者是通过宪法规定的竞选正当程序当选的,他的承诺就是保护选民的宪法权利;他也知道,如果他不遵循宪法,就会有相应的程序让他下台。他上台以后更会遵循宪法规则。
上述道理很简单明了,但在特定情况下,似乎又不那么清楚。假如有一个杰出的军事领袖打赢一场卫国战争,或者一个政治人物在以往的公共治理中很有政绩,民众出于对他的感激和信任,希望他无条件地就任政治领导人,或者允许将他的权力扩展到宪法边界之外。避免这种结果的例子,是丘吉尔带领英国打赢了二战,是英国的民族英雄,然而二战后丘吉尔败选,英国人做了聪明的选择。导致这种结果的例子是希特勒,他带领德国走出经济危机,增加了就业,德国人放任他吞并立法权,压制自由传媒。形成了纳粹暴政。
希特勒的例子具有普遍性。人类历史中的独裁者开始多是一个民族中的英雄,受到民众的崇拜,甚至被视为神,他被认为一贯正确,因而赋予他过多的权力。而他作为一个凡人,本来就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好,再加上他被置于一个几乎没有制约的制度环境之中,就会犯很多错误。为了装得没有错误,就会滥用权力压制批评,进而压制自由媒体,动用暴力消灭政治反对派。最后变成了一个独裁者。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宪政民主制度并不依据别的什么而只依据是否遵循宪政原则来分配权力和制衡权力。
美国建国二百多年来进行过45次政权和平交接,之所以基本上成功,就是因为美国人民,美国政治精英和法律精英大多都深深理解上述宪政与和平交接政权互为因果的道理。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忠诚于宪法,而不是个人。第二是败选者承认失败,并向胜选者祝贺。尤其是在大选出现选票争议时,法院法官和国会议员们的选择就非常关键。他们的思路不是判断哪个候选人更好,而是他们的得票是否符合法律正当程序。如果他们把票投给那个他们认为好的人,他们就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就把自己的判断加于千万选民之上。而民主恰是让每一个公民直接表达自己对候选人好坏判断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能说大法官的判断高于普通公民,只是每个人的判断基于内心对效用和成本的直觉,别人无论多高明也无从得知,且民主的作用是将众多个人的判断集合成社会的判断,任何“代表人民”的总判断都可能是对真实民意的扭曲,使民主失败。
为什么法官依据宪法原则要比依据候选人好坏要好呢?美国有普通法的传统,她的宪法原则是从普通法提炼出来的。而普通法是在英国习惯法传统中生成的,其特点就是强调法律正当程序,即哈耶克所说的“正当行为规则”,它有抽象性,非目的性和否定性。法律正当程序强调只要符合程序,就可能达到社会最好结果,即使有限理性的人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样,而若为追求“好的目的”而偏离法律正当程序,就会带来大得多的社会损失。“非目的性”恰恰能够成全社会的最优目的。
普通法的法律正当程序为什么那样神奇?这是因为它古老。普通法是从12世纪发展起来的,而它的源泉又是英格兰古老的习惯法传统。习惯是民众经历长期互动形成的,如果有人觉得它对自己不公,就可以以拒绝遵循避免损失或伤害,只要时间足够的长,那些不太好的习惯就会被淘汰,古老的习惯法具有“历史适当性”,即“一直就存在着遵守它的习惯”(波斯特玛,2013,第5页),再经饱读基督教和欧洲经典的美国国父们的提炼,纳入到美国宪法中,成为宪法原则。
如此的普通法传统,具有保守性和节制性。保守性意味着人们认为传统规则既然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轻易改变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节制性则反映对自己理性有限性的认识,不想用自己的意见替代别人的意见,更不想用自己的判断改变包含着多代无数人智慧的习惯法传统。因此我们看到美国法院在管辖权方面很节制,尽量不要作出扩大自己权限的判决,不要将自己的政治判断加于法律正当程序之上。例如在著名的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马歇尔大法官判决说,宪法没有授权最高法院初审有关治安法官任命的案件;虽然国会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条规定了最高法院这项权力,却是违宪的,应被取消。这是保守的,因为就是照搬宪法原文;又是节制的,不想借政府其它机构申请裁决之机扩张自己的权力。然而这种以退为进的裁决却开创了对违宪的司法审查机制。使联邦法院就成为美国的护宪体系。
回到2020年美国大选。特朗普团队及支持者就选举舞弊提出的大多数诉讼,多被各个法院驳回,我们相信它们遵循保守和节制的传统。尤其是最高法院对德克萨斯提出的动议裁决道,它缺少宪法第三条的资格,没有提出其它四州在大选中的行为对德克萨斯州的法定利益有什么影响,因此驳回该动议。这样的判决以宪法为依据否定了德州的诉讼,也否定了最高法院自己的审判管辖权,从而避开了决定谁当总统的裁断。这一风格与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如出一辙,是典型的“司法节制”。这是把宪法规定的法律正当程序放在政治判断之上,而不直接卷入政治纷争。
如果说最高法院法官对宪法的忠诚外在地反映在对法律正当程序的遵循,他们作为个人,则是受着宪法教育成长起来的,在他们心中,宪法是美国最宝贵的价值,是保证美国公民权利和繁荣强大的制度结构。任何个人,无论多么杰出,只有在宪法环境下才能施展才华。如果把个人放在宪法之上,就是损坏美国的最大价值。面对大选争端,最可贵的是,九名大法官保持中立,不以党派站队。其中有七名投票同意上述裁决,尤其是三名被特朗普提名而当上大法官的人,被称为“特朗普法官”,都没有投出倾向于特朗普的票。说明“特朗普法官”并不是忠于特朗普个人的,他们心中有宪法。
除了大法官们,美国大多数政治精英忠诚于国家和宪法,而不是忠诚于个人或政党。换成文言中文就是“从道不从君”。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不以政党划界。特朗普任命的司法部长巴尔公开宣称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足以改变大选结果的舞弊行为。特朗普给乔治亚州州长打电话,要求他重新计票以推翻已有结果,而作为共和党人的布莱恩∙坎普州长拒绝了特朗普的要求。当政权的行政交接在国防部遇到阻碍,拉姆斯菲尔德和切尼等10名前国防部长联名发文警告说,“让美国武装部队参与解决选举争端的努力将把我们带入危险、非法和违宪的境地。”他们中既有民主党人又有共和党人,他们身上传承着华盛顿开创的“军队服从议会”的传统。保证和平交接政权,避免使用武力甚至演化成内战,是他们的共同关切。否则就不仅是美国的宪政危机,简直是美国宪政民主制度的失败。
实现和平交接政权要有一个重要仪式,即败选者承认失败,并祝贺当选者,在后者宣誓就职时参加仪式。虽然没有法律规定,这是一个政权和平交接的伟大仪式。它蕴涵着非凡的宪法含义,它见证着前一任总统明确承认他已经结束了自己的任期,并向全体公民表明总统的权力和责任已经转移到继任总统。他号召自己的支持者支持新总统,敦促两派和解,强调国家团结,加强新政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在大选结果出来的第二天,共和党的前总统乔治 ∙ 布什就祝贺拜登当选。发出了共和党移交政权的第一声。在12月14日选举人团投票确认拜登当选后,虽然特朗普继续不承认失败,但共和党参院领袖麦康奈尔祝贺拜登当选,大部分共和党议员由此转而承认选举结果。在和平移交政权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最后在2021年1月6日国会确认选举结果的仪式上,按规定由副总统主持。许多特朗普支持者希望彭斯能够利用这个机会推翻大选结果,彭斯也直接受到特朗普的压力。他在此之前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他在信中说,他从小就受到宪法教育,首先应该忠于宪法。根据宪法和前例,他理解他的主持是一个仪式性的职责,没有权力否定或接受某一选举结果,他希望议员们行使权力,确认或质疑选举结果。在他这个共和党人的主持下,国会正常进行关于选举结果的确认。就在这时,特朗普及其支持者在不远的白宫南面举行着否认选举结果的集会。会后他们向国会大厦前进,目的似乎是,打断这个符合宪法的程序,改变选举结果。
当冲击国会山事件发生后,不少共和党议员出来谴责,称这已经不是和平抗议而是暴乱,共和党参议员林赛 ∙ 格莱汉姆的发言最为经典,他说他与特朗普关系密切,是他的坚定盟友。他称赞特朗普的一系列政绩,从减税,边界安全,疫苗,到中东政策的成就。但这一切都被1月6日特朗普支持者的暴乱毁于一旦。他和不少发言者都强调要保证“权力和平移交”。彭斯继续主持选票认定仪式,他说“暴力不会羸,自由会赢”。几名原来准备挑战选举结果的议员改变态度,转而支持拜登当选。较之“谁当选”,他们更介意“和平交接权力”。最后即使是特朗普本人也谴责对国会大厦的冲击,并承诺和平交接权力。1月20日,尽管特朗普没有参加拜登的就职典礼,彭斯却参加了。也算是代表上届政府做出仪式性的姿态。至此,美国的政权终于可以和平移交了,没有出现美国200多年历史从未出现的民主失败。美国政治在宪法边缘上转了一圈又回来了。宪法危机过去了。
对美国这次宪政危机,从中国的视角来看好像“很乱”,很多人对国会大厦被攻破幸灾乐祸,但从美国人完成的伟业来看,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相比,它总体还是和平的,成本相对是很低的。人类几千年文明史,政权更替不是依靠暴力,就是靠世袭,和平交接政权一直是一个政治理想。在中国,这存在于儒家的上古传说中,古代圣王通过禅让移交权力。一个仁慈睿智的政治领袖选定一个继任者,举行禅让仪式,在万众瞩目之下,把权力移交给继任者,表明他是主动让出权力,把他以往的合法性和权威转移到继任者身上。然而西周以后的禅让,不是以失败告终,就是打着禅让幌子的篡权。有趣的是,中止禅让制度的恰是具有民主性质的事件。禹将权力禅让给伯益,而民众拥戴他的儿子启,却由此开启了中国的世袭制。美国的宪政民主体制是在一个大国里,成功地把民主与和平禅让结合在一起,终结了暴力夺权和世袭制,实现了人类几千年未能实现的政治理想,难道不是一项旷世伟业吗?
之所以能如此。美国宪法功不可没。宪法一方面通过权力外在的相互制衡,来保证一旦有人违背宪法程序,就会有人出来制约和纠正。重要的选择或决定,如谁当总统,就需要经过多次制度确认。在争议不大的时候显现不出来,在如2020年大选争议很大时,这些宪法安排就成了必过的关卡。在另一方面,宪法通过人的内心起作用。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无论是法官还是议员,无论是现任内阁成员,还是前任国防部长,都把宪法原则放在党派利益之上,忠于宪法而不效忠个人,才会使外在制约机制发挥有效作用,而人们内心的同意是合法性更为坚实的标志和基础。
对宪法原则和普通法的坚守不仅存在于精英群体,而且普遍存在于民众之中。既然普通法起源于习惯法,其精神就存在于民众的常识之中。如阿伦特所说,美国宪法是由民间契约和社区自治规则自下而上地“叠增”而成(2011,第160~161页)。他们习惯于遵循法律正当程序,在日常的法律运用中习惯于接受裁决。市场和法治都是和平的游戏规则,都会有输赢。如果赢了就承认规则,输了就不承认,市场和法治就无法通行。两位候选人的支持者也可称为粉丝,就其英文fans 的本意就像是两个球队的球迷,对待大选就像看一场球赛,他们为自己支持的球队呐喊,如果自己的球队输了,他们会非常伤心,如果认为裁判不公 ,还会骂几声裁判。更执着者还会走法律程序。但大多数球迷仅此而已。他们认输认赢。就像他们遵循市场规则赔了钱,或者输了官司一样。只有极个别的“铁粉”才会大闹球场。
在另一方面,美国的新教传统又使众多民众从小接受宗教启蒙,“牧童皆祭司”,他们阅读宗教经典,直面上帝思考自然法,把宪法看作是国父们创立“上帝之城”的律法。他们认为一个制度规则产生的结果是神圣的,就如他们把陪审团的裁断看作“上帝的声音”。随着法律程序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川粉”承认了大选结果。这也表现在特朗普的政治集会人数越来越少。到了1月6日,号称“百万人”的华盛顿集会实际上只有2000多人。有这样的民众,是政治精英们坚持宪法的文化基础,是决定美国可以和平交接政权的民族特质。
而坚守宪法的意义不仅是保证政权和平移交,而是一个社会发展的更好历史道路。相反的思路强调当下功利目的,认为政治领导人的个人因素更为重要。如果他曾经功勋卓著,极具个人魅力,言辞激动人心,承诺美好前景,方案看起来科学精密,他就会被赋予过高的期待,还可能被神化,认为是“上帝派来的”,不惜违背宪法程序让他上台,并纵容他攫取超宪法的权力。纵观历史,这样的结果多是灾难,即使有所建树,也常代价巨大。而遵循宪法的道路,将制度看得比个人重要,比看来有直接功利目的的举措更能推进一个社会的发展。因为遵循正当行为规则会兼顾各方的利益,因公正有着最强的激励效果,使公众感到公正而凝聚,因保障自由而充满活力和创造力,它所带来的综合的好处是理性有限的人们不能穷尽的。但只有坚信遵循正当行为规则是对的,从长期看就能显现出社会繁荣的结果。这正是美国成功的秘诀。
这并不是说,美国的制度完美无缺。只要是凡人的国度,就一定有缺陷。关键在于如何对待制度的缺陷。正确的态度是,第一是不因制度有缺陷而不遵循制度,第二是提出改进方案,通过法律正当程序改进制度。普通法传统和对宪法的忠诚保证了第一条;关于第二条,美国宪法本身就有修正规则,可以提出修宪提案,经参众两院2/3多数,3/4的州议会同意,即可成立。正如道格拉斯•诺思所说,制度不可不变,不可轻易变。前者是承认制度有缺陷需要不断改进,后者是强调制度要有长期稳定性。美国的这种修宪制度恰是兼顾这两者的适宜规则。美国在历史上有不少污点甚至罪恶,凭借修宪、立法和司法裁判,美国洗刷了奴隶制的污点,结束了对菲律宾的殖民,部分归还了印第安人的土地,取缔了排华法案,在实际中不断消除种族、性别歧视。
这次大选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邮寄选票的不规范问题,自媒体平台超大的舆论影响力问题,朋友圈的信息偏颇观念极化问题,利用上述互联网环境特点而制造假新闻企图操纵大选问题,都是大选引起争议,导致动荡的原因。特朗普作为现任总统、候选人之一在国会确认选票的同一天,在国会大厦附近召开大规模集会,向国会施压,企图影响结果,是很不妥当的做法,最后导致了攻击国会大厦的暴乱。这些问题都会被深入反省,导致法律以致宪法的修改。到现在为止,美国国会已经就dominion计票机举行了听证会,就推特,脸书和谷歌会否让恶劣行为得逞召集该三公司高管作证。对网络上言论自由的边界也有新的反省。传统经典的说法是,“在电影院里高喊着火了”是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因为这会导致社会混乱造成伤害。这次国会暴乱之前一些特朗普的支持者在社交媒体上宣扬暴力(Kaya Yurieff, 2021),性质比这还要严重,应在禁止之列。
这种不断修宪和改进制度的机制,会使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走向完善。其背后的哲学思想,就是不期待一举建立完美无缺的制度,社会一跃而进入理想境界,而是针对涌现出来的问题,通过改进制度加以解决,一步一步趋向完善。如果凡人注定不能建立十全十美的制度,这种有着恰当改进规则的社会就是一个次优社会,也是凡人能够达到的最好状态。这也正是期待一个从天而降的英雄还是相信制度的重要区别。从美国的宪法和历史来看,她是后一种类型。纵观世界,美国是最接近这种境界的国家。她以自己的苦难,纷乱,错误,争斗,彷徨,坚守,反省,探索,智慧和勇气在世界上树立了一个榜样,清楚透明地把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展示给其它国家,帮助它们探寻更好的制度结构。这是搞秘密政治的国家所不能提供的。这又是美国在人类社会中的价值。无论褒贬,这次美国大选都将长久留在历史记忆中,供人们思考。对于外部观察者来说,我们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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