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违国安法准保释案开庭(图)
多罪缠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先后被控欺诈罪及《港区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早前批准黎以1000万港元保释外出,律政司就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批出上诉许可随即下令黎即时还押。上诉案今开庭审理《国安法》第四十二(二)条保释原则之正确诠释,以及李官考虑批准保释的方法是否出错。
73岁的黎智英早上约9时05分由囚车送抵终院。黎智英由8名惩教署人员带到犯人栏内,黎遂四周张望,向旁听人士点头示意,黎智英女儿及长子黎见恩亦到庭旁听,黎见恩坐在近犯人栏的公众席,黎智英女儿则在黎智英律师团队位置就坐,2人在开庭前先后均到犯人栏旁与黎说话,亦举起拳头示意支持。
案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及司徒敬审理,黎智英的律师团队包括资深大律师黄继明及黄佩琪、大律师李少谦及谭俊杰,律政司则派出周天行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及检控官陈颖琛作代表。早上8时半左右,现场已有近百名公众人士在法院外排队等候,多名警员在附近巡逻戒备。
若律政司上诉被驳回,保释决定将被裁定有效,黎智英便能继续获准以1000万港元保释外出;若律政司上诉得直,保释决定则会被作废。
由于疫情肆虐,司法机构在庭内只安排7个记者席及8个公众席,故昨天傍晚已有大批市民及传媒开始排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