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指“国安法须有法必依 否则形同虚设”(图)
警方上周三(1月6日)拘捕50多名有份举办或参与民主派初选的人士,指他们涉嫌违犯《港区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特首林郑月娥(12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有关案件正在调查中,她不会评论,但特区政府已先后发声明,反驳外国政客或高级官员对行动的谬误说法。她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在法律之外」,又指若有人认为某些人有政治理念,或曾经采取某些行动,就可以免除受法律制裁,并非法治精神,亦非香港的核心价值。
林郑提到,很多人在过去6个月不断抹黑《港区国安法》,强调《港区国安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香港的法律,「当然是有法必依,否则法律是形同虚设」。
林郑表示,警方每次调查工作都是依法办事,执法工作与政治观点无关,强调国安法已清楚说明任何危害国安行为都不能违反,亦要防范、制止及惩治有关行为。
林郑又指,希望外国社会要尊重每个地方和国家内部事务的自主权,放低双重标准,她认为外国看待国家及香港事务,与在其国家采取的标准不同。
提美国会骚乱批外国政客持双重标准
林郑回答传媒提问时特别提及美国日前发生的国会骚乱事件,她表示,事件反映有外国官员和政客评论香港事务时持双重标准。林郑说,全世界各国都有保障自身国家安全的法律,但有外国政客只拥护自己的国家安全,贬低中国的国家安全,批评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反问他们是否认为香港人的安全不比美国人重要。
林郑又指,法治需要执法和维护治安,但前年6月起本港出现暴力事件,损害市民人身安全,但部分外国政客似乎纵容和鼓励以民主之名的暴力活动,但当这些事在自己国家发生,就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不单谴责事件,更形容事件几乎是煽动叛乱。
林郑批评外国部分人对司法制度的尊重,亦有双重标准,她说香港有幸有出色的法官和司法机构,她会给予法庭空间维护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