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2016年8月,4名劫匪以诱骗开门的方式抢劫了时任四川南充市某县县委书记张杰(化名)家中现金、金条等财物20余万元。事后,4名被告人分别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3年不等。
刑事判决书详细披露了此起入室抢劫案
网络发“英雄帖”邀人作案,4人犯罪团伙“组团成功”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当地人任某、田某因经济困难,二人商量出通过敲诈官员谋取钱财的想法。任某为保证绑架的顺利实施,通过社交网络下了“英雄帖”,留下联系方式邀约他人共同作案。
2016年5月,两个外地人在网上看到相关信息,来到当地与任某会合。三人通过手机搜出当地九个区县的“一把手”,最后确定绑架某县委书记张杰。任某、田某以及从外地赶来的两人一同对张杰跟踪几次后,两个外地人觉得事情不靠谱选择离开。
2016年6月,河南驻马店人李某通过网络联系到任某。李某与任某、田某三人一起多次进行踩点,并对被害人进行跟踪。随后,当地人蒋某通过田某了解相关信息加入其中。由于田某家属知道计划后百般阻挠,田某于8月初退出。之后,任某又在网上邀约福建莆田人徐某。至此,任某、李某、蒋某、徐某组成4人犯罪团伙。
手铐匕首仿真枪,偷装GPS持续跟踪
从2016年6月开始,任某、蒋某等4人多次踩点,摸清了被害人张杰的住址和所坐车辆。李某在张杰所坐车辆下安装GPS定位设备,并通过手机APP查看行踪。中途被害人张杰换车,李某随即更换GPS定位设备,防止跟丢。为实施绑架,4人还专门准备了两支玩具仿真手枪、四把折叠刀等物品。
任某供述,事先他们准备在高速路上逼停被害人张杰所坐的车,然后进行绑架。但由于张杰的车速快,怕逼停的时候出大事,而且张杰的司机也是大个子,4人就决定等张杰回家实施入室抢劫。
刑事判决书载明,被告人持仿真手枪入室威胁被害人
拉闸停电趁机闯入,将县委书记一家三口控制
司法文书证实,2016年8月12日晚上7点左右,任某、蒋某、李某、徐某等4人,最初企图在张杰用钥匙开家门时对其控制,但由于张杰是敲门进入家中,遂未能得手。
当晚8点左右,任某拉断张杰家中电闸,张杰妻子李华(化名)开门后,徐某、李某持匕首和警用喷雾器冲进张杰家,徐某使用警用喷雾器和匕首对李华进行威胁控制,徐某在与李华拉扯过程中,李华双手受伤;李某对张杰进行控制,致使张杰手部受伤。
徐某、李某在控制住张杰夫妇后,李某押张杰去开门,张杰打开门后看见任某手持一把手枪。任某、蒋某进屋后,任某将手铐交由徐某和李某铐住张杰夫妇双手,并用衣服罩住头部,由蒋某用胶带进行缠绕固定。随后4人从张杰家中搜出部分现金和金元宝、项链等物品,从张杰夫妇钱包内抢走部分现金,总共约13万元,并抢走张杰夫妇数张银行卡。
作案过程中,张杰儿子回到家中,也被4人控制。
绑匪当场抢走20万,曾试图勒索500万
一审法院查实,抢劫发生当天,张杰和妻子的银行卡分别在南充、重庆等地被转账、取现约7.5万元,张杰夫妻俩财产损失共计约20万元。
任某手机中,还拍摄了被害人张杰头被衣服蒙住、只穿内衣的视频。
张杰作证称,抢劫发生时自己家中突然停电,妻子李华出门去看是否跳闸时发出尖叫。张杰从卫生间出来冲到饭厅,准备拿凳子反抗,但一个男子突然冲过来将张杰推至卫生间并按倒在地上,并对着张杰的面部喷了刺鼻辛辣的东西,张杰当时感觉呼吸困难。该男子用一把水果刀比在张杰的肚子上,并用手电筒照张杰的面部,看见地上很多血,后发现张杰左手虎口被划伤。劫匪表示,他们只是图财,叫张杰不要乱闹乱动。
张杰被劫匪从厕所押到客厅,看见妻子李华被一个人控制在茶几和沙发之间的过道处,而且受伤流血。张杰被押去开门时,想趁机会冲出去,但门刚打开外面就站了另外两个男子。这两个男子冲了进来,其中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把手枪指着张杰,让他配合不准闹,然后对方用手铐将其双手铐住,将张杰、李华推进卧室,并用衣服套在他们的头上,用胶布固定。
劫匪中有人表示,他们只图财,问张杰哪里有钱。张杰在一个装钓鱼竿的包内,拿出约10万元,并说自己没钱了。劫匪不相信,继续找张杰、李华要钱,但此时张杰、李华的儿子回来了,劫匪又把他控制住押进卧室,同时一直威胁张杰、李华夫妻交钱出来。
李华被逼之下,表示自己包内还有1万元左右,银行卡上还有7万元。劫匪拿到银行卡后,又开始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并在现场用李华手机查询银行卡余额。张杰在被逼迫之下,又说出公文包内还有5000元左右现金、卡内有7000多元,劫匪仍表示不够,要500万、300万,要求张杰想办法找朋友借钱、找财政转账,并在张杰家里翻箱倒柜地找钱。
潜逃缅甸被抓回,中途退出者也获刑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南充市警方接到张杰报案后迅速开展案侦工作。犯罪嫌疑人任某、蒋某、李某在接到报案当天便被警方上网追逃。警方还通过工作,查实任某等人逃往云南方向。民警立即联系云南警方,并通报任某、蒋某、李某的身份信息,普洱市思茅分局民警在普洱北收费站将任某、蒋某、李某抓获。
2016年8月14日,南充办案民警到达云南普洱后,向当地警方通报与任某等人同行的还有另一名嫌疑人,普洱警方通过查询同车登记,查实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身份信息。警方通过工作,查清了徐某潜逃到缅甸佤邦。不久 ,缅甸佤邦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潜逃的徐某,并移交给南充警方。
一审法院认为,任某、蒋某、李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达2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4人分别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3年不等。另一中途退出、未参与抢劫犯案的被告人田某,被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