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佛堂纵火夺7命判死刑,被告竟比小指冷笑(组图)
台南玉井区「真理家族前辈堂」去年12月14日凌晨,遭医师之子21岁曾文彦纵火,造成7死2伤惨剧,台南地检署检察官2月间侦结以杀人等罪起诉,认为凶嫌以无差别方式弑杀,视人命如草芥,犯罪手法残酷无悔意,建请法官判处死刑,台南地院审理终结,今天下午4时宣判死刑。曾男另犯妨害公务及窃盗罪应执行8月、拘役50日确定,目前在监执行中。
曾文彦下午由五名法警戒护下,手铐脚镣步入被告席,面无表情,不时对着旁听法警嘀咕,喃喃自语,审判长步入法庭后,命令法警为其解开手铐脚镣后正式宣判。曾男聆判宣判后,并没有什么反应,审判长宣布退庭,法警再度上手铐与脚镣,还押看守所,当他步入囚犯专用道时,曾男突然双手比小指,面带不屑冷笑。
台南地院表示,合议庭认为被告仅因过去在前辈堂居住期间与负责人之子发生冲突1次,及欲再至前辈堂居住请求遭负责人婉拒后即竟怀恨在心,且展现不择手段、即使殃及无辜亦在所不惜之决意,视他人之财产权、生命权如无物。本件犯罪造成住宅烧毁之财产损害,以及受害人数高达16人,即便在台湾犯罪史上亦属罕见,堪认被告犯罪造成之侵害结果至为严重,本件被告犯罪情节符合公政公约第6条「最严重的罪行」之要件。
台南玉井的「真理家族」佛堂兼住宅昨遭纵火,7人不幸葬身火窟。李恩慈摄
且被告不仅犯罪手段冷血残酷且泯灭人性,行为造成之损害既深且巨,犯后虽坦承犯行,但审理中对其犯行造成之后果显露并不在乎,甚至洋洋得意,未见丝毫悔意,或积极弥补过错之举动,且经鉴定意见认其无法排除未来再度犯案之风险,受教化矫正之可能性低,认有使被告永久与社会隔离之必要,爰量处被告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检警调查,曾男(21岁)父亲是急诊名医,母亲为离职教师,家境优渥,身为独子的他出门只搭计程车,每月零用钱多达25000元,但个性偏激言行失控,令父母头痛,2017年经人转介至真理家族收容教化,以容忍、关爱来导正偏差,但曾男最后不适应而离开。曾男去年间又向真理创办人张和平表示「想回来住」,仅因没有剩余房间遭拒,竟心生怨怼萌生放火烧前辈堂的念头。
去年12月14日凌晨1时14分,曾男搭计程车前往前辈堂,将2桶10公升汽油泼洒在前辈堂北栋建物内1樓西侧走道及通往1樓夹层的樓梯附近玄关,再以打火机点燃卫生纸引燃熊熊大火,造成屋内46人中,有7人逃避不及,遭浓烟呛暈或烈焰吞噬。
纵火案被告曾文彦(中)在台南地院候审室失控,造成左手手肘骨折送医。读者提供
曾男犯后还故弄玄虚,谎报起火地点,经警追问才坦承纵火,落网更称「有死人就好,一个、二个都没差,我就是要闹到全台湾知道」毫无悔意,更呛警「保护好我,不然告你们渎职」,冷血杀人的行径让闻者「拳头硬了」。
这起悲剧死亡名单,来自台中大里的谢振益(52岁)、吴丽卿(50岁)夫妻和谢翎筠(21岁)为一家人,还有从花莲到台南玉井生活几十年的陈荣华(51岁)、马珈薰(47岁)夫妻,以及来自云林虎尾的高国祯(49岁)、彰化溪州的陈美研(4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