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史上最大诈贷案件宣判 涉案金额超472亿元新台币(图)
台湾润寅实业负责人被控向十余家银行诈贷超过472亿元(新台币,下同)。台北地方法院12月31日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该集团主要负责人分别判处26年、28年有期徒刑。检方称,此案系台湾金融史上诈贷金额最大的案件。
综合中央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消息,润寅实业为台湾纺织贸易商。2010年8月起,该公司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以公司资金调度为由,通过做假账、借新还旧等手段,先后向9家银行诈贷新台币386亿余元。
台北地检署2020年1月间依违反“银行法”等罪起诉杨文虎、王音之等36人。调查期间,检方另查出,杨文虎等人曾在2008年向另外三家银行诈贷86亿余元。至此,本案诈贷金额共计472亿余元。
此案被告人数众多,事证繁杂,共有45名被告,其中包含5名法人。检调单位共发动超过10波搜索搜证,在押22人,主要被告杨文虎、王音之一度外逃后被押解归案。仅于2020年10月19日案件审理期间,检调单位一次传唤142名当事人出庭。
台北地方法院12月31日宣判,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判处杨文虎有期徒刑26年、罚金6亿元,王音之28年徒刑、罚金6.5亿元。杨文虎夫妇的女儿杨宇晨被判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诉。
针对此案,台湾财经杂志《今周刊》曾刊文指出,本案暴露出台湾企业融资制度存在不少漏洞,但归根究底却是台湾金融业对企业求贷未形成有效的征信机制。
文章建议,银行之间需建立封闭、无法篡改的企业融资贷款实名登记制,才能避免错误再度发生。在登记制没有落实之前,银行单位只能仰赖经验、提高警觉,降低被诈贷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