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伟硕赴监察院声请人权保护,呛卫福部食安法就是食品国安法(图)
医师苏伟硕长期发表反对莱剂言论,遭卫福部认定散播不实消息,函文警政署告发违反《食安法》,苏伟硕25日上午亲赴赴监察院陈情,向监察院长兼人权委员会主委陈菊声请人权保护。
苏伟硕表示,在自己还没有接到警察通知书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1条的法律存在,「现在我感觉到这条根本就是一条食品的国安法」。
▲人权协会与民团组成律师团,陪同苏伟硕向人权委员会声请人权保护。(图/李毓康摄)
人权协会与民团日前组成律师团,25日上午陪同苏伟硕亲赴监察院陈情,向监察院长兼人权委员会主委陈菊声请人权保护。
苏伟硕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只有保障特定人士,有些人拥有比较高的职位,例如政府官员常常讲错了话没有负责,可是老百姓好像讲了一点话,政府就要用放大镜、显微镜检视,甚至连卫福部长陈时中都脱口「如果见解不同就法院见」。
▲反莱猪医师苏伟硕。(图/李毓康摄)
苏伟硕直言,这样就是侵犯人权、要让老百姓感到害怕,自己的确在过程中也曾经觉得害怕,但害怕的不是因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而是为什么卫福部、政府不愿意就莱猪的健康问题,大家在科学上好好坐下来讨论,更令他感到害怕的是,对于其他认为莱猪造成人体健康影响、主张莱猪就是毒猪的人,是否也会因为这个案子,从此不再对政府提出不同意见。
苏伟硕指出,在自己还没有接到警察通知书之前,根本不知道有《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1条的法律存在,「现在我感觉到这条根本就是一条食品的国安法」,人民针对食品安全政策提出言论,「政府不喜欢时,他就可以用这条食品国安法来对付你」。
苏伟硕说,今天恰巧是行宪纪念日,宪法所载的言论、讲学、着作、出版自由,不应该只是可以出版而已,而是应该让人民在发表、出版、构思一个还没被人接受的学术想法,即使是天马行空、不合常理也可以无所畏惧,而且讲出来后可以跟大家自由讨论,即使有人存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无所恐惧地在民主自由的社会中试着追求真理。
苏伟硕强调,立法机构24日通过9项开放莱猪的行政命令,连执政党民意代表自己也不敢同意,他相信如果没有党纪处分与压力,行政命令无法在立法机构通过审查,国会议员表达选民的意见时,内心都有非常大的恐惧,连只是投下弃权的民进党民意代表林淑芬、刘建国等人,还要自己说明为什么没有跟着党的意志下去走,「这个政府到底怎么了」。
苏伟硕也提及,自己在30年前就跟着现在的执政党,在街头上抗议、游行与参加演讲,当时内心对他们非常崇拜,「因为他们做我们不敢做的事、说我们不敢说的话」,当时父母要求他不要谈政治、不要参与政治,「结果到了今天我妈还是跟我讲一样的话」。
苏伟硕表示,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放心的吃猪肉了,如果连讨论的自由都被剥夺,我们就不会是民主、自由的,也不堪称有人权,这是他的看法也是感慨,虽然恐惧害怕还是要想办法克服、把事实真相说出来,「我不会让机器,用这样的食品国安法镇压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