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二马分天下” 中国加入全球互联网反垄断阵营(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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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互联网巨头正成为全球反垄断的重点监管对象,过去总被“网开一面”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也面临着适应中国反垄断新监管要求的挑战。
11 月 10 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后,市场监管总局再度出手,对阿里巴巴、腾讯两大巨头的收购案,以未事前申报为由罚款50万元。
阿里巴巴等巨头成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的重点对象。(视觉中国)
同时,欧美也在大张旗鼓地对互联网大鳄举起反垄断“铁锤”。
11月,美国监管部门对 Facebook 提起反垄断诉讼,12月16日,美国得克萨斯州联合其他9个州向谷歌发起了诉讼。
12月15日,欧盟宣布一项全新制定的《数字服务法案》草案,以加强对科技巨头的监管,这是欧盟推出《通用数字保护条例》(GDPR)之后的又一重磅法案。
山雨欲来风满楼,全球互联网巨头和各国监管部门的反垄断之战才刚刚开始。
反垄断不再是“纸老虎”
11月10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共六章24条。这是中国监管部门规范科技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商业活动,并加强管控垄断行为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
在这个“平台反垄断指南”中,明确了诸多基础性概念,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特别考量;禁止互联网公司分享顾客敏感信息、禁止联手打压对手、禁止压价竞争等等。
加强管控各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对价格进行自动化设定,以及根据不同顾客的信息和消费习惯区别对待等。这就对广受批评的“大数据杀熟”、“搭售”、“二选一”等不合理营销作出了分析界定。
不同于之前的指导谈话、企业座谈会等形式,选择在中国电商“双11”大促的前一天来颁布这个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当然是意有所指,而当天中国几大互联网巨头的股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
如果说征求意见稿的颁布还只是“纸老虎”的话,很快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就拿出实际行动,来展示对互联网巨头反垄断的决心。
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即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腾讯控股企业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三家企业未履行其依法申报股权收购的义务,均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而对阅文的大股东腾讯来说,阅文被罚还不是唯一的坏消息。
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斗鱼娱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等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如果虎牙和斗鱼这两大游戏直播平台顺利合并,可占据游戏直播市场80%份额,而作为两个平台最大股东的腾讯将是最大赢家。但近来平台经济监管趋严,二者的合并能否通过审查还是未知数。
考虑到不久前,中国暂缓了从阿里巴巴集团里分拆出来的金融科技公司蚂蚁金服的上市计划,而这本应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融资招股行动。
2021年11月,蚂蚁金服IPO最后时刻被监管部门喊停。(视觉中国)
另据路透社报道,因为担忧被认定在网络视频领域构成垄断、触及监管红线,阿里巴巴和腾讯都已暂停与百度接洽爱奇艺股权的收购。
对“两马分天下”的担忧
中国的《反垄断法》已有十二年的历史,但互联网行业似乎总被“枪口抬高一厘米”。这十二年里,中国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们持续做大,甚至有尾大不掉之势。
如果说互联网是一个虚拟世界,那么中国互联网很大程度上就是“两马分天下”的格局,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与马化腾的腾讯控股,不仅本身富可敌国,而且在流量、资金、用户、投资等各个方面,影响力无处不在。
举个例子,阿里巴巴在中国电子商务中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活跃用户超过8.8亿。而腾讯则是世界规模最大的游戏公司、中国最大的社交媒体公司,拥有用户超过10亿。
阿里巴巴通过控股、参股等外部投资的形式,版图涵盖了零售、金融、物流等多个行业,不仅有银泰商业、苏宁易购、居然之家等零售巨头,还有圆通快递、百世汇通等物流企业,金融服务上有蚂蚁金服、网商银行等。
而腾讯的投资版图更加巨大,近两年飞速成长的新电商巨头拼多多,以及京东、美团、滴滴,金融领域的微众银行等,都有腾讯投资的影子。
据《深圳商报》的报道,截至2020年7月底,腾讯投资的科创公司超过800家,其中70多家已上市,超过160家是市值或估值超10亿美元的“独角兽”公司。
两马分天下,中国互联网事实上已变成了阿里巴巴与腾讯独大的局面,甚至古代那种楚河汉界、划江而治的味道也颇为浓厚。
由于互联网平台所拥有的流量聚集、用户聚集、技术聚集、资金聚集的巨大优势,在“二马分天下”的局面中,其他互联网公司“二选一”选边站队的情况也很严重,而且几乎涵盖了目前中国互联网服务的方方面面。
比如,阿里系平台的内容分享,就几乎不可能直接转发到腾讯系的社交平台上,而腾讯系的社交电商,就得高度依赖腾讯这个流量奶妈,一旦转向阿里平台,那就面临断奶的危险。
对于中国互联网用户而言,这种“分裂”的互联网,不仅影响用户体验,对于实体经济和创业者而言,更是有点苦不堪言,本来具有公共属性的互联网平台,变成了“排他”和“不正当竞争”的利器。
政府干预是亡羊补牢
纵观中国互联网的成长史,过去十年各种商业并购非常频繁,网民的“吃穿住行用”都被掌控在巨头的手上,虽然一直有市场声音要求加强前置监管、界定合并是否造成垄断,并进行详细并购申报等,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某种程度上说,《反垄断法》在中国互联网领域一直形同虚设,通过投资人烧钱开始恶性竞争、再用并购快速消灭竞争对手或化解威胁,成为巨头实现野蛮生长的惯用手法。
而市场竞争中的马太效应,由于互联网的平台特性被放大,强者恒强、大者恒大的局面,单靠市场之手根本无法破局。
正如清华大学鞠建东教授所言:如果政府不干预,那么数字经济的基准形式是什么呢?不是完全竞争,而是垄断。因为规模报酬递增,企业的规模越大,流量越大,平均成本就越低。
作为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率先出手,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平台影响力过大、资本无序扩张的极大担忧。
正如中国监管部门所强调的,“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
从欧美反垄断的经验来看,中国现在对“大而不能倒”的互联网平台举起反垄断之刀,不是早了而是晚了,有点亡羊补牢的味道,但毕竟这是走上有序管理的重要一步。
除了相关文件密集发布,为了加强统筹协调,中国17 个中央部委正在建立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种种迹象表明,对于互联网巨头们的监管之手,正越收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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