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亚洲8名前员工追讨遣散费反 被指涉诈骗工会(图)
8名苹果亚洲有限公司前员工入禀劳资审裁处,向该公司追讨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代通知金、假期补偿以及公司股份,惟苹果亚洲有限公司反指8名前员工涉及诈骗行为,案件今日(1日)于劳资审裁处第一次聆讯,由于须裁断欺诈行为是否属实,被告人需于明年1月26日,将签名供词以挂号形式,寄予法庭及各申诉人;而各申诉人亦须于明年3月26日,就被告人供词作书面答覆,案件押后至明年5月24日再审议。
案情指,8名苹果亚洲有限公司前员工于2018年使用公司福利,参加健身课程后收取赠品,今年年初突被指涉及欺诈行为,要求停职调查,今年4月遭雇主以《雇佣条例》第9条解雇。
审裁官潘弘翰询问被告人公司有否就事件报警处理,雇主代表答辩指未有报案,但已就事件作出调查及完成报告。审裁官提醒8名申索人,由于被告人以虚假单据作诈骗行为指控各申诉人,若法庭裁决后欺诈行为属实,将会转交警方或律政司作刑事调查,又询问各申诉人会否先考虑律师意见后再作申诉决定,经休庭商议后,各申诉人维持提告决定。
工联会权益委员副主任、劳顾会劳方代表邓家彪于庭外透露,就他所知有近100名员工有类近情况,质疑苹果公司因疫情下业绩不佳而旧事重提。他续指,2018年发生的事件今年才追究,时间上的巧合难免令人联想资方是因业绩问题想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