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被控运作组织推动制裁香港 最高可判无期(组图)
“港版国安法”实施一个月后,壹传媒主席黎智英、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等10人因运作一个名为“我要揽炒”组织要求外国制裁香港,涉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等罪行。此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香港警方8月10日清晨逮捕黎智英,及两名儿子黎见恩、黎耀恩,壹传媒4名高层张剑虹、周达权、黄伟强和吴达光。傍晚再逮捕前“学民思潮”成员李宗泽、“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和前“香港众志”副秘书长周庭等10人。
另外,黎智英的助手赛门(Mark Simon)也正被警方通缉中。
港警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8月10日晚间受访时表示,警方日前调查一个通过宣传和积极参与要求外国或国际组织制裁或封锁香港的组织,这个组织由2男1女在香港运行。另外,有一群媒体高层,利用一个外国户口,为上述组织提供财政支持。
李桂华强调,由于“港版国安法”不溯及既往,上述组织是在法律生效后仍积极运作。
香港《明报》报道,黎智英、黎耀恩、壹传媒高层周达权、李宗泽、李宇轩和周庭等5男1女,被警方以“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逮捕。黎智英另被指涉及煽动罪,李宇轩则被指涉嫌洗黑钱。
香港无线(TVB)新闻引述消息称,李宗泽和李宇轩负责“我要揽炒”团队运作,两人曾受资助。“我要揽炒”原为“反修例风波”期间一名在网络论坛呼吁外国制裁港府官员的网友帐号,之后发展成团队,推动国际游说。
该组织还促请美国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期间更多次发起众筹支持其行动,包括“中英联合声明众筹活动”、“全球登报制裁港共众筹活动”等,总数超过1,700万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
香港法律界人士认为,“我要揽炒”的行径已明显触犯“港版国安法”,呼吁当局继续深入调查,以免有境外反华势力透过这种途径暗中输送金钱给反中乱港分子。
李桂华另指,警方收到投诉,壹传媒涉嫌串谋用诈欺手段,骗取以低价使用厂房的权利。
“香港01”引述消息指出,案件可能和壹传媒被指经营两家没有相关牌照的“公司秘书”行号,违反地契等相关规定。
黎智英、黎见恩、壹传媒高层张剑虹、周达权、黄伟强和吴达光等人,都被警方指涉嫌“串谋诈欺”罪。
李桂华10日晚间受访时,拒绝透露更多案情。而据“港版国安法”第29条规定,触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者,处3至10年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