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后顾之忧已解除 香港会放开普选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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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本法”之后最重要的涉港法案,港版国安法的开创性和特殊性不言而喻。从中既能看出北京对过去数年香港情况的“愤怒”,也能看到中南海试图努力保持“一国”与“两制”,自由与安全两种价值观的平衡。该法条出台后,有人断言“一国两制已死”,有人说这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压舱石,众说不休,我们又当如何解读和认识这部“港版国安法”?多维新闻记者专访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
多维:你之前曾说香港普选的“历史拐点”很难再现了,但那是在国安立法没有出台之前。现在有了港版国安法,国家安全的底线有了制度保障,香港普选的“历史拐点”会不会重新出现?
田飞龙:我刚刚参加过的一个学术会议,就有学者提出:香港国安法已经立了,中央执法机构也进入了,香港人一段时期不适应之后还是会适应的,就像香港人历史上适应英国的威权统治一样,那么对中央来说,以前说23条没立法,普选不能放开,现在已经没有国家安全的后顾之忧了,是不是可以考虑放开普选?
我觉得香港民主派如果这么来跟北京对话的话,某种程度上还真有点将了北京一军。
当然,北京完全可以回复说,国安法刚刚施行,人心还不习惯,本土势力与外部势力都还蠢蠢欲动,等国安法在香港社会入脑入心、有了效果之后,等到爱国者为主的港人治港成为一个稳定的政治事实之后,届时再放开普选。
多维:邓小平曾说香港的制度与生活方式“50年不变”,如果按你说的放开普选的标准,达到那样的条件的时候,恐怕50年大限也就快到了吧,毕竟“人心回归”是个长期工程。
田飞龙:其实邓小平当时心目中的理想是,大陆的经济、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与香港人爱国爱港的国家认同的增长,最终走到一个完美的契合点,这样50年的期限到了也不用变。但邓小平绝对没有料想到经过2019年的反修例运动,现在会用国安法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这其实是个新问题,邓小平作为一国两制的设计师,不可能把所有未来的危机挑战都预想到,尤其是原来也不会想到中美会交恶成今天的样子。
所以习近平作为新一代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审时度势做出这个决断,进行一国两制的制度更新,也是合理的。一国两制是个有生命力的活的事物,必须与时俱进,根据时势做相应的制度调整。何况一国两制“50年不变”也不是什么都不变,如果反对派严格遵守一国两制不变,他们就不会追求“完全自治”与港独了。其实双方对于“50年不变”都没有充分的信心,都缺乏信任与安全感,所以近些年斗争主题就开始凸显,谁也不认为到50年之后还是今天这样子,都想竞争主导权。
一国两制的初衷、初心没有变,只不过有了港版国安法后,具体的制度形貌有变化。“道”未变,“术”有变化,器物层面变了。
多维:邓小平当年预估到的最坏的情景是,香港发生动乱,导致解放军出动。
田飞龙: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国安法在制度设计上更为巧妙。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之前曾讲到,有了中央驻港机构的直接管辖权,可以防止香港动乱之后直接跳到适用基本法第18条第四款的紧急状态条款,从而可以用中央驻港机构以国安案件直接管辖的方式来应对一切危机,这样就不会动用驻港解放军出动平乱。否则,当香港特区政府遇到自身无法处理的情况,一下子就跳到紧急状态,然后出动解放军,这对一国两制的损害更大。
所以我把港版国安法看成是设立了一个香港日常法治与中央介入紧急状态法治之间的一个中间性法律屏障,使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更有层次感,更有弹性,也更有保护性的功能,这样的制度设计更加合理,更能体现立法者智慧和善意。
这是香港国安法的一个创造性功效,它不仅在于个别国安案件的侦破、维护国家安全,还设定一个宪制秩序里面的弹性缓冲机制,而且驻港国安公署可以不断的换人,由中央委派,各个机关联合派出,确保在港执法能力始终处于高位,确保香港平台国家安全及香港社会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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