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这个爸爸对22岁女儿说:要么把你的房子给弟弟,要么你替他还房贷(组图)
大家好,我是田静。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的名下,有一间大院子。这间院子后来拆迁,有一笔市值不小的安置房给她。
而与这间院子毫无关系的父亲发话了,应该无条件过户给家里的弟弟,女孩不该得到任何补偿。
女孩和母亲相劝无用,父亲只有一句:闭嘴,想都别想。母亲多说两句,就被扇了耳光。父亲呵斥母亲:你脑子不行,闭嘴。
母女的意愿被强行忽视,这位父亲眼里,女儿,不配拥有房产,女儿,只不过是个“外人”,女儿,最终都要嫁出去,他宁愿给儿子还几十万的贷,也不愿意补偿给女儿一点点。
我知道很多地方现在都把家里的女儿当公主疼,但是在中国更广阔的小城镇中,女儿依然扮演着这样一个“外人”的角色。
女儿,该拥有自己的房产和土地吗?她们该被无限牺牲吗?
# 她的“暴富”,需要让给弟弟#
豆子一直觉得十几年来上天亏欠了自己,生父出轨,妈妈一气之下火速另嫁,匆匆组建的新家庭争吵不断。
直到2018年,天上才换了一种方式补偿她——在姥姥去世后,转到豆子名下的一间院子,被划入拆迁区。
不少的新闻都曾暗示着我们,逢拆迁必暴富。
豆子的户口一直跟着姥姥,她现在是这间院子的独立户主。没错,按照补偿方案,她可以获得离城市中心不远的,一套70平米左右的楼房。如果豆子以后不在老家发展,这套房子的市值也在40万左右。
对于一个小城镇的家庭来说,这绝对是天降的好运。但是这个好运,即便砸在了她的户头上,似乎也轮不上她。
按照“习俗”,一个家里,儿子优先有房。
豆子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和此前父母希望由她为弟弟贷款买房的方案相比,豆子觉得如果把自己的安置房给弟弟,父母再补偿她10万,这样,就可以既帮了弟弟,又不至于牺牲掉自己全部的利益。
虽然这10万已经是在40万的基础大打了折扣,但相比之下,省去了很多贷款的麻烦。豆子告诉我,这简直就是一套“完美方案”。
△ 电视剧《安家》中,房似锦的弟弟成为一家唯一的“孩子”,所有姐姐的吃穿用度都要让位于弟弟,连弟弟买房,也是需要房似锦来还贷。
妈妈也非常赞成豆子的提议,但继父发话了:闭嘴,想都别想。
母女两人的“统一战线”,无法打败继父的“专制”。因为安置房,妈妈那晚哭肿了脸,整夜未眠,家里开始经常为此事争吵,只要妈妈一张嘴,爸爸就会说:“你脑子不行,闭嘴”。
一天,豆子正和我吃饭,突然收到了弟弟发来微信消息:姐,爸妈又吵起来了,你快回来。
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她赶回去后,妈妈被继父扇了一耳光,脸上留下一个大大的红印,家里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继父的“心思”豆子很明白:房子就该免费给弟弟,豆子不应该得到任何补偿,那可是你弟弟,况且你是女孩。在一个小城镇的传统家庭里,全部存款都是为了儿子准备的。就算是独生女,老一辈人也会觉得,只有你是男孩,才有拥有房子的必要。
这样的想法,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社会认知:女儿,反正都是要嫁出去的,不必拥有自己的财产。只有儿子才会给父母养老,女儿未来又不会给父母养老,所以女儿不值得“投资”。
豆子觉得这在瞎扯,“我怎么可能不给父母养老呢?现在社会哪有不给父母养老的女儿啊。”事实上,就算倾一家之力给儿子攒房,现实中不管父母的儿子也有很多。
豆子知道这些“风俗”,但她觉得很不公平。
#要怎样做,才是“合格”的姐姐?#
豆子认为,姥姥留给她的房屋不牵涉其他出资人,房子又在自己名下,母亲又认同分配规则,那这套拆迁安置房就应当是自己的,和没有出资过房屋的继父没有一点关系,理应自己说了算。
但是她又不得不面对这个并不容易的重组家庭:为了支撑这个四口之家,妈妈从未停止打工,在外吃完苦,回家继续吃苦,奔波在厨房和卧室。
继父对家庭事务极少过问,他的任务,是下了班后坐在沙发上抽烟。妈妈忍耐着所有一切,强撑着这个家。
另一边,弟弟和小时候的自己何其相似,一边被屋外大声开着的电视吵得安不下心,一边又被不停呵斥着要好好写作业。
传统家庭的语言暴力加注在男孩身上,要求他“必须有出息”,他不敢顶嘴,低着头听任打骂。豆子也在这样烟雾缭绕的环境下长大,她想帮弟弟。
△ 电视剧《虎爸猫妈》中,因爸妈天天吵架,女儿患上了抑郁。
二十多年来,豆子习惯了察言观色,自我“反思”,在出现矛盾的时候及时让步。旁人未必都知她的苦,却都劝她大度。从小,亲戚们就要求她要感恩所有人。
大人们告诉她: “女孩子嫁个好人家就可以了”、“男孩子结婚需要房子,你又不需要。”、“这是做姐姐的理所应该要做的。”、“我们那时候都是这样,这是正常的。”、“自己的亲弟弟难道不该帮吗?”
豆子初中的时候,姑姑甚至劝豆子停学赚钱,扶持家里,照顾弟弟。
这些来自外界的教育和指导,不知不觉,让她产生了一种自己总是亏欠他人太多太多的负罪感。
在她的认知里,作为姐姐,该帮弟弟就要帮。只是,她很困惑,这种援助的限度在哪里?是不是要无限牺牲自己,才算一个合格的姐姐?
弟弟今年刚上初中,但买房的事早已被父母提上日程,豆子,也被要求参与到这场关乎未来的筹划中。
早在拆迁一事之前,父亲的原计划是,用豆子的名义贷款买房,凭她的“首套房”资格,最后再过户给弟弟。弟弟对此从未有过自己看法,他不支持,也不反对。
但豆子担心,自己未来的工作也未知,如果以后父母没有偿还能力了,那么这个贷款是不是就理所应当得由自己来替弟弟还?
如果“首套房”的购房资格被用了,以后就享受不到首付30%的优惠政策,那豆子第二套房的首付会提高到50%甚至全款,那自己还能买得起房子吗?
如果和男朋友一起出资买,但只要一人不符合“首套房”优惠政策,两人买房就不能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因为自己想把名字写进房产本,而让男朋友的买房压力更大,是不是对不起他?
如果放弃把自己写进房产证,那如果以后婚姻遇到了问题,自己是不是失去了保障?
豆子害怕失去保障,她不想像母亲一样,万一离婚了还要一路颠簸,投靠他人。寄人篱下的感觉让她觉得不好受,她不想未来也如此。
这一系列的问题一个一个向她走来。
而那个曾引发两次世界大战的“完美方案”,明明就可以解决这所有的问题——但一个家庭,没有占用女儿的东西,还要给补偿的道理。
豆子反复的问自己:是不是我自己太自私了?是不是我考虑自己太多了?
# 女儿,永远的“外人”#
豆子并不恨继父,因为这似乎并不是某一位父亲才有的想法,在很多家庭里,像豆子一样的女孩不计其数。
大家无事好说话,但只要遇到棘手问题,永远都是优先满足家中的男孩,其次满足女孩,甚至忽视女孩。
她们成了永远的“外人”。未婚时,在从小长大的家里,她们是终将“泼出去的水”;结婚后,在婆家里,她们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外姓人。
她们被“民俗”认定为“外嫁女”(多指嫁到外村,而户籍保留在原来村集体的女孩)、“女儿户”( 女性单独立户,或出嫁女子户口未迁出农村者及其子女),或者成为“伏弟魔”(无条件扶持弟弟的女孩)。
△ 国外短片《I Am Outsider》:女儿,像个晾衣杆,不属于任何一边。
她们中大多数都无法参与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如果是父母名下的拆迁款、房屋等,那无疑只有儿子才有“权”分配,她们被排除在外。甚至就像豆子,她们连自己名下的东西,也要被排除在外。
她们的利益,总是可以无限地被让渡出来,不该得到任何补偿。这一现象在广阔的中小城镇时有发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全国妇联对全国1212个农村的抽样调查中,在没有土地的人群中,妇女占了七成。其中,有26.3%的妇女从来没有分到过土地,有43.8%的妇女因为结婚而失去了土地,有0.7%的妇女在离婚后失去了土地。
她们被直接取消掉在本村集体收益中分红的机会,她们嫁入的村庄,也拒绝分给他们任何利益,即便分到了,离婚后也会随时被收回。
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也就是说,不管是土地,还是房子,她们原本就有权拥有。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你可以找当地政府协调,到农业局去投诉,如果都不解决,还可以直接进入行政诉讼,为自己维权。
在选择维权的女性中,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2015年,户籍一直留在村里的陈女士,在村子拆迁后,被黄田村某经济合作社以“外嫁女”为由,不予发放相关的补偿款项。陈女士将九龙镇政府告上法庭,法庭当即宣布九龙镇政府败诉。
2017年,山西寨沟村拆迁,“女儿户”张女士也没有拿到每人本应有的6万元过渡安置费,这种“女儿户”,村里有108个。
上访无果后,“女儿户”们选择了法律维权。她们想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希望未来的女儿们,不会再走上这条路。
2018年,广西南宁一位女性村民,也在婚后户籍未变的情况下被村里以“外嫁女”为由要求收回土地承包权,她选择了起诉,南宁中院判决支持了“外嫁女”拥有土地分配的资格。
家庭成员的意见,影响着女儿们的判断,而这样的风气,也使社会对她们产生更多裹挟。她们中的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原来是拥有起诉维权这样一个选项。
所以如果你的权益严重被漠视,甚至被侵害,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论是“伏弟魔”、“外嫁女”、“女儿户”……她们都不应成为家庭的“外人”,更不该成为国家法律的“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