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B引入国安测试 无论案值均可审核 已投资项目也会遭翻查
澳政府将全面加强外国投资审查框架以应对与外资所有权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拟引入新的国家安全测试办法,以确保外国投资者遵守澳大利亚的政策规定。
在现行政策下,外国人士须就超过一定门槛的投资寻求澳政府审批,具体要求因投资领域和投资者国别而有所不同。澳洲对外国政府相关投资者实行“零门槛”,即无论投资额大小一律须接受审核,而大部分私人投资,金额在2.75亿澳元以下者无需接受审核(对自由贸易合作国实行11.92亿澳元的门槛)。
FIRB表示,“仅以投资金额为门槛意味着针对我们最为敏感的领域的一些投资没有得到审核,甚至有些投资会引发国家安全方面的担忧。
“这些领域尤其脆弱,因为他们的专门性通常意味着这些行业由大量的新兴公司或小规模公司组成,其估值往往远低于现有的审核门槛”。
FIRB强调,澳大利亚并不是唯一认识到国家安全挑战的国家,包括加拿大、中国、欧盟、日本、新西兰、英国与美国在内的许多其它经济体近期均以类似缘由更新了外国投资条例。
“为应对外资所有权相关的风险,特针对那些未达到现有金额门槛,但存在国家安全担忧的投资,特此引入一项新的国家安全测试”。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国家利益测试的要素项保持不变(如下图左)。当两项测试有所重合时,首先应用覆盖范围较广的国家利益测试。“这是因为国家安全已然是国家利益测试的一部分”。
图片来源:FIRB、澳华财经在线
根据FIRB报告,新增的国家安全测试核心内容包括:
· 澳大利亚财长有权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对任何外国人士发起的投资施加限制条件或进行反驳,无论投资价值几何。
· 从事敏感性国家安全业务的外国人士有义务就任何投资提案向澳政府报备。
· 外国人士拥有的业务或实体开始进行任何敏感性国家安全业务活动时,均有义务向澳政府报备。
· 允许对任何通常情况下无需报备的投资行使“召询”(call in)权,从国家安全角度进行核查。
· 允许投资者自愿提出报备,接受“召询”以为特定投资获得确定性,或申请投资豁免证书。
· 当出现国家安全风险时,允许财长对任何早前在外国并购法案(FATA)框架下获批、已实现的投资施加限制条件,更改现有条件,或者,作为最终手段,要求投资者从中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