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崩溃!百万存款失踪倒欠银行13万,中国建行的回复气炸网友(组图)
近日,河南平顶山的纪阿姨到建行煤炭专业支行取钱时,却发现卡里的一百多万没了,居然还倒欠银行13万。
纪阿姨哭着说道:“这是全家人心血啊!这钱不翼而飞了!建行把我这钱弄没了。”
纪阿姨卡里原本应该有120万,为准备儿子结婚,纪阿姨到银行取钱。
工作人员却称卡里没钱,还欠了13万。
纪阿姨从2005年开始,在建行(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开始存款,目前只有买保险的17万还在。
纪阿姨一直都是光存不取,打小票,柜台上弄的。
但是,纪阿姨眼花到四百度,看不清小票。柜台工作人员说拿着不安全,所以当场都撕了。
这些钱都是纪阿姨打工的钱和孩子们孝敬的钱。
查询过程中,纪阿姨家属还发现,他们名下居然还有一定的贷款和信用卡。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经查发现,信用卡所预留的手机号和住址均是银行工作人员董某的。
从建行打出来的流水明细上可以看到:
2019年3月17日,转出了一笔十万的资金,去向是一个广州邦泰科技咨询公司。
2019年3月17日,又转出了一笔十万的资金,去向还是广州邦泰科技咨询公司。
老人女儿表示,这个公司他们从未接触过,也没听过。
2019年3月29日,账上的40万资金又被转向了康某某。
老人女儿表示,这个人,他们完全不认识。
最终,这前后转走的六十万资金后期都没有回来。
纪女士介绍,考虑到家在上述支行附近,她和丈夫便把多年积蓄存进该行。她多数是存钱,很少取钱。董某一直是她的客户经理,发现账户异常之前,她十分信任董某,对方经常向其推荐可以赚钱的理财产品。
通话录音显示,5月5日,董某对纪女士说:“你女儿是不是回去上班了?不在家吧?你的账户,只有我和你能动得了,我转了60多万走,能要回来,你放心。我这几年过的不顺,只想向我老公证明,我能赚钱。”
6月3日上午,董某在电话中对行长王亚飞说,纪女士是她的嫂子,这是亲戚之间的事,能协商解决好。纪女士本人来银行办理了网银,她知道密码。但纪女士否认了董某是自己亲戚以及会操作、办理网银的说法。
6月3日下午4时许,董某向上游新闻记者解释了每笔流出。
她介绍,转入320万,办理305万贷款,接着又转出625万是为了完成任务,用纪女士的账户走帐,获得了纪女士的同意;
办理40万原油期货业务,也获得了纪女士的同意;
2018年8月3日,转出5万元至康某账户,是为了归还其欠下的贷款,算是借,获得了纪女士的同意;
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分7次从纪女士账户上转走共计69.3万元,是代纪女士投资,获得了纪女士的同意。
对于董某的上述做法,纪女士表示其完全不知情。
解释完之后,董某掏出手机,指着一个网站页面说,投资出去的钱能要得回来,平台有10周年返还计划。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页面上写着“彩票投注”字样后问董某,这是不是赌博网站?把钱投进赌博网站了?董某不回应也不让人查看页面,只说这是“投资平台”。
经反复沟通,下午5时许,董某打开了“投资平台”。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平台名叫“彩运8”,是一个网赌平台。
直到此时,董某才说出实情,她通过网友了解到“彩运8”后,跟着网友给出的号码购彩,小有盈利,后来亏损很多。直到现在,她每月还充值约1000元。此举是为了保住账户,才能被纳入10周年返还计划。
上游新闻记者问董某:“你说投资经过了纪女士同意,但你告诉纪女士你所谓的投资就是买彩票吗?你知道在网赌平台买彩票就是赌博吗?你到现在还认为你没有赌博,是在投资?”
对此,董某并未正面回答。
目前,建行河南平顶山分行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建行平顶山分行梁行长对梨视频表示:
这个事情,建行这边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正在对账,了解情况。 第一,有人管。 第二,也是在落实过程中。 第三,放心,这个事情他们不会推诿,姓董的员工他确实是建行的员工,如果说是员工该承担的责任他必须承担。
了解完事件的前因后果,有网友不禁想问:
手底下员工挪用客户存款,居然不先主动承担客户损失,再自己单方面去追责,而是去分析员工该承担什么责任,然后让员工去赔偿客户损失。如果该员工赔偿不起,岂不是这钱打水漂了?
既然建行一方给出的回应不能很好地说服网友,那专业人士又怎么看呢?
多名银行业内人员指出,此事暴露出了建行管理的失职。
业内人士介绍,625万的转进转出,是明显的虚存虚贷、虚增存款规模。此外,2016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银发(2016)261号文件指出,从2016年12月1日起必须执行: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但是纪女士名下的贷款和信用卡,留的不是本人电话,电话实际使用人却是其客户经理。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储户的存款存在银行后,就与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储蓄合同的法律关系。银行作为储户存款的保管机构,应该向储户提供安全保障,包括账户安全、信息安全等。同时,银行对存款的安全有法定的监管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关于银行对储户的安全保障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法》就有明确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若违反了该义务规定,商业银行就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商业银行法》第73条规定,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有意思的是,今年以来,建行罚单不断、丑闻不断。
近日,据银保监会公告显示,建设银行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130万元,这已是该行年内第三张百万罚单。
而据深蓝财经不完全统计,建设银行2019年全年的百万罚单才3张。
截至2020年5月26日,建设银行已收到银保监会45张罚单,累计罚没1577万元,与2019年前5个月共60张罚单相比,罚单数量虽有所减少,但其罚没总额已超出136.1万元。
另外,就在上个月,刚有媒体报道了的事情。
据江苏公共新闻,近日江苏淮安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共抓获26名嫌疑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
淮安警方称,犯罪团伙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无法获取到如此大规模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些案件就可能有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调查中发现,有一名建行工作人员仅靠帮忙查询银行卡信息,一年黑色收入超30万元。
这位建行员工称,自己查询了几百条个人信息,每条80到110元,并称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