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鲍毓明竟开始疯狂反击?另一个性侵少男案件也撤热搜?(组图)
这个社会我们实在是看不懂啊……真的看不懂……到底是怎么了……我们还特地查了查,以为我们记错了,4月13日,已经开始督导了,按照一般的说法,这个鲍毓明肯定要凉了呀。
且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
而且后续的报道也是他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我们都以为这个案子肯定会迅速审判。
可是慢慢慢慢,这个案子竟然没有声音了,最后逼得罗翔老师等法律界人士呼吁不要让鲍毓明掉出热搜,转发量达到将近16万。
而且“不要让鲍毓明掉出热搜”的呼声此起彼伏,这个代表的不仅仅是对鲍毓明本案的一种态度,更是针对的法律如何对待此类案件的一个示范效应。
4个多亿的阅读量,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
鲍毓明这个话题更是超过了16个亿的阅读量。
各大媒体也是积极的在带这个热搜。
在美国的网友也积极响应,给加州律师协会递交了材料,大家实在是很了不起!
也就是说,全网范围内,不管是网民还是媒体,都在强烈关注这个事情,都在拼命的“锤”他,实在是没想到,今天会有神级起伏!
此时的鲍毓明难道不应该在舆论的压力下三缄其口,希望大家忘记他吗?不,处于绝对的风口浪尖的鲍毓明竟然开通了微博?然后!开始反击?你敢信?事实如此……我们都傻了……
而且腔调绝对嚣张!完全没有认错悔改的意思,完完全全的就是要把整个事情硬杠下去!一定要扭转局势的感觉。
网友们都是傻了,我们也傻了,这都行?
显然,他作为知名大律师,绝对是100%的行业专家,绝对不会就此罢休,大家还记不记得前段时间财新网道歉的那篇报道?
这是当时那篇被千夫所指的单方面报道:
我们在之前也询问过一些法律界的人士,很多人都不看好这个事情。为何?因为这个他太懂了,实在太懂了,他比我们任何人都要懂相关的法律,他的退路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什么退路?法律的退路。可能你会奇怪,这还能有退路?是的,他早就想好了。
1、他这个岁数与小女孩绝对不可能构成收养关系,这点他比谁都懂,因为两人岁数没有差到40周岁。
2、他一直等到小姑娘满14周岁才开始兽行,为何?因为要规避掉14周岁以下一律算是强奸的问题。那么摆在他面前的退路是什么?两个字:恋爱!
别吃惊,一个14岁的小孩子会和一个40多岁的油腻中年男恋爱?岂不是笑掉大牙?不,在法律上这个恰恰是最难判断的!如果14岁的女孩子真的爱上大叔呢?如果当初发生关系的时候真的是彼此自愿呢?那就完全无法构成强奸了。说实话,我们写下这段文字都觉得恶心,但是他的本意就是这么打算的!著名的法律老师罗翔也承认这点,这恰恰是鲍某的最大退路!
也就是说,他现在要翻身必须吃住以下几点:
1、他和女孩之间不是所谓的父亲和女儿关系,而是恋爱关系。2、即使有证据证明他和女孩子发生关系,也是“自愿”的。3、后续揭露的一系列事情都是虚构的,属于“恋爱纠纷”,那自然就不属于强奸案了。可能你回想,如此荒诞无稽的剧情也行?
事实上,他正在这么做,接下来,令人更加目瞪口呆的《十问韩某》出炉!
铿锵有力,想不到吧?我们的鲍大律师果然不是吃素的,可能目前此案还吊在半空中的原因就是这个,我们充分相信他既然敢提出这个10个问题,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极有可能有“翻盘”的可能。翻盘的点也很明确:1、证明女方说的很多都是假的,所谓的证据不可信。2、证实不存在炼铜、欺负小女生这种行为。3、最重要的证明“恋爱”关系。我们接下来一条条看他的10个问题:
毫无疑问,这是他要推翻女方的“形象”,证明女方当时即使年龄小也不代表身体弱小,更要推翻自己炼铜的形象,因为按照常人的逻辑170多,100多斤的样子已经和“童”差距比较大了。我们相信他的手上是肯定有证据的。这一条不仅可以推翻他的炼铜形象,更可以将女方的形象拉下一大截,感觉上好像女方在撒谎一样。估计女方手上没有证据,所以他精心挑选的问题都是比较毒的。
第二个问题和当初的那篇报道一样,也是属于“反转”性质的问题,可能女方的母亲外形等各个方面都不是太好,他想反转掉女方的说法,让女方进一步陷入“撒谎”的处境中。因为在当时南风窗的报道中是他去追女方母亲的,如果这条被反转,很多事情都很难继续说下去了。
接下来第三条是完全的否定强奸幼女。
我们注意,他并没有否认和女方发生关系,着重在于两点:
1、发生关系的时间构不成强奸幼女。(这点和财新网报道的差不多)2、女方发生关系时的自愿性。这点很重要,如果年纪不符且又自愿,那么鲍毓明脱身的概率会大大增加。我们在这里不得不回想一下,女方说的是否100%准确,我们不敢确定,倒不是说女方故意撒谎,而是女方在幼年就经历这些的基础上整个人格和心态已经产生了扭曲,既有可能产生“前后对不起来”的说法,这点倒是真的有可能。当时财新网的报道中就直接对这点进行了致命一击:
显然,鲍毓明依然还是想走这条路,如果这条路被他走通,那么这个事情的结果就真的很难说了。从他《十问》中的4、5、6个问题可以明显看出他一直在攻击这一点:
这3个问题其实是极其简单可以验证的:
1、北京上学时间绝对可以查,教育系统一查便知。2、报案时间也绝对可以查到。3、房子购买入住时间也可以查到。
我们相信鲍毓明手上绝对有充分的证据验证这3个问题,可能女方记忆中出了偏差,可能女方的叙述中不够严谨,恰好让鲍毓明找到了抓手,如果此类“证据”证明问题可以被鲍毓明推翻,那么对日后的审判极其不利。接下来第七点也是带有类似的疑问:
首先,这个家教老师绝对可以找到,老师的证词很关键,如果再一次推翻女方的话,那么女方提供的很多证人证言会得不到法院的信任,这是最可怕的。关于身份证我们比较疑惑,鲍毓明的意思是不是他其实不知道女方的“真实年纪”?这点我们有点想不通,因为后续的求学、买火车票等如果身份证不拿出来实在是说不过去,不知道鲍毓明的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想必有所指。
第八个问题很明确,就是回应媒体的那张图:
大家应该还都记得:
这段如果被他推翻,那么女方会再次陷入困境,而且从他的表述中,显然,他对女方的态度是“恋人之间互看手机”的态度,这招很厉害,把女方“儿童”的身份进一步模糊。
第九个问题属于无实证,但是可以对舆论起到作用的一段。
这种谁都无法证明,对判案没有意义,对于舆论有意义。
最后一个问题依然是围绕“恋爱”去进攻:
钻戒一事我们相信鲍毓明绝对拿得出证据,而且这也是“反转”的一个重要依据,因为天下没有哪个父亲会送钻戒给女儿。
从他的叙述中,显然把自己描述成一个“痴痴等待女方长大”的痴情男子,而不是一个残酷的侵犯幼童的变态。可能有人会问,可能女方真的出现了很多性格扭曲的情况?
这点我们想过了,大家还记不记得一位同样被表哥侵犯的女生勇敢说出自己被表哥侵犯的事情?她当时甚至“爱上”表哥了,如果没有她的妈妈及时当头一棒,她也会像今天的女方一样产生扭曲。
但是显然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扭曲”会造成记忆不清,事实对不准,这个恰恰就是鲍毓明要攻击的点,我们设想一下,如果鲍毓明是上文的那个表格,女方是表妹,那么对于女方来说,最终会记得什么?可能她最终回过神来感觉到的是“表哥对表妹的侵犯”,但是当时发生的却是“表哥和表妹在谈恋爱”,以恋爱的手法+父女称谓会极度扰乱一个心智没有成熟的小女孩的脑子,鲍毓明的最终总结也是朝着这个路子攻击的:
显然,鲍毓明在他的叙述中,是一个被小女孩“玩弄”的纯情少男,他痴痴等待女方的回应后却得到了这么一个结果,他才是受害者,这个和当时财新网的那篇报道完全一致。
如果你没有把女方“扭曲 ”这个事情考虑进去,光从证据链来看,极其可能会同情男方,觉得女方满嘴谎言。而且对于重视“证据链”的网友来说,女方的姐姐每次开口都会把舆论倒向男方一点,类似此类的叙述在法律上是完全没有用的:
鲍毓明要做的就是证明自己没有和14岁女生发生关系,而且即使发生+后续发生关系也是双方自愿的,因为有恋爱的事实,我们悲观的看到,已经有网友开始站在男方这边了。这恰恰是鲍毓明需要的:
不过也有脑子清楚的网友认识到了这一点:
不过从目前的走势来看,很多著名的律师都比较悲观,因为就算我们知道鲍毓明是在PUA女孩,即使我们知道一个40多岁的成年强势男性是极其容易利用心理攻势压垮女方的,在法律上,自愿就是自愿,很难去区别到底是“如何自愿”的,这是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是我们担心的一点:
如果这个案子最终鲍毓明能够成功脱身,不得不说是最大的悲哀,也会成为很多“炼铜癖”的“操作指南”,只要孩子够小,我先在心理上压垮对方,再加上我刻意的保存足够的证据链,那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炼铜了。我们极其不希望看到这点!事实上,这几天比鲍毓明发酵的更加厉害的是另外一件事情,一位知名男老师疑似性侵了20多个男孩子,对,你没看错,男侵犯男,而且这个事情远不如鲍毓明案全网发酵,一直在被撤热搜,我们也不能写的太明确,很多网友都要求我们写一下:
我们也不能指名道姓的写,只能把大致目前曝出的一些侵犯细节写一下,的确是非常骇人,而且显然,当时的那些男孩子都太小,和鲍毓明案一样,被侵犯了也不敢说话,若干年后成人了才敢站出来,虽然是不同的案件,但是究其性质,几乎是一样的。看看这些令人发指的侵犯行为:这是2013届毕业的M同学:
这是2017届的H同学:
这是2012届L同学:
这是2012届的孙同学:
2012届的郝同学:
2017届罗同学:
2012届Y同学:
2012届B同学:
2017届小华:
我们不知道鲍毓明这个事情会如何走向,也不知道上述的这个性侵小男生的人会如何处理,但是至少必须明白一点,对于这个14~16的孩子来说,谈“自愿”是极其不现实的,成年人很容易利用各种优势把“不自愿”变成“自愿”,我们是否应该在法律上有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