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男童被埋 孩子口鼻上有大量血迹,央视发声:拿什么保护我们的孩子!组图)
据据公众号《剥洋葱》报道,孩子家属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地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施工,现场都是土坑,土方也越堆越多,“围着的铁皮上有很多窟窿,大人都能进,安全措施很不到位。”
逝者家属在盛和府项目施工工地内搭设了灵堂,摆放了简易的炊具。新京报
4月18日17点30分至22点40分,河南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工地的土方中发现4名儿童尸体。10岁的刘某邦、9岁的刘某恩、7岁的刘某浩、5岁的李某然尸体陆续被挖出。
目前,包括项目法定代表人吴某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19日晚间,该案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是一起刑事案,目前仍在调查中。”
4月19日下午,记者在当地走访发现,4名遇难儿童家距离事发地约300米,有村民称,遇难儿童可能是“通过工地围挡的破口进入后发生意外”。一名遇难孩子家属称,工地最近一个月开始施工,但安全措施不到位。
记者调查发现,事发工地围挡有多处裂缝,成年人也能通过。此外,当地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称,该项目还未通过施工许可审批,4月15日还对该项目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但未获对方回复。
4名男童被埋,目击者称“遗体有损伤”
据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4名遇难儿童均系与小区相邻的温庄村人。初步判断,可能因土方压埋窒息死亡,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
孩子被挖出后,家属赶到现场。受访者供图
4月19日下午,温庄村村民靳姗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遇难的4个孩子中,有两个是她的孩子,大的今年9岁,小的7岁,都姓刘。“当天下午3点多,我家两个孩子和同院的大哥家的儿子,一起在家看电视吃东西,4点左右,3个孩子一起出门玩,后来就再也没回家。”
靳姗姗称,几个孩子一般都在门口玩耍,出门时也没告诉她。当天下午5点左右,外面下起了小雨,她就出门找孩子,边走边喊,找遍了村子也没有消息。天黑后,她还在温庄村的微信群中询问孩子的去向。
李健康家和刘家只隔了一条路,那天下午,他家的5岁的儿子也不见了。“连村里待拆迁的楼房都找遍了,也没有孩子的踪影。”李健康称,直到晚上近7点,有人在温庄村的微信群里说“村后的施工工地挖到一名小孩”,他才感觉不对,赶往工地辨认,“之前根本没想到孩子会到工地里面”。
7岁的刘某浩的书包里还有他未做完的一年级练习册。旁边衣柜上挂着他学前班毕业时,戴着学士帽拍摄的照片。新京报
靳姗姗和丈夫在差不多时间赶到工地。几经周折,他们才被允许进入。“当时得到的消息是发现一个孩子,之后,工地内的挖掘机停了很久,也没继续寻找其他孩子。”
温庄村村支书李建设向记者介绍,大概下午6点多,他接到了辖区派出所的电话,说是村北侧盛和府施工工地内挖出一名男孩,让他配合去看一下。李建设称,他当时并不知道村内有4名男孩走失,之后看到微信群里说还有其他孩子找不到了,才怀疑可能还有孩子被埋。
据现场村民介绍,4月18日下午5点多,施工人员在工地上挖出刘亮(化名)的遗体,随即在村里广播,寻找其余下落不明的孩子。与此同时,有村民带着铁锹,想参与挖掘搜救。但此时,急救与消防人员已经赶到了工地,现场有人封锁了入口,不允许村民进入。
盛和府项目施工工地内,一名遇难儿童的家属介绍,孩子被挖出的土坑位置。新京报
到了晚上,村民被允许进入工地,发现除刘亮外,其余三位遇难儿童的遗体已被挖出。而刘亮的遗体不知去向,现场警方对村民们表示,已经将刘亮遗体送去进行尸检。
据目击到遗体的村民透露,除刘亮外,另外三位儿童的遗体损伤程度较严重,“一个孩子的口、鼻上有大量血迹,另外两个有残缺。”村民们推测这可能是挖掘机在作业时造成的损伤。
工地多处围挡有裂口,家属质疑“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
温庄村多位村民称,事发时,该工地仍在施工。有遇难儿童的家属提出质疑,“当天工地在施工,为何孩子进入工地没人阻止?”
4月1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现场看到,事发工地有两个入口,北侧入口主要供车辆进出,西侧入口配有保安室和监控探头。一位村民表示,除西侧主入口外,工地上的挖掘机上也配有监控探头,“这些监控视频已被警方调走。”
4月19日,警方在现场调查。新京报
19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工地四周设有围挡,里面有一辆挖掘机停在黄土坡上,边上是一处深约3米、宽约1.5米的土坑。
靳姗姗说,4个孩子都是在这处坑中被挖出的,她进入工地时已挖出3个孩子,其中一个是他们的小儿子。
记者注意到,在这个土坑北边,有一条较深的车辙印。一位近日在该工地工作的人员介绍,目前工地正在打地基,渣土车会把基坑内的土方运到此处堆放,才形成了土坡。但至于为何发生意外,他表示不知情。
事发地到4名去世儿童的住处约300米距离,中间有围挡隔挡。温庄村多位村民称,村南盖了高楼,出路被截断,而北边就是施工工地。因为出路被拦,经村民反映后,工地在南侧设了一处可打开的围挡,但近期已经没再开过。
记者注意到,就在这处大门西侧,有一处破口,成年人也能通过进入工地。有村民称,几个孩子也许是经过破口,进入工地的。
孩子家属李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地最近一个月开始施工,现场都是土坑,土方也越堆越多,“围着的铁皮上有很多窟窿,大人都能进,安全措施很不到位。”
4月19日晚间,新京报记者现场看到,目前进到事故现场的马路已被堵住,但铁皮窟窿还未修补。
盛和府项目工地南侧通往温庄村的一处围挡破开了大洞。村民称,事发前破口较小,但人也可钻入。新京报
施工项目未获批,事发前被要求停工整改
事发工地盛和府小区项目的简介显示:盛和府总占地220亩,一期占地面积约49亩,总建筑面积7.79万平方米,共计480套房源。
据了解,此小区是新乡市众孚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一份原阳县土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显示,2019年11月18日,原阳县自然资源局对位于康宁街东侧、祥和街西侧的2019-14 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让面积50000.0平方米(75.0亩)。竞得方新乡市众孚置业有限公司,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为7660.5万元。
工地现场。新京报
记者检索发现,今年4月9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盛和府及其开发商问题。4月16日,中共原阳县委公开答复称,经房产所工作人员调查,盛和府暂未到当地住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无法查询相关信息。
4月19日下午,原阳县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股副主任王帅向新京报记者回应此事称,涉事盛和府项目确未获得施工许可证。4月15日,也就是事发3天前,建设局曾向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我们要求对方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但截至事发时,建筑工程管理股还没收到对方的回复。他们还没办理,就出事了”
19日晚间,该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案情正在讨论中,“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报告的时候就是人身伤亡案件。”目前,该案仍在调查中。
“4名儿童被埋”初步认定为刑事案件,央视发声
据环球网报道,4月19日晚,记者从河南原阳官方获悉,针对河南原阳县盛和府小区施工现场“4名儿童被埋”事件,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事发现场联合调查组一名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事发后经调查,已初步认定为伤亡案件,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这是起刑事案件。”
原阳县官方一名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被控制接受调查的7人,包括该项目法人代表吴某、项目经理、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及涉案司机。
河南原阳埋4名小孩的大坑,有6米深。家属供图
原阳县委宣传部4月19日凌晨在原阳县政府官网发布通报,4月18日17点30分至22点40分,在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5至11岁儿童尸体,均系与该小区相邻的原阳县原兴办事处温庄村人。经初步判断,可能因土方压埋窒息死亡,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事发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4月19日,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已被警方控制接受调查的7人,主要是项目部的。
央视评论:拿什么保护你,我们的孩子
这几日接连发生的两起关于未成年人的悲剧,深深刺痛了每一个人的心。
一起发生在安徽省郎溪县。当地警方发布通告,此前走失的10岁女孩杨某婷被12岁男孩杨某某侵害遇难。18日上午,根据杨某某供述并经现场指认,警方在梅村村一灌木丛中找到杨某婷的尸体。被害人与嫌疑人系堂兄妹关系。同村一知情人向媒体称,女孩很可怜,从小性格老实,其母亲常年不在家。据悉,郎溪县公安局已将案件移交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案情暂时不便透露。
另一起发生在河南省原阳县,当地政府发布通报,4月18日17点30分至22点40分,在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5至11岁儿童尸体,均系与该小区相邻的原阳县原兴办事处温庄村人。经初步判断,可能因土方压埋窒息死亡,具体原因需要进一步调查。目前,包括项目法定代表人吴某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接受调查。
河南原阳悲剧,调查尚在进行,究竟是意外还是犯罪,目前并不明朗。4名儿童是如何进入工地的事实最为关键,也最为公众关心。据媒体报道,工地上准备建小区,还在打地基,而温庄村与事发工地仅隔着围栏。围栏有多个豁口,且围栏底部与地面有缝隙,宽处连成人都可以钻进。埋4名儿童的大坑约6米深,呈不规则形状,底部还有一个圆形小坑。从上述信息不难看出,对于缺乏危险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来说,这是一个蕴含巨大危险的场所。不让未成年人进入这样一个场所,避免其陷入危险境地,是工地施工方的职责。所以,哪怕4名孩子是主动进入工地而非受人强迫,没人阻止本身也暴露工地监管的稀松,坐实施工方重大事故责任,其中不排除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与河南原阳悲剧相比,安徽郎溪悲剧的事实更清晰一些。虽然侵害原因警方暂未透露,但“12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核心信息已明确。对于加害者,无论我们如何愤怒,如何希望他能受到与其行为恶劣程度和严重后果相当的处罚,但理智告诉我们,在法律作出修改,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之前,收容教养是他可能付出的最重代价。这是法治的要求,除了接受,我们别无选择。
去年10月,大连13岁男孩性侵未成杀害10岁女孩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社会是否需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立法工作,审慎是必要的。然而,半年时间内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人们有理由作出这样的假设:如果刑事责任年龄能早些降低,加害者可以意识到做坏事的代价会更重,这次的悲剧,可以避免吗?
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一种反对观点很流行:“降低到12岁,还会有12岁以下的加害者。”但又有哪一种方法,单独用它就可以一劳永逸地保护未成年人呢?未成年人要得到有效保护,一定是各种手段综合作用的结果。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或许不能避免全部伤害,但只要有效阻止了部分伤害发生,它就是有重大价值的。如果现实表明对未年人的法律保护需要加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实有必要,那这方面工作就需要更积极推进。
除了包括法律保护在内的社会保护方面的短板,家长监护不力也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养不教父之过”,加害人家长理应受苛责;而被害人家长,孩子已经受到伤害,再批评人家,在人伤口上撒盐,有些残酷,但为了防止更多悲剧发生,不让更多家庭经历这种苦痛,有些话必须要说。
关于监护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等均作了规定。监护的内容很宽泛,但归纳起来无非两条,一是“监”,二是“护”。“监”,指的是监护人通过有效监管,避免未成年人走邪路,危害他人和社会;“护”,则是指监护人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免受侵害。
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未必能避免所有悲剧,但大部分悲剧应可避免。在河南原阳悲剧中,遇难的4名儿童来自3个家庭,三个家庭中哪怕有一个监护人盯紧孩子,悲剧都不至于发生。所有家长疏于监管,是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拿什么能保护我们的孩子”,两起悲剧向社会、向每一个家长、每一个公民发出这样的拷问。更严密的法网、更严厉的处罚,为人父母的责任心、作为公民的良心,每一个都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