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男星被判刑入狱!年仅22岁星途尽毁,曝竟是为父亲筹药费而犯罪!(视频/组图)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17日,黄智博涉口罩诈骗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从庭审中获悉,被告人黄智博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庭视频开庭全景
以“卖口罩”为名诈骗
艺人黄智博获刑三年三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黄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帮助下全额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后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
黄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予以从重处罚,不宜宣告缓刑。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今天是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黄智博在庭审最后表示,“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错了,我觉得很愧疚,想找被害人退钱,但自己的号被封了就找不到他,后来想加她老公的号想退就被抓了,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响了父亲的身体。”
被告人黄智博照片
黄智博曾参加热门综艺,已被经纪公司解约
今年2月,上海公安部门发布一则消息: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疫情以“卖口罩”为名实施的系列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8万元。
警方在通报中表示,2月1日上午,家住浦东的陆女士来到浦东公安分局王港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家中通过某贴吧寻找到一位卖口罩的商家,微信联系后商定以每个单价0.9元购买40万个口罩,并预付了定金10.7万元。
商家收到预付款后,要求陆女士自行前往扬州提货,当她赶到扬州后却无法找到提货地点,发现自己被骗后报警。
接报后,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会同浦东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确定一名黄姓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锁定其在广东省陆丰市的藏身地。在广东警方支持下,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2月5日上午被当地警方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用的手机、电脑、银行卡等物品。
经讯问,22岁的黄某某交代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群众急需口罩等防护装备,遂以出售口罩为名通过网络诱骗他人购买进而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而事实上,黄某某根本没有口罩可供出售。同时黄某某还交代另外两起案件,总案值人民币28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在警方询问为什么想到以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时,黄某某竟称自己“脑子一乱,然后就……”
2月13日晚,有网友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是曾经参加偶像团体选秀节目的黄智博。13日21时59分,乐华娱乐发布“紧急声明”,称已与黄智博解除《训练生合同》并深表歉意,同时“强烈谴责利用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息一出,便有网友发表言论说"这个处罚算轻的了",只罚款一万元,相比于被骗人失去的28万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在特殊期间动歪心思想赚取不义之财的他"被判个十年八年都不过分"。尽管他是乐华公司旗下艺人,但"这辈子出道无望了,人长得帅也没用"。
网友P图
更有甚者,还有网友即兴作图,赫然写着"监狱出道,铁窗C位"等调侃字眼。有如此前科的练习生,徒有其表,即便三年过后出狱也与娱乐圈无缘了,称得上是星途尽毁。
回顾整件事,在事发后不久黄智博的亲姐姐便登陆其社交平台发声,企图为弟弟洗白,将其违法行为扣上"亲情"的帽子,挽回形象。该篇声明中,列举了一系列致使黄智博走上不归路的理由:爸爸突然病倒、全家法律知识薄弱、黄智博本人追梦也需要一大笔开销等等……实力卖惨,但网友似乎并不买账。
作为其经纪公司,乐华也当机立断地与其解约以表立场。谴责其行为,认为他没有做到"学艺先学德",其诈骗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秩序。如此一来,黄智博可谓人财两空。
翻看其社交平台动态,他还曾于2月4日参加明星间发起的"手写接力",为处于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们加油打气,表示"我们同心协力打赢这场仗",万万没想到,他打赢仗的方式竟是靠国难发财?现在看来这口号喊得过于响亮,有些讽刺。
无论是即将出道的艺人,还是咱们普通老百姓,在大是大非面前都必须要有正确的判断,不能被一时的利益蒙蔽了双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22岁的黄智博能在服刑期间借安静的环境好好反省自己,褪去欲望,使人格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