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两华人出门未携带《自我声明》被罚206欧元,或面临刑事处罚(组图)
3月12日电 据《欧洲时报》意大利版微信公众号“意烩”编译报道,当地时间3月10日,意大利北部两名华人在科莫至米兰的环城公路上被警察拦下,由于未携带《自我声明》,两人获罚206欧元,并将被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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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远门未携带《自我声明》后果严重
受当事人委托处理这一案件的ChinaService会计律师事务所的胡彩娥表示,这两名华人从科莫出发,打算前往米兰购买建筑材料,但因没有填写并携带《自我声明》,也未在现场立即向警方说明出行意图,警方将他们拦下后根据刑法第650条处以206欧元的刑事罚款,并将提起刑事诉讼,二人可能被处以3个月刑期。胡彩娥表示,事务所将尽力让此事归为民事案件,因如果事件最终被判定为刑事案件,恐将对涉事华人造成严重的影响,今后他们将无法打印“无罪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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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彩娥表示,根据意大利当局最新颁布的防疫法令,所有人员离开居住城市时必须随身携带《自我声明》文件,如遇警察临检,应立即出示此文件,并请警员在文件上签字并写上日期。“警员有可能会要求收走《自我声明》,这时候我们可以请警员签字、写上日期,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如无打印设备等),那么警员签字后侨胞也应该拍照留底,以防日后出现任何问题。”胡彩娥提醒道。
胡彩娥同时表示,侨胞如外出购物回程中遇警察临检且未携带《自我声明》,应向警方出示收据、小票等文件,表明自己出行是由于有购物需求,“虽然说这样还是有被罚款的可能,但我们首先要避免的是‘刑事处罚’。同时,大家一定要留好购物收据和小票,这些有可能会对律师此后为大家争取权益,有很关键的帮助。”
此外,侨胞如在前往购物的途中就遇检查而未携带《自我声明》(即没有购物小票等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警方解释外出缘由,表明自己外出的必要性,并尝试立刻向警方申请填写一份《自我声明》,以免让警方认为,自己出门只是为了“瞎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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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上班最好也携带《自我声明》
胡彩娥表示,当侨胞因健康、工作或紧急需求出远门时,是必须填写并随身携带《自我声明》的。而如果是从住家到本市的工作地点时,身边也应备一份《自我声明》为好,文件中可填写具体的工作地点,以备警方查询。“比如我们自己,就是要求团队的律师、会计师在上下班途中都要随身携带《自我声明》的,这样是最放心、也是最安心的。”
此外,由于警方在临检时有可能收走《自我声明》文件,胡彩娥建议大家平时可以多准备几份《自我声明》文件。“有些侨胞家里没有打印机,现在外出也比较难找到打印门店,那么我们认为手抄一份《自我声明》,签字后随身携带,也是同样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