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惨遭3车连撞身亡:未成家膝下无子女 3车全逃逸(视频/组图)
12月14日,广西北流市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三辆车撞上同一老人后竟都直接逃离现场,老人也因此当场身亡!尤其是第一辆肇事摩托车,撞倒老人后不但逃逸,逃逸前还把老人往路上拖!据老人亲属称,老人未成家膝下无子女,晚年独居。警方表示,这起案件已按交通肇事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全力侦办中。
第一次事故本身造成的伤害后果应该不太严重,如果第一个肇事车辆在事故后如果能停车救助老人,老人肯定没事儿。即使不救助的单纯逃逸,老人倒地的位置是路边,受到二次伤害的概率就比较低。看这个路况如果后续有一个好心人停下来,老人也能得到救助。
可是,第一个司机却选择把老人从路边拖到路上,然后再逃逸!这个用心就比较险恶了!
假设这个路边没有监控,老人被后续车辆撞死,那么第一次事故很可能就被掩盖了,没人知道是他先把老人撞倒的!综合这种情况来看,第一个肇事司机就不简单的交通肇事逃逸的问题,而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先普个法:交通肇事罪是轻罪,但交通肇事后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变成故意杀人罪,就变成重罪了!
按《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杨律释法:简单说同样是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个人,发生事故后停车、救助、报警,最多判3年,只要适当赔偿大部分都可以判缓刑。但同样的后果,如果有逃逸行为量刑量刑立刻就变成3年起步,甚至可能到7年了。如果人被撞后本来没死,但由于肇事者逃逸延误抢救导致不该死的人死了,那就要7年起步,最多判15年了!
而且以前发生过不一止一起交通肇事案,本来被撞的人只是受重伤,只要停车救助根本就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因为交通肇事无人死亡要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犯罪),按民事案件赔偿就行了。可就是由于肇事者逃逸导致没及时救助伤者死亡,或者导致发生二次事故,让肇事者生生地把民事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
当然,以上几种情况还都叫“交通肇事罪”,在某些情况下发生交通肇事后是可以把“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
比如有些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先把伤者抬上车,然后再找到僻静处把伤者弃之荒野,导致伤者死亡的,那就构成故意杀罪了!本案中第一个司机把伤者从路边拖上到路上,尤其是黑夜中这种路况客观上极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事实上也确实造成老人又有两次被撞并因此死亡,第一个肇事司机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针对本案警方已发出悬赏通告,征集破案线索
如果大家有线索,希望同警方联系!
另外,就此事件杨律还有几点想法:
1、第一个肇事司机是可恶,但其可恶行为发生在事故后。仔细看第一次事故发生前的视频,对面方面开来的车的远光灯明显导致摩托车无法看到路边行走的老人!因为车辆不当使用远当灯造成的事故也不少,对远光狗应该加大打击力度!
2、寻找肇事者建议多管齐下,向社会征集线索的同时建议警方多调前后路段的上的监控排查,这个监督显示不出车牌号不代表别的路段不能, 即使看不到摩托的车牌号,能找到对面车道这段期间行驶的汽车车牌,调这些汽车的行车记录仪也可能查到线索。但这个得尽快,否则可能就覆盖了。
3、警方悬赏最好明确悬赏标准,这样也有利于知道线索的人更主动提供线索。虽然有的人不在乎钱,但还是有人在乎,既然悬赏最好就明确标准。
4、希望早日抓到肇事者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