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暴徒涉制造炸药案 17岁男生以50万申保再遭拒(图)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萧景源)警方10月15日在大角咀一唐楼单位捣破武器库,检获大量怀疑汽油弹和自制炸药原材料,及至少两个手提电话引爆装置和3部航拍机等。案中两名学生分别被起诉制造和管有炸药罪,昨日再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两人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再押后,以便进一步检验及分析现场的化学品、引爆装置和信号弹等,不排除会以更严重的罪名起诉两人,其中次被告昨拟以50万元申请保释,但被拒绝,两人须继续还柙至明年2月27日再提讯。
两名被告为暂时停学的副学士学生董上琳(23岁)、中五学生丁展峰(17岁)。控罪指,两人今年10月15日在大角咀橡树街75号大厦一单位内,明知而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钾与硫磺。
疑用航拍机空袭警方
控方在交代警方调查进度时指出,涉案的怀疑汽油弹液体具高挥发性,现场所检取的3部航拍机全部操作正常,能负重300克至500克,不排除用作运送汽油弹或其他危险品袭击警方。
警方在翻查闭路电视时发现,次被告丁展峰在案发前3日在涉案单位附近一间便利店购物,警方亦于涉案单位发现有关收据。同时,警方还在有关单位内检获一部智能手机,虽然内容已被重设,但复原后发现手机的电话号码和丁的电话号码相符,且曾贮存7,000张相片,部分相片是他的自拍照,显示该单位与他有直接关系。
控方续指,由于屋内又发现连接电线的电话,现仍要调查是否用来连接遥控爆炸装置,并需更多时间检验及分析所发现的化学物品、对讲机以及怀疑信号弹等,更不排除会以更严重的控罪起诉两名被告。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提出以40万元现金,加上次被告父亲的10万元人事担保,申请保释外出。惟被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并决定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27日再提讯,其间两名被告须继续还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