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恢复囚犯投票权,政府遭批:只对囚犯情有独钟!(组图)
日前,新西兰司法部长Andrew Little宣布,将给予部分囚犯投票权,以便这些人能够参与2020年新西兰大选投票。
可以获得投票权的,仅限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囚犯。
根据“这才是新西兰”公众号从新西兰惩教部门获取到的数据,当前全国监狱人口数为9969人(统计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政府如果给予三年以下刑期囚犯投票权,那么约有1900人可以重新拥有投票的权利。
*注:全国监狱人口数据——
司法部长阐述了恢复囚犯投票权的几点理由:
1.剥夺囚犯(尤其是毛利族裔囚犯)投票权,与《怀唐伊条约》的价值不符。
2. 有悖于《新西兰人权法案》。
3. 三年以下刑期的囚犯在刑满释放后就会回归社会,无论那时是哪个政府执政,都应该有他投出去的一票。
4. 囚犯被释放后能更轻松地适应并参与民主事务。
5.解决囚犯被释放后不能重新登记成为选民的问题。
关于新西兰囚犯是否应该拥有投票权的争议,要追溯到2010年。当时国家党执政,剥夺了所有被判刑囚犯的投票权。
时隔多年,工党政府有意恢复部分囚犯的投票权,这个举动立马遭到国家党党魁Simon Bridges的怒斥。
“这恰好证明了工党对待犯罪行为手腕太软,并且对囚犯情有独钟,而不是将关注重点放在受害者及家属身上。”
“国家党希望民众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如果你犯罪了,那你就应该被剥夺投票权,你只能用应得的刑期在监狱里好好地反省。”
不过,也有人赞成恢复部分囚犯投票权的决定。
绿党选举事务发言人Golriz Ghahraman就表示,新西兰应该成为这样一个国家——就是无论你的处境如何,你都应该拥有投票的权利。
“当我们的先辈为了争取投票权而奋斗终生时,现代社会竟然想要剥夺他人的投票权?要知道,新西兰是世界上首个给予女性选举投票权的国家。这正是我们的骄傲所在!”
无独有偶,美国也在争论相关议题。
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伯尼·桑德斯曾被问到:“囚犯是否应被允许投票?”
桑德斯回答:“是的。”
“在波士顿马拉松投放炸弹的人也应该被允许投票吗?”(注: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惨案发生于2013年,案件造成3人死亡、183人受伤。)
桑德斯回答:“是的。我相信即使他们在监狱里,即使他们在向社会付出代价,但他们固有的参与我们的民主的美国权利,不应被剥夺。”
“投票权是一种不可剥夺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 18 岁及以上的美国公民,就是这样。”
据了解,加拿大、以色列、日本等国以及欧盟多国也不同程度地允许人们在监狱投票。
现在,问题来了。你是否支持新西兰恢复三年以下刑期囚犯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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