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大学生与男友争吵后死亡!两方达成和解,男方赔偿30万元 补充(图)
女儿施某生前照片 施某母亲供图
浙江一高校女生与男友争吵走失后遗体现河道,警方通报称排除刑事案件,已将该结论告知死者家属。目前,相关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11月15日,女学生的母亲王某向记者讲述了她了解到的事发经过,并证实网传“一个单身妈妈的血泪控诉”是其本人所写。
施某的母亲王某称,10月26日,女儿第一次跟她提到男友杜某,此前从未提及。据她回忆,当天女儿曾拿着和杜某的合照问过她“好不好看”类似的话。
王某说,从10月26日至事发的前一天31日,她与女儿一直都有保持联系。
11月1日20时许,王某接到浙江嘉兴学院的电话通知称,女儿施某失踪了,需要她立即前往钟埭派出所。
王某介绍,通过警方的监控录像得知,10月31日21时37分,女儿出了校门;11月1日凌晨2时42分左右,施某消失在监控录像中。监控画面中,两人曾在钟埭街道宏建路嘉善塘桥上疑似发生过争执,杜某将女儿施某推倒在地,女儿起身后消失在监控录像中。
王某称,她从警方获悉,事发当晚,女儿施某曾和杜某及另外一名男子,三人饮了两瓶白酒和一箱啤酒。经警方鉴定,女儿体内有比较高的酒精含量(149mg/100ml)。
记者就前述内容向平湖警方求证,暂未获回应。
王某介绍,她是一位单亲妈妈,女儿由她抚养长大。施某是一名大三学生,就读于浙江嘉兴学院平湖校区,学习会计专业,平日性格开朗活泼,她和母亲关系很好。
对于施某和杜某是否是情侣,王某称,不知情。
王某向记者证实,11月11日网传题为“一个单身妈妈的血泪控诉”的文章是其本人所写,其中内容包括,男方杜某有家室,育有一子,还有前科,为何要欺骗女儿,约女儿出去喝酒,女儿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她在文章中表示质疑。
11月15日,记者就文章中的内容多次致电平湖警方,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应。
11月15日下午,针对施某母亲所指“杜某对女儿灌酒、打她女儿导致溺水死亡”等内容,杜某告诉记者,如果施某母亲要指控他,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自己;如果在起诉之前,她到处散布此类谣言,他们也会考虑起诉对方。事情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对于两人是否系情侣关系,杜某是否已有家室,杜某以“不会在电话中回复”为由,不予正面回应。
此前,据平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湖-公安发布通报称,11月1日凌晨3时26分,平湖市公安局接杜某(男,24岁,浙江平湖人)报警称:在平湖市钟埭街道尚锦花园处,女友施某(女,20岁,浙江台州人)与其争吵后走失。接警后,平湖市公安局立即指令钟埭派出所处置。
通报载明,2日早上6时许,在钟埭街道宏建路嘉善塘桥处河道内打捞起一具女尸,经家属辨认系失踪女子施某。
两方达成和解,男方赔偿30万元
施某的母亲王某11月19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与杜某达成和解,杜某赔偿其30万元。
王某告诉澎湃新闻,他们认为杜某应该就上述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同日,澎湃新闻“赔偿施某家属30万元”的说法向杜某求证,杜某并未对赔偿金额予以回应,他只称施某母亲此前对他的一些说法的不实。
警方通报中已明确排除刑事案件,男方杜某是否应该就此担责?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在刑事责任上,如果确认是女方自杀,则男方杜某不负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上,杜某是否有赔偿责任,则要看案发时,杜某对女方之死有无过错。
丁金坤分析,具体的过错需要看证据。譬如案发当晚,杜某对女方有无言语上的辱骂、恐吓或诽谤,以及行动上的拦截、拖曳女方等侵犯人身权行为。如果有证据表明,当晚杜某的行为引发或刺激了女方自杀,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丁金坤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章第六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与醉酒者共同饮酒的人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共同饮酒的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导致醉酒者受到意外伤害,则共同饮酒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邢鑫认为,从报道内容来看,在本案中,如果女方施某体内酒精含量高的原因确系在死亡前与杜某及另一男子饮酒导致,则杜某及另一共同饮酒男子未尽到共同饮酒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放任了危险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杜某及另一共同饮酒男子应根据各方过错情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本案中当事人并无饮酒及醉酒情节,仅为男女朋友之间吵架而导致一方自杀,杜某在刑事上不构成犯罪且无需承担责任,但并不必然免除其在民事上的赔偿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杜某因存在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