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说,告密会怀小宝宝 他一直弄一直弄...”(组图)
电影《嘉年华》的导演说:
我们生活在一个嘉年华似的时代,表面上无比热闹,背后却有非常多的不幸。
任何一个受过伤害的人,都知道这句话的份量。
可以思考一个问题,当一个7岁大的女孩,面对性侵这种不幸的时候,会经历什么?
有人发过相关内容,他是一位父亲,那天带着女儿和小儿子出门买东西,因为忘拿钥匙了,他想让7岁的女儿上楼取一趟。
他家就在七楼,距离也没有多远,再加上女儿平时独立性也很强,就放心的让女儿上楼了。
(图源于现代快报)
就在这个从一楼到七楼,只需要坐电梯的短短距离里,女儿受到了侵害。在电梯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把7岁的女孩逼到墙角。
尽管女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她明白,那个人渣拉开拉锁,用“小便的地方”碰了她的脸。
女孩后来跟父亲说:他“一直弄一直弄(自己小便的地方)”,还会有“奇怪的表情”,“像被什么夹住了一样”。
我们都知道,这个15岁的人渣,对女孩做了多么糟糕的事情。
可是因为犯人还是未成年,即使那位父亲报警了,也只能是无疾而终。
至于那个7岁的女儿,可能只是察觉到不太舒服,然后带着这份疑虑长大。
最后在成长到能知晓这些经历的含义的时候,开始陷入新一轮的疑问中。
她可能会埋怨自己,或是对任何亲密关系产生怀疑。
这注定是个痛苦的过程。
可这并不是个例,跟她类似的受害者还有很多,罪恶就这样,以平平无奇的方式出现。
有时加害者,也许只是隔壁住着的邻居。
几年前在广州有个性侵案件,当时9岁的女孩小琪,因为内裤上总是有污渍,被母亲带去医院检查。
结果被诊断出了处女膜陈旧性破裂,以及盆腔炎、阴道炎等炎症。
母亲这才知道,小琪已经被隔壁开店的邻居性侵了3年。
小琪在犹豫着告诉母亲的时候,还在担心自己会不会因为说出真相而怀小宝宝。
因为那个老板以前经常威胁她“说出秘密就会怀孕”,她才不敢说出这一切。
就在父母报警,隔壁老板被警车带走的时候,小琪还忍不住拉住妈妈说她害怕。
这种事情给她带来的阴影太大了。
在过去的3年里,小琪每周都要去隔壁叔叔家,而且必须是蹦蹦跳跳的,否则就会被打得很惨。
(图源于广州日报)
她不仅情绪要开心,哪怕时间不对也不行:“如果起床了,不准时过去,他就要打我。”
叔叔对她的暴力危害,不限于拽她头发、用凉席的篾子扎她、用毛巾塞住她的嘴。
导致有次小琪在跟弟弟玩的时候,因为把凉席弄散了,都吓得哇哇大叫。
那个叔叔对她的伤害,已经达到了应激反应的程度。
不仅仅是邻居,有时加害者甚至是至亲。
有个河北女孩,从9岁开始就遭到父亲性侵,原因十分荒谬,仅仅是因为她的父亲,想要报复前妻跟他离了婚。
2016年8月,女孩小青被父亲性侵了两次,最后一次正好被母亲撞见。人渣父亲不仅没有收敛,母女二人甚至惨遭殴打。
当加害者明目张胆时,那些受害者就成了冰山底下庞大的部分。
女童保护基金曾发布过这样一串数字。
在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有433起,受害人有778名。
2015年曝光340起性侵儿童案,2014年是503起,而在2013年,这类遭到曝光的案件,才是125起。
大家可以发现,曝光的案件变多了。
(图源于界面新闻)
可案件曝光就说明问题解决了吗?
其实没有,更多人扮演了沉默的大多数。
由于种种原因,她们不愿意把性侵经历公布出来,这些受害者无法开口说话。
阻拦她们的东西太多了,首先就是恐惧。
浙江金华15岁的少女小文,跟在外打工的父母住在一起,有自己独立的房间。
小文的美貌很快引起工厂某谢姓员工的注意,他有好几次对小文进行侵犯。
他知道小文胆子小,不敢说出去,还三番五次威胁她不能告诉任何人。
直到小文提出跟父亲换房间,父母终于发现了内情,这才报警抓住了谢某。
当然,她们更恐惧的其实是二次伤害。
在2013年有6名女童,去班主任那里补习功课,可就是这位班主任,对孩子们进行了猥亵。
事发后,家长带着孩子们去医院治病,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可是有人给出了这样的回应,说他们这样折腾太丢脸:
“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
现在6年时间过去了,类似的声音还是没有断过。
很多人认为,性侵受害者本身就有问题,觉得她们穿的衣服暴露、在语言上有错误的表达,或是有其他容易引人误会的行为,为自己招惹了灾祸。
这很容易造成一个后果,那就是女孩们会暗示自己,一切都是自找的,更不愿意把真相说出来。
即使她们说出了被性侵的事情,想获得他人的安慰,却被误解得更深。
在相关报道上,我们总是听到类似的评价:“是自导自演来炒作吗”、“这是价码谈不拢,事后反悔了。”
旁观者总是愿意质疑受害人,却放过加害者,给犯人的罪行找借口。
诸如“会不会是因为你们都喝酒了”、“他是你前男友,算了吧”。
就算在著名的汤兰兰案中也是这样,明明是亲父与村里的其他亲属,侵害了汤兰兰。
她本来已经把犯人送进了监狱,可在几年后,就因为旁观者觉得这事儿“太离谱”,就引发了一场“寻找汤兰兰”的大型舆论事件。
其实事后,央视已经找到了改名换姓的汤兰兰,和相关的警局法院,调查出了当年的判决就是正确的。
可二次伤害已经造成了,受害者经历了当年的惨剧还不够,又要被人重新提醒一次她的过往。
关注未成年性侵,就是因为这事儿实在太过普遍,后果太过恶劣,不管受害者是女孩还是男孩,只要经历了,就会像胸口扎了一根刺。
有位受害者,在年少时遭遇侵害后,特别恐惧跟单身男性独处,哪怕工作了,在电梯里遇上了男同事,也要找借口离开。
她说“原以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会淡忘这件事,可我错了,我就像动物反刍一般,不停地咀嚼那晚的场景,在漫长的夜色里抽烟、失眠,自我煎熬,直到天明。”
这是一种巨大的无力感,他们以为早就忘记了,可根本不可能。
当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受害者,遭遇类似的经历时,都会想起那个糟糕的白天或者晚上。
那种不适感,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回忆起来,只要往后每次有案件发生,每次新闻曝光,都是一次次共情。
有人说,一束光照进铁塔,铁塔里的肮脏与丑陋显现,于是这束光便有了罪。
但是不应该这样,如果有天受害者能开诚布公地说出那些经历,那些加害者都能受到应有的惩罚,旁观的看客们也不会因为看了几句只言片语,就断定事情的真相。
这才是事情应有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