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国首个“问题私募退出指引” 诞生,这批私募要注意了!
每年秋季,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都要放出“重磅消息”,震惊全行业!去年十月,协会发布了深圳福田区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若干措施,对私募机构最高支持3000万。令不少私募都怦然心动想在深圳福田落户!一年后的今天,协会笔锋一转:发布了《深圳市问题私募投资基金退出操作参考(试行)》,瞬间让业内炸锅!
为何提出这样的自律行为?具体细则是怎样的?具备哪些特征的私募要当心?深圳本地的私募又是怎么想的?
9月5日傍晚,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发布了《深圳市问题私募投资基金退出操作参考(试行)》(以下简称《退出参考》)。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全国第一个问题私募基金退出指引。对于这份《退出参考》的发布,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称,这是为了规范引导深圳市辖内问题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有序退出,维护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清偿比率,减少资产贬损,切实解决现实困境,逐步化解纠纷,实现私募基金良性退出。
此外,对于什么是“问题私募”,协会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问题私募基金,特指私募基金管理人违反合同约定,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则不能正常实现产品清算或退出,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无法有效化解纠纷,存在涉众风险的私募基金。在《退出参考》发布以后,投资者也激动不已,纷纷在协会的公众号下留言:
事出必有因。对于这份《退出参考》提出的背景,协会也直言不讳:
一、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过快,存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等行业乱象,部分机构合法合规意识淡薄,管理能力不足,存在开展“明股实债”、承诺保本保息等刚性兑付的投资业务,甚至存在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失联跑路”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影响社会经济稳定;二、部分兼营私募业务的财富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机构,不符合专业化经营的要求,通过关联公司之间业务交叉等方式自融自用,到期无法履行基金合同的约定,损害了投资人利益;三、私募基金行业的投资理念是“买者自负、卖者尽责”、“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是面向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人的投资业态。近两年,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多变、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行业发展十分艰难,“打破刚兑”是投资行业遵循的发展规律,是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必然过程;四、部分涉嫌违法的私募基金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司法程序固定,自立案查处到法院判决返还资金时间漫长,客观上存在资产大幅贬损、无人管理等现实困境,最终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此外,协会还表示,这份《退出参考》的提出,是行业协会应行业成员、广大投资人诉求,为促进问题私募基金参与主体平等协商、提高清偿率、减少资产贬损、切实化解纠纷为目的,总结现有案例经验,从行业自律组织角度提供给利益相关方的操作参考。
对于这份全国首份“问题私募”基金退出指引的提出,引起了业内的纷纷“点赞”。物明投资合伙人张宗友认为,“《退出参考》的提出,彰显了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的责任感和专业性,在全国有表率作用,有望能够推动其他地方出台类似的文件,进一步从行业自律上升为行政规范,这对保护投资人权益和刺进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这对于股权基金行业的发展肯定有正面影响。”与此同时,私募排排网合规总监温志飞表示,这个通知的出台背景主要还是针对流动性欠佳的私募股权机构,它的核心要点是在投资人无法行使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给出了一些比较合理的退出操作参考,更好的保护的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行业的长治久安。
然而,在业内看来,这份《退出参考》的有效性,还仍需时间考验。
此次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作为深圳市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它们发布的《退出参考》,会否被业内普遍采用,给行业推出带来实质性影响,仍需观察。温志飞认为,相关《退出参考》是否被广泛应用,一方面主要看这个通知是否真正可行;,另一方面也需观察 ,退出过程中,相关的行政环节和手续,能否与之相配。张宗友则认为,客观上讲,自律行为的效力是有限的,不具备强制性。所以《退出参考》的影响力,需要行业和社会的接受、认可和配合才能推动其落地实施和生效。“从我的经验看,这个难度很大,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和外力推动,这可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也有很多细节需要去完善,不过总好过没有。”他续称,“这种自律文件对行业内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机构影响不大,主要是增强投资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管理人的规范意识,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问题机构的投资人维护自身权益,协调各方诉求,实现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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