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火车上被“变态”骚扰,录像取证结果被罚得更狠?(组图)
当你独自一人在公共场合碰到了坏人,你下意识的反应是什么?
是寻求警察帮助?
没错,不过在那之前,你一定会选择先用手机把将事发经过连同犯罪者的正脸一起拍下来当做证据,毕竟“口说无凭”。
但有的时候,人们发现自己的诉求不被重视,或者犯罪者获得的惩罚实在太轻的时候,就希望能以其他方式让自己的声音被更多人听到。
于是大家找到了一个新的平台——网络。
确实,有时候,大家会发现对于一些并没有那么严重的行为,与其让他受个小骂小罚,不如直接这些人挂网上痛快,一大群网友会来帮你主持公道,即便不能把他怎么样,看到那么多人在骂他,自己也算出了个口气。
因此,与其耽误自己的时间去报警,做笔录,还不如随手一挂,在网上吐槽一下,让大家来和你一起骂来得痛快。
最近,一位法国女性就选择了将自己遇到的“变态”拍成视频后发到网上。
然而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因此受罚,而且可能要比那个“变态”还要惨...
某天,37岁的Natacha Bras女士独自乘坐列车,从法国的首都巴黎前往在西部的城市普瓦捷。
当天车厢里人非常少。突然,她发现有一位很可疑的男乘客故意换到了离自己更近的位置。紧接着,她发现那名男乘客的举动十分奇怪,当她稍微侧过脸细看一下,她震惊地发现,对方竟然在车厢内旁若无人地开始自慰。
这一行为持续了整整一个小时十五分钟。不仅如此,这位男乘客还曾经尾随她去厕所。
Bras在一个性侵害受害者提供支持和帮助的组织工作,她从未想过某天自己也会成为犯罪者的目标,一趟原本快乐的旅程也变成了耻辱。
愤怒之下,她做出了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决定,将这名男子的行为拍摄下来,曝光他的恶行。
Bras将视频完整地上传到了网上,并附上了文字说明:“乘坐高铁从巴黎到普瓦捷时,一个男人换了座位坐到我前面,他看着我并且自慰……我没理由不把视频公开出来,所以把它放到了网上。”
铁路运营商SNCF看到这条消息后在她的首页回复说:“我理解您的担忧,并对这次糟糕的旅行事件感到抱歉。如果再次发生这种情况,请尽管告诉列车长或者联系SNCF的紧急服务部门。”
这段视频的观看次数累计达11万次,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都在指责这名男子是多么恶心。
当然,这名男子的行为也不光是人们骂骂这么简单,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如果罪名成立,这名男子将面临一年的监禁和15000欧元的罚款。
事情进展到这里,都还算是意料之中,但让Bras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也要遭受处罚,而且竟然比她曝光的这个人还要严重...
由于没给男子的面部加马赛克,对方的脸能被清楚辨认,Bras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拍摄,并上传到网上,被人大规模传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瞬间,她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根据法国的法律,她甚至可能面临比那位男乘客更为严重的处罚,高达45000欧元的罚款。
明明自己才是被骚扰的那个,结果要比对方多罚3万欧元,换谁都会感到不服吧。无法接受这一切的Bras于是在推特上说:“我可能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你们认为这能接受吗?”
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样的说法十分荒唐,已经是不可理喻的程度,而Bras选择提出控诉,认为自己没有错。
是的,在我们大多数人看来,这是一个荒谬可笑的判罚,自己遇到了骚扰,难道还不能拍摄留下证据曝光对方吗?
毕竟,在这一个人人有手机,人人拍视频的时代,生活中随拍随传已经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任何出现在身边的人事物,大家都可以拍下来发到网上,也没人说过有什么问题。
尤其是自己受到侵害的时候,难道拍摄影响取证,上网曝光,不是再正常不过的操作吗?
所以,人们普遍认为一定是法律有问题,没有保护好受害者。
但我们借着不妨换个角度想一想,有没有可能这样的行为真的存在问题。
大家是否还记得前不久有一则新闻,一位告诉公路收费员假笑在网上火了,结果对方并没有感到开心,而是认为拍摄视频的人未经他允许就进行拍摄并上传,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相信大家普遍可以理解这位收费员,毕竟人家正常工作,你偷拍人家,还让那么多人看见,确实是侵犯人的权利。事实上,可能有很多视频都有这种情况,只是大家都习以为常了而已,不去进行追究,但并不代表这就是正确的。
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Bras或像她一样有过类似经历的受害人们不能拍下证据保护自己。而是说,正确的初衷应该通过正确的途径来完成。
设身处地的想,在当时那种情况下,Bras的做法并无不妥,她之所以被追究,也不是因为她拍了视频,而是因为没有打码,就将视频传到了网上。
这点其实并不难理解,霍顿拒绝与孙杨合影一事,我们都深感愤怒。关于孙杨是否服用禁药一事,国际泳联都尚未给出定论,允许孙杨参赛,霍顿却凭自己个人判断,给孙杨扣上罪名,这就是错误。
同样的,在法院下达判决之前,任何人也都是无罪的,应该和普通民众享有一样的权利,他们的权利同样受到保护。
然而,“被害人”的身份常常会在心理上给了很多人一个暗示。仿佛抓到别人犯错后,自己就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上,自己的一切行为也都因此变得合理、合法。
很多人因此误以为自己能够动用“私刑”,不管对方是都真的犯了法。也正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次女性在抓到老公的出轨对象后,上演当众暴打“小三”、“扒衣示众”的事件发生。
犯人当然应该受到惩治,但是你不必把自己也搭进去。每个人都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你不能把自己变成“武器”。
更何况,将犯罪者的照片公之于众,其实对受害者并没有任何帮助,伤害也无法挽回,只是为了让公众发泄怒火罢了,可这样反而会造成更恶劣的后果。
罪犯的家人无疑会受到波及,无法正常生活,四处遭人冷眼,他们的子女更有可能因此产生心理阴影,走上父母的老路。而罪犯本人,可能也会因为无法回归社会,干脆破罐破摔,做出更极端的行为。
还有人因为和犯人长得像,被人误认,遭受无端的攻击和暴力,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一旦被人打上烙印,不管怎么辟谣,还是有可能遭受他人非议。
很多时候让我们不满的“给犯罪者打码”的行为并不光是为了保护他们,更是为了保护无案件无关的普通人。
讨伐犯罪的行为可能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单纯,有时候,并不是拍一段视频再配上些文字就能够解决的。
我这么说,并不是让大家遭受侵害的时候默不作声,只是希望大家能够注意正确的方法。不要在伸张正义的时候,让自己成为“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