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只因手上戴了一块表,中国男子被海关拦下!已有澳华人中招,后果严重!(组图)
话说大家平时回国探亲的时候,总免不了给亲朋好友带一些礼物回去。在带东西回国是否需要交税的问题上,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观念:只要带回去的东西是自用的,数量也比较少,就不需要向海关交税。
但是前两天发生的一件事,让很多人感到了深深的震惊!
原来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从国外买了东西带回国,哪怕是自己用的!哪怕数量很少!但只要超过了限额,都得依法交税!
否则就可能构成走私货物罪,最终被判刑!
275万的手表戴在手上 被视为逃税
7月10日,国内的@海关发布发了一条微博,讲述了一名旅客违规携带价值275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入境被查的事。
据介绍,今年7月2日,一名男性旅客从深圳福田口岸入境。海关关员在查看X光机图像时,发现这名旅客的行李箱内有一个空表盒。
经验丰富的海关关员觉得其中可能有问题,于是让这名旅客接受检查。
海关经过检查发现,这个空表盒是百达翡丽的表盒,而这名旅客手上佩戴的手表正是一块百达翡丽的手表
经过询问,这名旅客承认:
他手上戴的手表是从国外买的,价值275万元人民币,他为了避免交税,所以就想出了把手表戴在手上、表盒放在行李箱内的方法,企图以这样的方式逃避海关的检查。
只是他没想到,这样的计谋根本逃不过海关的火眼金睛。目前,这起案件已经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在看到这个报道后,很多网友都表示震惊和不解:
在国外给自己买个东西都不行吗?
手表买回去自己戴都不可以吗?
带回国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为什么还得交税啊?
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去国外买买买了啊?
相信大家也都有同样的疑惑。
所以小微今天重点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除了海关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外,
回国时个人可以免税携带的境外物品总额为5000元。
境外物品连同口岸免税店物品的总额为8000元。
超过这个限额的,都得主动向海关申报,然后根据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办理相关的征税手续
而海关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为: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也就是说,只要你携带的物品不在上述20种商品名单内,只要总值超过了5000元人民币(加免税店是8000元),就应该主动申报纳税。
如果在以上20种商品名单内,即使只带了一个,无论是否达到5000元,都要申报并交税。
这里提到的这个税,叫做
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
给大家划个重点:
行邮税就是针对个人自用物品征收的税!
不管你是个人带入还是邮寄回国,都需要征收这一笔税款。
如果是大批量购买或者商用,那么需要交的就不只这些了,还有增值税。
所以说,自用物品不需要交税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只要是从国外买了带回国的东西,只要超过了海关规定的限额,都得照章纳税
想知道你回国带的东西应该交多少税也很简单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钻石及钻石首饰的税率:25%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0%
金银首饰:15%
箱包鞋靴的税率:25%
高档手表:50%
化妆品或洗护用品:50%或25%
食品饮料:15%
烟酒:50%
纺织品及制成品:25%
其他一些物品,包括家具家电、电子物品等等,一般都是15%或25%的税率。
根据这个税率,这名旅客携带的275万的百达翡丽手表,
应该交税137.5万!
(知道为什么国内的奢侈品会那么贵了吧...)
除了个人自用物品也需要交税这个问题之外,小微还要再给大家划另外一个重点:
从国外买东西带回国,如果企图不交税,最后被海关查到了,补交税款什么的都是小事。
关键的问题在于:
如果逃税数额大的话,就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这就是刑事犯罪了,是会被判刑的!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偷逃税款5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
具体怎么判刑,要看你逃税多少:
偷逃税款10-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税50-250万元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偷税250万以上的,刑期可达十年以上。
除此之外,被告人还要缴纳偷逃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携带物品也会被全部没收!
像新闻中提到的这名旅客,他逃税的数额高达137.5万。
像这种情况,律师表示:
他有可能面临3-10年的有期徒刑
大家不要觉得律师危言耸听。
因为个人自用物品没有交税而被判刑的事,
已经真实发生过了!
2018年5月,一位名叫杨莉的旅客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入境。
海关关员在对杨莉的行李和背包开箱查验之后发现,她的随身行李中有购买贵重物品的发票,但是却没有任何贵重物品。
网络配图
当时杨莉一口咬定,自己并没有携带未报税的贵重商品,但是海关关员对杨莉进行搜身之后发现,在她的左脚鞋子里藏着1枚3克拉的卡地亚钻戒!
图为杨莉藏匿的钻戒
与此同时,关员还发现,刚刚通关的一名女性乘客是杨莉的母亲,于是又对杨莉母亲的行李重新进行了检查。
网络配图
结果在她母亲的行李中又查出了2个香奈儿挎包,1个爱马仕挎包,4条爱马仕皮带和丝巾,3条LV皮带和丝巾,加上那枚钻戒,总共11件贵重物品,价格共计1001496.7元人民币!
而这些物品,全部都没有依法纳税,偷逃税款共计300449元人民币!
图为杨莉未纳税的贵重物品清单
由于这些东西价格高昂,税费很贵,为了避税杨莉在回国前就把大部分包装盒都拆掉扔了
图为杨莉购买的贵重物品
但即便如此,最后她还是被海关查了出来。
海关当场控制了杨莉,并将案件移交给了武汉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莉偷逃税款30万元,数额较大,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走私普通物品罪!
图为杨莉在海关处
今年3月1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杨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鉴于她认罪态度良好,所以缓刑二年,罚款人民币45万元,逃税的11件贵重物品全部上缴国库!
小微前段时间为大家报道过这个新闻。当时很多小伙伴都留言表示:
实在不理解,为啥自用的东西也要交那么多税
还有小伙伴支招,说把那枚卡地亚戒指戴在手上不就行了吗。
但是综合这两个新闻来看:
1.就算把戒指、手表戴在手上,把包装盒啥的都扔了,也没用!
只要海关能证明
你这个东西是从国外买回国的
不管是不是自用
都得依法交税
2.如果设法逃税的话,侥幸没被查到还好,一旦被海关查到,最后面临的不只是罚款,还可能被判刑!
当然,以上这些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携带的物品都是自己用的。
如果不是自用的,而是帮别人带的,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那情况可能还会更严重!
大家还记得那个新闻吗?
去年11月,墨尔本一名中国留学生在回国时被中国机场的海关当场抓了,原因是她涉嫌偷逃税款10万余元!
当时,海关先是发现这名留学生的手腕脚腕上戴了8块名表。
后来又在她的两个行李箱以及随身背包中,
又发现了共计21块名表
除此之外还有20个名牌包包以及各种保健品等等
海关初步估算,这些物品的总价值超过35万元!而且都没有申报。
最后这名留学生因为涉嫌偷逃税款10余万元,
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所以,小微再次提醒大家:
带东西回国入境时,不管是自用的还是给别人带的,都一定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该申报的申报,该交税的交税
万一被海关查到你逃税,损失的可就不只是钱那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