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章莹颖案凶手视为偶像,他是美国史上最变态杀人狂(组图)
1974年的夏天,对于刚刚高中毕业、年轻貌美的卡罗尔(Carol Daronch)来说,是个欢乐而轻松的暑假。
当她听说隔壁镇警察局长的女儿被杀的时候,她没觉得特别害怕。
那年秋初,犹他州有两个女孩相继失踪被杀。
到了11月8号,星期五,卡罗尔晚上没啥事儿干,就开着车到购物广场逛一逛。
当她在商场的书店里翻书的时候,抬眼看到一个英俊的男人走了过来,自称是便衣警察。
他彬彬有礼地说:“我们发现有人用金属衣架撬你的车,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车上有没有东西丢了?”
她跟他走到停车场,发现没丢东西。
他叫她打开后排车门仔细找找,她不乐意了。
紧接着他说:“我们抓到了一个人,他现在在警局里,你有空跟我去做笔录告发他吗?”
她不放心,于是他给她出示了警官证。
她看到他开了一辆黄色甲壳虫,心想:有点怪诶,可能这人是个便衣卧底吧。
一上车,她就闻到了他嘴里的酒味,她以为警察执勤不能喝酒的。
他们一路狂奔,突然一脚刹住,停在了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
“你要干什么?!”她扯着嗓子尖叫。
他抓住她的肩膀,用手铐拷住她的一个手腕,掏出一把枪:“你再叫小心我打爆你的脑袋!”
她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你开枪啊!有本事现在就杀了我!
她摸到了门锁开关,顶开门跳下了车。
他从车上追下来,高举着一把铁撬棍就要冲她头顶挥下来。
姑娘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用手死死抵住撬棍,她感到手掌传来的剧痛,指甲已经爆裂开。
她不要命一般冲到车前,车主夫妇一脚急刹车,让这个泣不成声、失魂落魄的小女孩上了车。
“他要杀了我……他要杀了我……”
夫妇二人开车送她去了附近的警局。
卡罗尔幸运地捡回了一条命,但她不知道的是,就在4个小时后,另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正替她去死。
她更不知道的是,她刚刚摆脱的这个变态,是70年代让美国人闻风丧胆的头号恶魔。
01
怎么可能是他呢?
半年前的一天,凌晨5点半,华盛顿大学心理系女生琳达的闹钟响了,她的室友在隔壁听到以后又昏沉地睡过去。
琳达起这么早,是为了赶到当地广播电台,她甜美的嗓音很适合做天气预报的播音员。
直到6点,室友自己的闹钟响了,才发现琳达的闹钟还在响个不停。
室友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床铺上整整齐齐的——
从那天起,再没人见琳达活着回来。
1个月后,同校的第二名女生安娜失踪,跟琳达住得非常近。
整个1974年上半年,华盛顿州每个月都有1名女生离奇失踪,当地人人自危,陷入慌乱之中,没人再敢在街边搭便车。
警方几乎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和目击者,他们只能找到受害人的一些“共性”:
年轻貌美 女大学生 中分长发
他们甚至开始猜测两次作案之间,间隔天数的规律:
除此之外,他们已无计可施。
7月14号,一个夏日的周末,华盛顿州立公园里好不热闹,4万人在草地上野餐,享受着啤酒节的欢畅。
上午11点半,一个漂亮的姑娘走进公园,一个身穿白色T恤的小帅哥朝她走了过来。
“嘿姑娘,你能帮我个忙吗?”
她看到他一只胳膊上缠着米色的绷带,说道:“好啊,你需要我做什么?”
他说他想把他的帆船搬到车上,她跟他一起走到了停车场,一辆棕黄色甲壳虫旁边。
她问他:船在哪儿呢?
他说:哦就在我家门口放着呢,喏,往山上开一会儿就到了。
说着,他打开车门请她进去。
姑娘警觉地停了下来。
“不好意思,我爸妈还在公园等着我呢,我得先回去。”
“没事没事,我应该告诉你船不在停车场的,谢谢你费心过来一趟了。”
12点半的时候,姑娘抬头一看,发现另一个女生正推着自行车,跟他往停车场方向走。
4点半的时候,又过去一个。
有人听到了他们的寒暄:
嗨你好,我叫珍妮丝。
你好,我叫泰德(Ted)。
然后,她们就再也没出现过。
华盛顿州警察甚至不知道嫌犯是不是真的叫“泰德”。警方每天工作14个小时,逐个筛查名字、诨号、绰号里有“泰德”的男子,名下有一辆甲壳虫。
他们忙活了一个多月,没斩获任何新线索。
直到一个年轻女子的电话打了进来:
我叫伊丽莎白·克罗夫,我担心我男朋友可能是凶手。
她的男友确实叫泰德,有一天晚上,他没有忍住跟她炫耀的冲动,说他跟踪了一个女大学生,还动了手。
她在泰德的公寓里发现了一个装着女性内裤的包包,她在副驾驶座底下还摸出来一把刀。
警方收到了她提供的情报以后,找了8个公园的目击者,辨认泰德的照片。
结果意外的是,7个人说这人“肯定不是”那个神秘的泰德。
警方粗粗地画了一个嫌疑人画像以后,每个月都能收到上百个“女朋友”打来的举报电话,说自己“可恨”的前任或男友就是你们要找的“泰德”,所以伊丽莎白的电话没有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他们的案头放着几千个“泰德”的资料。
调查就此陷入了停滞。这时候,罪犯似乎也收了手,华盛顿当地没有新的失踪案件发生。
天下太平了吗?
1947年11月8号,距离华盛顿州西雅图1300多公里之外的卡罗尔,在公路上捡回了一条命,还坐在警局里惊魂未定。
4个小时以后,20多公里外的一所高中正在举办文艺汇演——舞剧《红发人》。
为了去接弟弟回家,女学生黛博拉(Debra Kent)提前离席,却碰到一个在后台踱步的男子请她帮个小忙。
住在高中对面的几位居民还记得,那天晚上10:30,停车场传来两声短暂而刺耳的尖叫声。
警察在停车场捡到了一把手铐的钥匙,带回警局,发现跟卡罗尔手上的锁孔正好吻合。
与此同时,搁置了好几个月的华盛顿警方有了突破性进展。
一群做森林保育的学生在泰勒山上发现了异常。
华盛顿6名失踪女性的尸骨在同一个地方被发现。
凶手让山上的动物们饱餐一顿,为他毁尸灭迹。
警方终于确认了连环杀手的说法。
转过年来,到了1975年初,科罗拉罗州又有3名女子失踪。
但是在70年代,美国各州警局并不会互相分享情报,让案件侦破变得异常艰难。
一天晚上,犹他州的高速路巡警鲍勃发现有辆车不太正常,它大晚上在路上跑,却不开车灯。
鲍勃开着警车追了出去,对方却企图逃窜。
他终于拦下了这辆车,驾驶员因为拒绝配合检查被捕。
一开始,没有人特别当回事儿,觉得就是一起普通的飙车逃逸。
但警方发现,从他车上搜出来的东西都非常可疑。
犹他州警方认为,他和他的甲壳虫,符合卡罗尔绑架未遂案的的嫌犯特征。
警察把卡罗尔叫到了警局,让她指认凶手。
华盛顿警方用计算机对嫌犯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最终锁定了26个可疑的“泰德”。
当他们得知犹他州的这起案子以后,他们把泰德·邦迪挪到了“头号嫌犯”的位置上。
从那一刻开始,各州警队开始频繁交流。
只有卡罗尔的案子可以对他提起指控,还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
所有邦迪身边的朋友、亲人都不相信他会干这种事。
他们甚至质疑卡罗尔作为大一新生“小屁孩”的辨人能力。
他的同学说他“为人彬彬有礼”,他的同事说他“办事值得信赖”,他的老师说他是“我们系前1%最优秀的本科生”。
这样的优秀青年怎么会是连环杀人犯呢?
1976年2月23号,法庭聆讯。
邦迪一脸轻松,穿着一身米色长风衣,俨然一个清秀的美国书生、邻家大男孩。
而在法庭上,卡罗尔指着他说:他就是绑匪,他就是绑架我的人!邦迪听了非常愤怒。
邦迪的妈妈觉得这简直就是开玩笑:
监狱的心理医生跟他的几任女友访谈,她们说:“不,他有另外一面,黑暗的一面。”
在海边游泳的时候,他掐着她的脖子按在水里,拎出来喘口气,又按到水里。
“我以为他要杀了我。”
邦迪因绑架罪被判处1-15年不定期徒刑。
警方还搜集到了更多的“证据”,在他的公寓里发现了其中一个被害人下塌的旅馆宣传单,还有高中舞剧汇演的宣传单。
警察从他的车上找到了3名女性的头发,和其中3名被害人的头发特征极其相似。
科罗拉多州指控他犯下一级蓄意谋杀罪,最高刑罚死刑。
这时候,他变了一副面孔。
他否认所有指控,坚称自己无罪。
那是一个没有DNA鉴定的年代,严格来说,检方这时候除了卡罗尔作为人证,并没有其他确凿的物证,证明邦迪100%就是凶手,只能说是有理由怀疑他。
但邦迪已经等不及了,他成功策划了两次越狱。
第一次,他从开庭法院的二楼跳窗而逃,经全城搜捕一周后被擒获。
第二次,他暴瘦32斤,趁着监狱圣诞放假管理松懈,用钢锯在天花板上锯了一个30厘米见方的洞,从通风管道里逃走了。
美国司法部批准FBI全力捉拿邦迪,发布了全国通缉令。
他成了FBI的头号通缉犯(one of FBI's most wanted man)。
半个月后,新年的1月14号凌晨2点半,警方接到一通电话。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女生宿舍发现了4名被害人。
凶手深夜潜入女生宿舍,在短短15分钟的时间里强奸、杀害,得手后竟然又轻松地重返作案现场一次。
其中一个女生,被害手段极其残忍:她的右乳头几乎被咬断,臀部有凶手留下的双重咬痕——咬一口,松开嘴,又咬了一口。这还没完,他用屋里的一个伊卡璐发胶瓶捅进了女生的下体,最后用绳索勒死了她。
是一个多么丧心病狂的人,才会干出这种禽兽不如的勾当?而且杀一个不够,一口气要杀4个?
一个从业近20年的病理学家说: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
又过了一个月,邦迪再次飞车被抓,情形跟上次几乎一模一样。
这次,邦迪插翅也难逃了。
经过这两次越狱,和连环杀人的指控,邦迪成了全美国的大名人。
他被正式起诉,犯有两宗一级谋杀罪,和三宗一级谋杀未遂罪。
1979年5月9号,佛罗里达州莱昂县第二巡回法庭开庭,来自全美50个州和全球5大洲的250家媒体进行了地毯式的报道。
美国破天荒地第一次在全美国用电视直播庭审现场。
这个选择非常正确,因为整个庭审简直就是“一出好戏”。
邦迪非常自信,这一次检方依然抓不到他什么把柄,但他的律师对他没信心。
当开庭前律师跟他沟通的时候,建议他认罪,以换取免死。
邦迪说:好啊,我愿意认罪。
结果一上法庭,所有人刚坐下,邦迪就站起来,把自己的律师痛骂了一顿。
他坚持要为自己辩护,法官同意了。
邦迪的其中一位律师被他气到离席。
当面对证人的时候,他一遍又一遍地让证人用语言重现他亲手制造的血腥场面,他非常享受这个过程。
好像通过这个过程,他可以把人“再杀一遍”。
当他发现证人没一个看清楚嫌犯正脸的时候,他简直要乐疯了。
整个庭审情况对邦迪越来越有利。
就在他相信检方已经无计可施的时候,一道“晴天霹雳”落了下来。
当牙科医生出庭作证的时候,他拿出了一个道具——齿模。
医生把咬痕放大,跟邦迪的牙齿形状照片叠放在一起,重合得严丝合缝。
牙医认定,邦迪的牙齿形状非常特殊,是独一无二的。
谁都没有想到,在那场没有指纹、没有DNA证据的庭审上,牙印成了扳倒泰德·邦迪的致命证据。
正义的天平开始倾斜。
看到陪审团态度180度大转弯,像跳梁小丑一样的邦迪第一次感到沉重的打击。
结果第二天庭审,他连一个招呼都不打,说不来就不来了。
他内心失控的野火已无处燃烧。过了半个多小时,被法警硬拽回法庭。
他想对抗检方,又不知道该怎么撒气。
法官判定他藐视法庭。
而这还不是这出丑剧的高潮。
他有很多女粉丝和女性朋友都在关注庭审,其中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叫卡罗尔·布尼,她坚信他是无罪的。
在其中一次庭审现场,布尼是证人之一。
在庭上邦迪问她,对他的人格有什么看法。
布尼说:你是个善良、温暖、有耐心的男人。
然后邦迪问了一句谁都没想到的话:
他把法庭当成什么了?!
检方后来分析,那不过是他使的一个伎俩。
“你们怎么可以在我结婚当天给我投死刑票呢?”
真是异想天开。
7月24号,陪审团经过6个半小时的商议,审议了超过100件人证物证,最终12人一致判定,邦迪两宗一级谋杀罪成立。
而在佛罗里达州,一级谋杀罪是可以判死刑的。
邦迪的妈妈还想打感情牌扳回一局。
但法官爱德华宣判时义正辞严:
法庭认为被告犯下的两起谋杀案
丧尽天良、冷血残暴
穷凶极恶、惊世骇俗
卑鄙可耻、漠视生命
蓄意伤害他人肉体
本庭宣判被告西奥多·罗伯特·邦迪死刑
邦迪背对着法官听完了判决,然后拍桌而起,破口大骂:
当回到监狱以后,他说:我没有丝毫的悔恨和愧疚,这是我一生中最坦荡的时刻。
他的“新女友”卡罗尔探监的时候把大麻藏在大腿根带给他,他跟狱友一起酗酒。
他们在监狱里偷着上床,还生下了一个女儿。
他就是这么“坦荡”的。
在执行死刑前3天,他终于认罪,承认在1974年至1978年间在7个州犯下的30起杀人案,却不是出于真诚的悔过之心。
他告诉检方:“我还杀过×××,你们还不知道呢,我可以告诉你们尸首在哪儿。”
他想用“下落不明的尸体”做诱饵,好让自己多活些时日。
然而检方没有上他的钩。
在他被处以电刑的那一晚,几千人围在监狱外狂欢。
人们高举着牌子“火烤邦迪”,在草地上放烟花。
他被剃光了头发和腿上的毛发,坐在电椅上。
他留下遗言说:对不起,我给大家惹了这么多麻烦。
他攥紧了拳头,握着话筒的人朝屋里打了个手势,行刑官按下了通电开关。
一个亲眼见证了邦迪死刑的人说:
那一刻我感到豁然开朗。
我希望那是我最后一次,
因为一个人的死而感到豁然开朗。
监狱外,得知消息的人群一阵欢呼雀跃。
邦迪说:我不介意人们把我的故事拍成电影电视剧,在《纽约时报》《滚石》杂志上刊登我的事迹,北美地区的人都知道泰德·邦迪这个人物。
有记者花了100个小时采访他,打算出书,邦迪说:我不管你们怎么描写我这个人,只要销量好就可以了。
然而关于他为什么杀人,还有一大堆的谜团没有解开。
为什么他杀的女性长得都很像?
为什么他要一晚上杀好几个人?
他是天生恶魔,还是后天堕落?
02
别人杀一以儆百
我偏杀百以儆一
没有人会怀疑,青年时的邦迪确实一表人才。他曾先后在华盛顿大学和犹他大学学习过中文、心理学和法律等多个专业。
1967年,他遇到了那个改变他一生的“女神”——斯蒂芬妮·布鲁克斯。
斯蒂芬妮是个身材火辣、充满魅力的富家女。
而邦迪那时候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学生。
两人曾有过一段热恋,但因为阶层、观念差距太大,女方提出了分手。
邦迪曾经追到她的家乡想要挽回,却是热脸贴了冷屁股。
从那以后,他心里就种下了一颗报复的种子。
7年以后,当他开始在华盛顿政治圈里崭露头角以后,已经有了新女友的他开始重新追求斯蒂芬妮,而女方再一次被他吸引。
他甚至跟朋友说:“这是我的未婚妻。”
她开始热情地跟他讨论婚礼的事,而这时,他开始闪烁其词。
“我们之间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两个人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她。
她在电话里骂他薄情寡义,他说“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然后就挂断了。
他再一次把她追到手,只是为了报复她。
他不能容忍自己被人“遗弃”,只有他有资格遗弃别人。
就在那一年,他开启了一系列的连环谋杀。
而他杀害的女生,都在外形上跟斯蒂芬妮有着或多或少的相似之处。
邦迪认为,他的连环杀人行径跟他的家庭“毫无关系”。
但他从小就是一个“爸爸不亲,妈妈不爱”的弃婴。
他父亲在他的一生中从未露面,在他母亲的口中只有一个代号叫“水手”。
他母亲在他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把他扔到了救助站,是他姥爷执意要把孩子抱回来,为了不扬家丑,让他管姥姥姥爷叫爸妈,管他亲妈叫姐姐。
他恨他的妈妈,敬爱他的姥爷,但据亲戚供述,他姥爷是个极其残暴的人,不仅虐妻、虐狗,而且虐待女儿,邦迪的小姨有一次因为睡过了头,被他从楼梯上扔了下去。
他似乎继承了外祖父的残暴:在公共场所假装受伤、残疾,或者冒充警察,把受害人引到僻静的地方,进行残忍的奸杀。
他斩首了至少12名受害者,还把其中一些头颅作为“纪念品”,保留在自己的公寓里。
后来披露的更多细节显示,邦迪不仅杀人手段残忍,而且还有恋尸癖,他会在抛尸荒野之后,多次返回抛尸地点奸尸,直到尸体已经腐烂才罢休。
有时候,他还会给尸体化上美美的妆容,供他欣赏把玩。
作家安·鲁尔(Ann Rule)认为邦迪是“一个虐待狂反社会者,他从别人的痛苦和对受害者的控制中获得快乐”。
他曾经自称是“你今生见过的最冷血的人渣”(the most cold-hearted son of a b*tch)。
在邦迪绑架、杀人、斩首、奸尸的时候,他对面的“人”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可以去操控、玩弄的“物件”。
“物件”都是用来占有的,无论是通过性侵犯来占有肉体,还是通过恋尸来占有遗体,都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满足感。
“我就是喜欢把任何东西占为己有。”(I really enjoyed having something.)
而他之所以会把女性当成“物件”,丧失对他人的共情能力,一个重要原因是他在童年时体验过不安全的、朝不保夕的依恋,甚至遭受过虐待,这样的人很容易产生被威胁感。
威胁会提高一个人的应激水平,从而泯灭了对他人的共情。他内心时时涌动起一股黑暗的力量,最终吞噬了他所有的良知。
关于泰德·邦迪的犯罪心理,至今仍是一个谜,没人能给出权威的解释,以上给出的也只是一种可能的分析——因为我们毕竟不是恶魔。
可这个世上,真的有人能懂泰德·邦迪吗?
恐怕还真有,比如下面这一位。
03
魔王后继有人
为什么今天要讲述这样一个连环杀人犯的故事?
因为就在最近,泰德·邦迪的名字被一个人反复提起。
他就是杀害章莹颖的凶手——克里斯滕森。
在开庭陈词中,克里斯滕森就把自己比作泰德·邦迪,在FBI找不到章的遗体时,他向女友吹嘘说:“我在(毁尸灭迹)这方面很擅长”。
克里斯滕森残害章莹颖一案确实跟邦迪有着太多相似之处:
克里斯滕森假装便衣警察,本想袭击的是另一名外国女子,结果对方警惕性很高,没有上他的车。
他在街上兜兜转转,4个小时以后,才接到了需要搭便车的章莹颖——和邦迪袭击卡罗尔不成,去学校袭击女学生如出一辙。
在把章莹颖带回家以后,克里斯滕森“掐了她10分钟,她竟然还没死,我不相信,她在拼命地抵抗。”
“我把她拖进了厕所,用棒球棍用力地击打她,把她的头打开裂了,我还不确定她是否死了,于是我就去拿了一把刀,准备砍下她的头。”
“我没想到她竟然还活着,她用手来抢这把刀,我最终把她的头砍下来,她终于死了,她太厉害了。”
前女友说,当他描述这个画面时,克里斯滕森的声音突然大声起来,表现得极其兴奋和激动,甚至笑了起来。
克里斯滕森向女友吹嘘说:章是我杀过的第13个姑娘。
他是,或者说他希望别人觉得他是——一个像泰德·邦迪一样的连环杀手。
他们一边独享着受害人遗体的藏匿信息,一边以此为诱饵跟检方“做交易”,希望能换取到免死和延期。
乔装警察、变换目标、驾车绑架、先奸后杀、斩首毁尸、藏尸谈判——历史何其相似乃尔?!
邦迪先后在两所大学接受高等教育,而克里斯滕森是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物理系博士。
可畜生就是畜生,无论念多少书,他还是个畜生。
佛罗里达州的一个警官对邦迪说的话,现在我把它送给克里斯滕森:
我希望他现在待在地狱里,
承受被焚烧之苦。
就在刚刚过去的6月24号,12名陪审团成员裁定,被告克里斯滕森3项指控罪名全部成立。
马上到来的7月,法庭将对克里斯滕森量刑,如果陪审团12人达成一致,克里斯滕森将面临死刑。
陪审团如有一人持不同意见,被告将被处以无期徒刑。
我由衷地希望,我相信你也正共同希望着,
章莹颖案的陪审团,能在几天之后,做出正确的选择。
前人已经为他们做出了榜样:
当邦迪的女友拿起电话报警的时候,
当克里斯滕森的女友坦陈实情的时候,
当追车的巡警拦下邦迪的时候,
当邦迪面对的陪审团一致投出死刑的时候,
他们写下了历史,
他们写下了正义。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就像邦迪案的公诉人说的:
这世上没有任何一条道路必然通往正义
因为正义本身就是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