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捐精男坚称自己是孩父并胜诉!因对母女提供经济支持,且参与了孩子的生活(图)
【今日澳洲6月19日讯】维州男子向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他对一项判决提出质疑,该判决称他只不过是给一个叫他“爸爸”的孩子捐过精而已,但在这次上诉中,该男子胜诉了。
这次高等法院的多数法官裁定,该名捐精者同时也是孩子的合法父亲,因为他参与了孩子的生活。
该案于今年4月审理时,被归结为是否应适用州法律,而非联邦法律。
(一位参与了孩子的生活的捐精者,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但Robert Masson的律师辩称,州法律不适用于该案,因为联邦法律并无漏洞。
根据联邦法律,Masson先生即为小女孩的父亲,因为他是孩子的生父,且参与了孩子的生活。
高等法院同意了这一观点,并在周三的一份判决摘要中表示:“多数法官认为,没有理由怀疑主法官的结论,即上诉人是该名儿童的父亲。”
此案始于2006年末,当时Masson先生和Susan Parsons(她在法庭上的假名)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一个孩子。Masson同意了自己将“负责抚养孩子、提供财政支持及财政照顾”的协议。
女孩的出生证明上显示,Masson是女孩的父亲。
Masson积极参与到了女孩和妹妹的生活当中来,两个孩子都叫他“爸爸”。
当这位母亲和她的伴侣想同女儿们一起搬往新西兰时,问题出现了。
Masson先生通过家庭法庭阻止了他们,因为他坚持认为自己是女孩的父亲,但上诉后,法庭根据州法律判定,他只是纯粹的精子捐赠者。但总检察长兼御用大律师Stephen Donaghue认为,应该使用联邦法律来审判该案。
“州法律根本就与此案无关,”Stephen Donaghue在法庭上如此说道。
Parsons女士及其伴侣的律师则称,Masson先生只是捐精者,而非孩子的父亲。
(Do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