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的是前男友孩子!”华女吵架口不择言 还秀性爱视频 遭男友残杀弃尸(组图)
他竟只被判监29个月!再半年就可出狱!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杀人不需要偿命,凶残地将自己的怀孕女友杀害的华人男子近日被判决:关29个月……
杀一个人,坐两年牢就可以恢复自由。这就是我们的法律。
而且,由于被告此前已经在监狱里待了13个月,所以预料今年10月,他就可以获释了。
去年2月,香港青年陈同佳带上自己的怀孕女友潘晓颖前往台湾旅游。
女友本是台湾人,这次旅行可以算得上是一次返乡之旅了。
然而,即将为人母的潘晓颖绝对想不到,这一次返乡旅游竟然是一条不归路……
陈同佳今年20岁,
是香港理工大学辖下香港专上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毕业生。案发前在一家店铺兼职管理员。
并在这里认识了20岁的潘晓颖。一个月后两人都成为了恋人。
平常两人的画风都是甜蜜腻人的。
相恋后没多久,潘晓颖就怀孕了。
2017年12月,二人计划到台湾旅行,潘当时怀孕约5星期。
两人于2018年2月8日出发。计划去台湾过情人节。
然而,几天之后的2月17日,只有陈同佳一个人回到了香港。
潘晓颖的妈妈还十分奇怪,因为女儿当天凌晨1点还透过WhatsApp发讯称当晚会回香港。
然而,此后几天却一直没有与她联系。
3月5日,潘妈妈急了,报警称女儿失踪。
警方很快就将嫌疑人锁定在陈同佳身上。
13日,陈同佳被警方带走问话。年轻的陈同佳在面对警察的询问中招架不住,当即就承认自己已经将潘晓颖杀了!
陈同佳表示,他们在台湾玩了几天,但旅行期间两人有争吵。
16日,两人一起去逛夜市,还买了一个粉红色的行李箱打算第二天上飞机用。
后来因为收拾行李的问题,两人又开始吵架。
不过吵着吵着两人又在床上和好了。
17日凌晨2点左右,两人再次爆发口角。
这时候,潘晓颖已经在争吵中失去理性,或许此时,她恨不得说出最听的话,只要能最大程度羞辱陈同佳。
于是,她告诉陈同佳:“这孩子不是你的,是我前男友的!”
说罢,她还从手机里翻出了和前男友做爱的视频……
本已经在起气头上的陈,听到这样的话,看到这样的视频,再也忍不住了。
他抓起潘晓颖的头发,将她的头狠狠地朝墙上撞去。
随后,又用双手箍住潘晓颖的脖子,拼命死掐。
两人在地上纠缠约十分钟,怀孕的潘最终敌不过年轻力壮的陈,最后气绝身亡。
潘晓颖断气之后,陈佳同才醒过来。
他将潘的遗体藏于新买的粉红色行李箱中,并把潘的个人物品分装进四个胶袋内。
然后,他睡着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他睡醒来后,才开始处理尸体问题。
他先在酒店附近转,将4个胶袋的潘的个人物品丢弃在不同的垃圾收集站中。
随后,他就拖着那个粉红色的箱子,搭乘捷运(地铁),坐了15站,下车后开始搜索适合弃尸的地点。
最终在两小时后,将行李箱丢弃在附近一个公园的草丛里。
人处理完后,陈来到台北,用潘的银行卡提取了两万台币,他说原本打算用来买衣服的,后来没买。
陈带着潘的银行卡、相机、手机(这些倒是没有丢)回到香港。
继续通过柜员机取款,提取了19000港币。
3月13日,陈同佳落网。
警方以谋杀案罪名拘捕陈同佳。然而之后的审判中,因为陈同佳是在台湾杀的人,而香港和台湾没有签引渡协议,所以他在香港竟然不能以谋杀起诉。
最后,他只因盗窃潘的现金手机等而被控4项洗黑钱罪外加3项盗窃罪。
4月29日,法院判决,这几项罪名成立,陈同佳被判入狱29个月。
扣掉之前已经被关押的13个月,再考虑服刑期间若行为良好可在刑期三分之二时假释,陈最快可于今年10月出狱。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如此残忍地杀人弃尸,就因为一个“逃犯条例”,竟可夺过谋杀刑罪,只关2年就获释?
作出此判决的法官彭宝琴表示,她明白此判决或会令人感到非常气愤和不公,但法庭按照被告面对的控罪判刑,是司法公义所要求的。
不论被告有多可能干犯最卑劣的罪行,他也应得与公平审讯相关的权利的全面保障,否则刑事审讯程序出现“短路”(short circuiting),不但影响本案被告,更会连累整个刑事司法系统。
针对陈同佳案,特首林郑月娥29日称,修改《逃犯条例》有强烈迫切性,呼吁立法会7月暑假休会前通过。
不过,该建议引发了香港民众的不满和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