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咖啡烫伤了人,家属索赔100万美金,这事荒谬吗?(组图)
话说对于很多没有专业学过法律的人,总是会对法律的执行和制定的过程有一些误解。
因为大众得到相关消息的渠道是媒体,而很多不专业的媒体本身,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
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一个因为媒体误传,导致大众一直都对其产生了巨大误解的一个案例。
可能很多人都曾经听说过一个这样的故事:
在美国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在麦当劳喝咖啡的时候不小心把咖啡打翻了,于是烫到了自己,后来她向麦当劳索赔了好几百万美元的高额赔偿。
而且从此以后,麦当劳售出的咖啡杯上都必须明确的标有警告的标识,提醒顾客咖啡很烫,小心烫伤。
一般大众看到这里可能都会觉得有些熟悉,因为这就是在人们印象中“麦当劳咖啡案”的案情,当年的很多媒体也都是这么宣传和报道的。
时至如今,尽管已经过去了好几十年,人们还是普遍觉得这种案子只有在美国才能被判出来,因为“美国的法律规定得很蠢,法官判案也没有什么依据”,
甚至还有很多人觉得这种案子根本就不值得拿到法庭上去说一说,还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所以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也就是那个70多岁的老太太,多年以来一直被人当成一个笑话。
甚至还有一家加拿大的咖啡公司,在自己公司生产的咖啡纸杯上印上了这样一句话: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另外一个国家,法律规定我们必须要提醒你这个咖啡很烫,但庆幸这里是加拿大。”
还有很多网友在下面纷纷表示附和。
“加拿大有两件事情很好:
第一,我们都很聪明,知道咖啡应该是很热的;
第二,如果你不知道咖啡很热,那我们只能表示遗憾。”
“加拿大人还真的是很会怼人呢。”
然而事实真的是媒体和大众印象中的那样吗?有一些知情的网友,给大家科普了一些当年案情的真相。
“其实关于美国为什么要求咖啡商在杯子上印上高温警示的原因是很有趣的。
有一次一个女士在麦当劳买了一杯咖啡之后,不小心把咖啡打翻造成了身体的三度烫伤。
从那以后,咖啡杯上都必须标有高温警示,提醒顾客小心被烫伤。
而这位女士当时在法庭上表示,她不知道咖啡应该是烫的(或者是温度有那么高),最后她赢得了100万美元的赔偿。”
“上面这些就是媒体报道的时候让你知道的信息,但真相并不是那么简单,
麦当劳之前已经因为咖啡烫伤顾客的事件被起诉过很多次了,而他们一直没有改正这个问题,所以他们在杯子里放温度那么高的咖啡,已经违反了法律对他们的限制性规定。
这个女士,并不是因为美国的法律和法庭都很愚蠢,才赢得这场官司的,她战胜了麦当劳是因为她买了一杯麦当劳在卖出的时候就已经明知自己违反了法律和强制性规定的咖啡。”
“我的意思是说,你们知道三度烫伤究竟有多严重吗?三级灼伤已经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和骨髓,会造成皮肤坏死脱水之后形成的焦痂,创面无水泡,蜡白或焦黄,有一些甚至可以达到碳化。
能够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里造成这么严重的烧伤,你能够想象那杯咖啡究竟有多烫吗?”
这个时候,关于麦当劳咖啡案的一些背后真相才逐渐的被人们挖了出来,浮出水面。
1992年一个名叫Stella Liebeck的79岁美国老太太在麦当劳得来速买了一杯咖啡,由于她当时正在开车。所以在拿到咖啡之后,她把咖啡杯放在腿上,然后往咖啡里加奶和糖,但是因为放置得不够稳,所以咖啡被洒到了裤子上。
在咖啡洒到腿上的短短十几秒里,Stella Liebeck的腿就已经达到了三度烧伤烧伤面积高达身体面积的6%,而且造成了腿部和外阴的重度皮肤溃烂,老太太在医院里住了8天才算脱离了生命危险。
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老太太接受了多次植皮手术,甚至两年时间里难以自如行走,前前后后花费了超过2万美元的医疗费用。
在麦当劳咖啡案中,为何泼洒了一杯咖啡,竟然造成当事人极为严重的“三度烫伤”呢?
主要原因为:第一,当年麦当劳出售的咖啡,确实烫得令人难以置信,温度比同业高出了10-16摄氏度,
细节待后详述;第二,女性两腿之间的“敏感部位”,恰好又是全身皮肤中最娇嫩的部位。第三,滚烫的咖啡并非泼洒在光裸的皮肤上,数秒钟后自动流失,而是倾洒在老太太身穿的薄布裤子上,当时没有也很难迅速剪开裤子,结果造成了“热水袋”式的烫伤效应。
两年之后的1994年,老太太伤势稳定之后,他的家人愤愤不平,于是给麦当劳写了一封投诉信,以咖啡过烫为由,要求赔偿医疗费,照顾病号的误工费等共计2万美元,
可是麦当劳,当时傲慢的拒绝了家属的索赔,只愿意支付800美元的安慰费。
最后实在无法调节,伤者的家属才将麦当劳告上了法庭。
美国的产品责任案中,消费者只要举证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人身及财产损害,往往就可以胜诉。
在麦当劳咖啡案中,适用的法律是民事侵权,其法律根据为,麦当劳公司是快餐店的拥有者,有责任和义务对顾客主动提供保护;如果咖啡温度过高,而且没有事先警告,致使顾客遭受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则顾客有权起诉赔偿。
如果侵权行为属于“轻率的”和“恶意的”,原告赢得官司之后,不仅会得到实际损害赔偿(偿还医药费、误工的薪酬等),而且还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和巨额惩罚性赔偿。
1994年7月,“麦当劳咖啡案”开庭时,新闻媒体一反常态,站在了大公司麦当劳一边,对原告冷嘲热讽,挖苦调侃。
陪审团也觉得此案滑稽可笑,荒谬绝伦,以为原告只是被烫出了几个水泡而已,琐事一桩,不足挂齿。
可是,当陪审团看了医生的诊断报告和受害者的伤情照片后,皆感惊心动魄,极度震撼,这个貌似荒诞不经的烫伤案,显然非同寻常,不可低估。
可是,伤势触目惊心,照片惨不忍睹,遭遇令人同情,并不能从事实和法律上证明麦当劳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控方必须以令人信服的真凭实据,证明的确由于麦当劳咖啡的质量缺陷,以及由于麦当劳公司“轻率的”、“恶意的”行为,导致原告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才能打赢这场“荒谬绝伦”的民事赔偿官司。
而且最后,法院的实际赔偿,判决从初审的286万美元改为了64万美元,双方又在庭外达成了秘密和解,真实的赔偿金额估计也不会超过64万美金。
所以尽管这些年来媒体大肆宣扬,这是一件浪费精力,无足轻重,没有必要的案件,但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
事情已经过去了20多年,这件事情的真相才逐渐被更多的人所知道,很多网友也表示自己当时只是听说了这么个案子,但是对于其中的细节并不了解。
“今天学到了一些东西,知道了,这个故事并不是我之前想象的那样,我之前一直以为受害者只是愚蠢和贪婪。这次是我真的狭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