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女徒“胖丫”卖假药 庭审自辩:我没文化(组图)
近日,二人转演员、赵本山女徒“胖丫”因销售假药被判有期徒刑3年。23日,澎湃新闻报道了庭审现场画面,被问及对于自己行为的看法时,胖丫的回答令人大跌眼镜:
我没有文化……
这番说辞当即遭到检方回应:有没有文化,和是否触犯法律,和一个人的良知都不是对等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18日消息显示,当日,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2名演员赵丹(艺名“胖丫”)和郭静均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其中胖丫被认定为“共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继续追讨其违法所得10万元。
据澎湃新闻23日消息,该案的的庭审现场已经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公开。在庭上,检方询问胖丫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胖丫沉默良久后,缓缓开口了:
“我不太懂,也没有文化,只有小学文化……”
“我不知道这个是假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面对这样的回答,检方直接回应:“有没有文化、你掌握文化的程度,和是否触犯法律之间是不对等的,有没有文化,和一个人的良知也不是对等的!”
胖丫是如何走上卖假药的道路的呢?
胖丫是赵本山的第22个徒弟,体重曾达230斤。2015年,胖丫在网上陆续发布瘦下来的照片,引发不少网友追问“减肥秘籍”。
胖胖丫vs.瘦胖丫
由此,胖丫于2016年3月至10月间,伙同郭静、王某及胖丫的丈夫谷某,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本市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由她自己、郭静、王某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
从胖丫的微博上也可以看到,虽然已经停更在2016年12月,在其最后几条微博中,均为减肥药做宣传,并引导粉丝收看直播。
郭静、王某、谷某等对该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联系顺丰速运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其中,王某、谷某销售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10余万元,郭静销售金额人民币18900元,另从王某、谷某的住处查获“纯中药减肥胶囊”40余瓶。
经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胖丫也成为了首位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演员
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上明明显示她是“初中文化”。
看到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网友们也并不买账:
没文化,不等于没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