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和东哥 你们来加拿大996 肯定要赔惨了!(组图)
据说加拿大人每周薪水平均996加元
近日,中国互联网巨贾们纷纷针对行业内普遍存在的超长加班现象发表言论,使得“996”一词飞出互联网与创业圈,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而马云“‘996’是年轻人修来的福报”与刘强东“不奋斗不是我兄弟”的争议言论,更使得中国的“996”突破国界,成为全球华人乃至世界网民争相关注的奇特现象。
加拿大目前因贸易摩擦等外因,经济发展处在相对停滞的阶段。由此角度出发,加国企业似乎正是应该打破常规、努力奋斗之时。那么,为什么加拿大没有“996”现象呢?
高效?奋斗?
那些有关“996”的误解
不熟悉互联网语境的“吃瓜群众”们,乍看“996”时很难理解其意思。事实上,所谓“996”,指的是“早九点打卡上班,晚九点打卡下班,一周工作六天”的工作制度。目前,在中国互联网业,这样的非常规工作制度竟已渐成常规。不止阿里与京东是“996”的坚决推行者,腾讯、今日头条、抖音等互联网企业,也都在“996”的道路上进行着“探索创新”。
不少网友指出,马、刘等大企业家在谈及“996”时,丝毫不忌讳其违反中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事实,反而将之美名化,把“员工为公司加班”和“年轻人应该不惜代价为理想奋斗”混为一谈,实质上是将违法的剥削制度与“年轻人的个人奋斗”进行了概念混淆化。
而事实上,即便不考虑合法性问题,中国商界大佬们眼中的“996”盛景也很可能只是一场由职场高压环境带来的魔幻假象。每天枯坐办公室“爆肝”的员工们,似乎并未能创造高能的工作效率。
一位目前就职于腾讯、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员工在接受加西周末采访时透露,在业内,“996”几乎已成共识。因任务繁重而产生的加班并不罕见。然而,在任务并不繁重之时,很多员工依然选择早出晚归、周六加班。这仅仅是出于身边其他员工或上级选择执行“996”。
这位腾讯员工告诉加西周末,许多情况下,其实他所在组的员工在非常规加班时间并无正事可做,大家大眼瞪小眼撑到九点下班,只为了把对方耗走,不让自己成为老板眼中“早下班”的那一个。而无论哪种“996”,员工都很难获得加班报偿,这使得无论自愿还是被迫“996”的员工都难免最终走上消极怠工的道路。
加拿大有没有“996”?
遇到“996”又该怎么办?
事实上,加拿大的“996”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它可以以相对合法的形式存在,但又绝无可能成为常态。
加拿大劳动法对于员工工作时长有着严格的规定。目前,加拿大各省地皆制定有自己的劳动条例。如果你不是受雇于联邦政府下属的工作单位,那么,单位所在省的劳动条例将成为你的参考标准。
相对来说,BC省的劳动条例对于雇主比较友好。本省劳动条例规定,全职雇员每天的常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的常规工作时间为40小时。如果员工在一天内的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且在这周内没有获得其他休息补偿的话,则雇主必须支付该员工双倍时薪。雇员一天的工作超过8小时,但未达到12小时的部分,则需被支付1.5倍时薪。
不过,加国各地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往往局限于普通员工。如果你的工作性质涉及“管理责任”,则难以被本地劳动条例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时长所保护。换句话说,一个为自家所开的创业公司自愿“爆肝”奋斗的管理层人士,自然是不被劳动条例所保护的。正是这类人士,而非“工蚁式”的资本主义企业流水线上的基层员工,才理应是马云、刘强东口中所描述的“奋斗式996”的主体。
与此同时,对于BC省的“程序猿”们来说,本地有关劳动法律似乎并不友善。本省规定,信息系统设计、科技开发与设计、科学实验以及高科技行业内的时长、销售、服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受常规的“8/40”工作时长保护。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996”在这些行业可以成为常态。本省规定,这些行业的雇主需和雇员签订“平均工作时长协议”,以明确高科技行业员工的工作时长。一名高科技行业员工可以在一个工作周期之内“996”以应对繁重业务,但相应的,雇主需在下一个工作周期内安排相应的休息时间,以避免对员工过度剥削。
另一方面,加拿大各级政府对于员工的投诉十分重视。一旦员工认定自己的工作时长超出合理合法范围,员工可直接向本地劳工部进行投诉。
本省员工需在积累相关证据后,前往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employment-business/employment-standards-advice/employment-standards/info-forms/forms-complaint-submission/complaint-submission 填写相关单据,完成投诉流程。
一旦企业主被认定违规压迫劳工,则将面临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