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响水爆炸18名消防员牺牲,男子被刑拘(组图)
随着越来越多受困者被救出,930名参与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救援的消防员如何保障自身安全,也引起了外界的关注。
今(24日)晚9点半,当地警方就发布通报称,一名21岁男子因造谣“18名消防员因吸入大量致癌气体而牺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图自@江苏消防
江苏消防救援总队参谋长也向媒体表示,在搜救中遵守了“不穿防护服、不戴呼吸器坚决不到现场”的防护要求。
截至23日上午7时,此次爆炸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其中26人已确认身份,38人待确认身份,另有28人失联。截至24日中午12时,爆炸事故救治伤员604人,危重19人,重症98人,出院59人,留院观察142人。
同时,一知名环保组织污染防治项目经理江卓珊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指出,此次主要爆炸物是苯系,而苯系挥发性很强,具有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致癌性。
而在21日事故发生当天下午,南京、泰州等地消防救援队、培训基地共35个中队、86辆消防车、389名指战员就赶赴现场处置。
22日中午,@江苏消防 显示,已有930名消防指战员、192辆消防车,9台重型工程机械赶赴现场。
图自@新浪江苏
所以,在爆炸现场“逆行”的消防人员安全,也让许多网友揪心。
24日晚9点半,@盐城发布 发布警方通报指出,事故发生后,史某康(男,21岁,山西人)在网络发帖称“18名消防员因吸入大量致癌气体而牺牲”,编造虚假信息,混淆视听,扰乱公共秩序,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社交媒体截图
事实上,24日上午,参与救援的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参谋长、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陆军向《环球时报》表示,到目前为止,消防员无一伤亡。在搜救过程中,他们总体按照防护要求,“不穿防护服、不戴呼吸器坚决不到现场”,南京军区医疗队也给他们提供了干预。
图自@江苏消防
同时,有毒有害侦检仪器第一时间且不间断地进行现场测量,救援人员根据不同区域及防护等级,穿着不同的防护装备,全力搜救被困人员。
在24日的事故新闻发布会上,陆军进一步就《新华日报》“搜救过程中有哪些困难?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如何保障?”一问回应表示,此次抢险救灾与以往不同,爆炸中心点有将近16家化工企业及1个污水处理站,爆炸时处于上班高峰期,人员较为集中,救援点较多。
现场罐区有2个甲苯罐、1个甲醇罐,每个容量都在1500立方米。现场消防指战员边冷却边施救,在人员及灭火药剂准备充分以后,全体消防人员奋不顾身,在22日凌晨5点将3个储罐火灾扑灭,在7点之前,将其他5处化工装置上的残留余火扑灭,当时“许多指战员离罐区仅20米左右”,为进一步搜救奠定了基础。
他还表示,之后仍将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继续搜索。
另据“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号3月24日消息,根据《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事故发生地下风向环境空气和闸内园区河流地表水、闸外灌河地表水开展应急监测。
根据24日10时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均低于标准限值。
自22日12时起,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环境空气连续稳定达标。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3公里2个点位24日10时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继续组织全省环境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