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晚舟事件看中美最高法院的不同(组图)
围绕中国电信企业华为高管孟晚舟的较量还在继续,美国已经正式提出了对孟晚舟的引渡请求,加拿大司法部将在3月1日之前决定是否批准继续推进引渡程序。孟晚舟方面提出了更改保释条件,并将下次出席保释听证会的时间由2月6日延长一个月至3月6日。
在3月1日之前,加拿大将在高等法院法官面前举行引渡听证会,法院将考虑是否同意引渡被逮捕的人。另外,加拿大司法部长最终决定是否签发引渡令。孟晚舟可以向司法部长提交意见书,阐述自己的诉求。司法部长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如果他觉得被捕者引渡后无法得到公平审判,可以拒绝签发引渡令。如果司法部长签署引渡令,孟晚舟如果不服,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进行司法复核。如果觉得上诉法院判决不合理,她还可以向加拿大高等法院申诉。
这意味着,孟晚舟要面临与加拿大法院的一场诉讼战。
如果孟晚舟被引渡至美国,她还要面对与美国“对簿公堂”。美国司法部1月28日提出引渡申请时,表示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和华盛顿州西雅图的大陪审团提出了23项具体指控,包括银行欺诈、电信欺诈、窃取商业秘密和妨碍司法等。孟晚舟如何与美国司法部申辩以证清白也值得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加拿大警方是按照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方法院提出的逮捕令而将孟晚舟扣留。之后,有关孟晚舟的保释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法院宣布其获得保释。而美国正式申请引渡孟晚舟是美国司法部提出,至于是否引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加拿大司法部长。为何孟晚舟一案是美加司法部和地方法院在发声?美加最高法院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美加最高法院与中国的最高法院有何不同?
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样的联邦制国家中,司法部属于政府部门,以美国司法部为例,它负责的部门有联邦调查局(FBI)、美国法警(USMS)、国家安全局(NSD)等。根据华盛顿州西区法院对华为和孟晚舟的10项指控,窃取商业机密、电信诈骗和妨碍司法公正等更倾向于美国国家安全的考量。这也是为何1月28日,美国代理总检察长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Kirstjen Nielsen)、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出现在美国司法部宣布正式引渡孟晚舟记者会的原因。
美国和加拿大最高法院相对“独立”,尽管美国最高法院和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最高法官分别由美国总统和加拿大总理提名,但他们通常都强调司法独立,不分派系也不服务于任何政党。可以看到,孟晚舟一事爆发后,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一直强调司法独立,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称可能会介入孟晚舟一案后很快引发外界有关“政治干预司法”的担忧。
放到中国来看,中共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共党章中也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共在处理“党”和“法”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与西方所认为的“三权分立”也截然不同。
而从分工上来看,美加最高法院主掌对美国法律的解释权,负责对《宪法》、联邦法律及地方法律的内容做出解释。具体做法体现在最高法院需确保联邦或地方法院对案件的裁决,不能违背《宪法》的原则和条款。
而中国最高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对比可以看出,美国最高法院不负责日常法律纠纷和司法治理的问题,而中国最高法院有一定的“行政色彩”。
中美最高法院的不同,归根结底说来,在于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文化和历史,中国历史上更多的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西方则是地方分权体制,并且,不同国家建立了不同的政治体制,相应地,各国也建立了不同的司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