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一国两制争论背后的“文明的冲突” (图)
习近平在本月初对台湾讲话中表明,统一台湾是“必选题”,只有如何统一可以去谈——是一国两制还是其他。那么大陆提出的一国两制这一制度设计是怎样设计的?台湾真的懂得吗?它的本质又是什么?日前多维新闻专访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博士。此为专访第二篇,将重点从理论上探讨“一国两制”的本质。
一国两制构想从20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成型,初衷是为统一台湾。自1997年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首先得以实践。(图源:VCG)
记者:对比当初香港回归那样一个进程的话,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时候,当时香港社会基本上也可以说是90%的声音都是反对回归的,大概到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出来之后,其实这个话题渐渐也就不再被讨论,是不是也就意味着台湾也会有相似的过程,情绪上都会有爆发的蔓延的过程,但是当大家看到事实已经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时候,其实这个话题也就不再成为一个话题了?
田飞龙:民意可能一夜之间发生改变,一夜之间拥护“九二共识”和“一国两制”,前提是,是否发生了足以促使其改变的政治事实。九合一选举的结果说明,这种转变已在进行之中,只是岛内民意习惯了“维持现状”,对剧烈变迁存在恐惧和不安,因此尚未做好心理准备。骤然面临思考和表态,就只能暂时选择保守性立场。若拘泥于此种暂时的保守性立场,则历史发展便无从谈起。
记者:回到“一国两制”的话题,台湾模式的“一国两制”谁都不知道是什么,但是“一国两制”在香港有过实践。有评论称,“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验其实对“一国两制”这个招牌是有损害的。比如有人称,香港在“一国两制”回归之后,司法独立在过去的这些年中出现了倒退。这是台湾人一直珍视的一些东西,也因此对一国两制产生疑问和恐惧,这对实现两岸统一造成阻碍。
田飞龙:香港近些年尤其从2014年以来,为什么会有大规模社会运动?会产生本土分离甚至港独?原因是香港各阶层,尤其是青年人对自己价值观与生活方式的长期维系信心不足,同时又看不到大陆政治改革的变化,看不到大陆香港化的前景,反而看到的是香港大陆化。的确,这个顾虑是存在的,而这个顾虑的本质是什么?
就是中国模式与西方民主之间的实质性的差异。港台成为了西方体系的一部分,即便回归之后,香港的司法独立、法治与民主方面也严格地保持与西方的一致性,包括香港法院是适用普通法地区的判例,最高人民法院对香港法院并无任何的指导与监督的权力。所以即便有“一国两制”的安排还是感到不安全,会对未来有恐惧,对自己生活被改变表现出不适应。
这背后反映出的总问题是中西方价值观的冲突问题,严格来讲是亨廷顿讲的“文明的冲突”。“文明的冲突”需要的是通过历史演化、人民的交往实践去解决,它无法硬性地在政治上直接解决,也不可能通过一个承诺去解决,只能留给历史,留给人民之间长期复杂的交往实践。
记者:“一国两制”是邓小平提出来的一个充满中国人智慧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但如今也有了近40年的历史了。你认为“一国两制”在这40年之中,这一制度设计和概念有哪些更新和变化?有些人甚至认为,“一国两制”可能已经过时了。
田飞龙:我觉得“一国两制”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它有极大的推广到国际社会的价值。我在不久前受邀请参加了体制内的一次内部外事座谈会,在与某西亚国家代表团讨论中,对方就专门研究了“一国两制”的香港模式,他们希望在该国地区分离主义的解决方案中引入“一国两制”的做法,他们做了大概有70页专门研究报告,希望我们对他们研究报告的要领进行评述并且提出一些建议,这是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就是韩国。韩国大学的法学院有好几个教授在研究“一国两制”的香港模式,希望将这种模式用于解决将来南北韩统一问题。
还有一个欧盟与英国脱欧的例子。英国脱欧之所以迟迟未能通过最终协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北爱尔兰的问题,北爱尔兰地区居民仍希望享受欧盟的一系列条约安排和权利。然而英国一旦脱欧,就意味着北爱尔兰将失去很多权益。所以北爱尔兰地方政治领导人向英国申请参照香港“一国两制”模式制订北爱尔兰自治基本法,授予北爱尔兰高度自治的权力,使得英国脱欧不会影响到北爱尔兰在欧盟内部原有的地位和利益。
所以我觉得“一国两制”它确实如邓小平所讲的,其实有伟大的世界意义与历史意义。
事实上,我们也看到如今全世界出现了各种民族、宗教的矛盾,并且越来越突出,任何国家尤其是多民族国家都会面临着协调不同的制度、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问题。这时如果只从单一的民族角度去讲,会发现解决不了问题,否则就不会出现苏格兰问题,也不会出现加泰罗尼亚、魁北克问题。这些问题都发生在充分民主化的国家,但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而“一国两制”是一个解决民族与制度差异问题的积极方案。
基于以上,我们需要思考,“一国两制”背后的本质和内涵是什么?我认为它不是某一个固化的制度模式,而是一个思考解决差异性问题的科学方法论,或者说它实际上是共产党人辩证法思维在政治问题上的反映。
记者:是一种思维方式。
田飞龙:对,所以“一国两制”应用到某个地方,不能完全照搬,必须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来适用。 多维:在目前以民族国家为主要政治组织形式的世界范围内,因为广泛存在多民族或历史遗留的不同族群、社群共生的问题,“一国两制”应该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田飞龙:民族国家其实是一种比较激进的政治重构方案,这个方案在一战、二战之后成功解决了后帝国的政治遗产继承与分配问题。但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始自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并不能保证这个国家内部的稳定、政治上的团结和巩固。
所以我认为“一国两制”是介乎民族国家与帝国之间的中间模式,它既套在主权秩序框架之下,似乎是威斯特伐利亚国际法体系的一部分,但同时又采取了一些差别安排。比如在中央地方关系里面,它就会采取一些与一般主权性民族国家不同的权力配置方案,另外地方也会享有一种准国际地位,在经济、文化、社会交往方面享有国际性的身份待遇。而这些特别安排又游离出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主权国家体系。因此,它是介乎帝国与民族国家之间的中间性模式,本身有着超越冷战体系对立、帝国与民族国家对立、探索不同制度与意识形态和平共存及良性演化的宪制性智慧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