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23年的商人,曾给落马副部送了800多万(图)
10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陈基鸿等人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等案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罚金30.12亿元,判处被告人陈基鸿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其他被告人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张家春、薛键、王文宏、黄义发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基鸿于2004年9月注册成立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先后实际控制经营60余家境内外公司。
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德正系公司”明显不具备还款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为持续获取资金,按照陈基鸿的指使、授意,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王文宏、黄义发等人利用虚假的仓单或证明文件,骗取多家公司资金共计123亿余元(其中2.7亿余元未遂)。此外,还通过重复质押或将上述伪造货权凭证质押于银行等方式,骗取13家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共计36亿余元。
陈基鸿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审判书中提到,2004年至2014年,“德正系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张家春、薛键及毛小兵行贿。
此前财新网报道,陈基鸿给毛小兵送的钱,高达800多万元。
毛小兵为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2014年4月落马。2017年5月,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宣判,其被判无期徒刑。其中,受贿金额高达1.04亿元。
图为毛小兵
据公开资料,陈基鸿生于广东汕头,新加坡国籍,1990年开始专门从事金属贸易,1993年,他在青海创立了从事铝电解的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其曾入选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以33.5亿元资产排名332名。
2014年4月,毛小兵落马,陈基鸿随之被有关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2000年4月至2009年4月,毛小兵曾主政西部矿业长达9年,先后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03年,西部矿业定向增资,陈基鸿实际控制的湖北鸿骏投资公司认购了14%的股份,成为西部矿业第二大股东。
同样,陈鸿基也给予了毛小兵巨额的经济“回报”。
据毛小兵案判决书显示,毛小兵在“德正系”的连云港博盛贸易有限公司、阳新鸿骏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阳新鑫宝源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向西部矿业出售氧化铝的交易中提供帮助,2005年7月至2012年1月,毛小兵先后三次直接或通过其弟毛双武,索取收受陈基鸿给予的人民币830万元,港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