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瞒报十倍 中国泉港碳九实际泄漏量为69.1吨(图)
本月初发生在中国东南沿海城市泉州的化学品碳九(C9)泄漏事故曾引起广泛关注。北京时间11月25日下午,当地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起事故的调查和处置情况。令人意外的是,通报称该事件中碳九的实际泄漏量为69.1吨,与此前公布的6.97吨几乎相差十倍。
当地政府官员经过调查后认定,造成事故的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号油轮公司无视法律法规,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并存在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等行为。目前,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包括东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内的7人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至少7名对涉事企业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官员受到了停职调查或免职处理。
当地政府最新通报称,事件中实际泄漏的碳九数量为69.1吨,为此前公布的十倍(图源:VCG)
另据事故调查组和生态环境方面的专家团队称,虽然东港石化公司隐瞒了实际泄漏69.1吨碳九的事实,但他们也采取措施吸回大部分油污。根据事发当时的气候条件、潮流潮速等情况推算,专家认为,此次碳九泄漏事件对周边村庄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
中国官媒中新网报道称,当地政府已下拨应急扶持资金5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美元),帮助渔民生产恢复。报道还指,目前渔民捕捞生产活动已逐步恢复,辖区水产品销售逐步回升。
以下是通报全文:
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2018年11月25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
4日起,泉港区陆续通报有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8日起泉州市、泉港区均作了后续通报。事故发生后,泉州成立由市安监会同环保、海洋渔业、公安、港口管理等部门组成,并邀请监委、检察院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经过、责任进行深入调查。今天重点通报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置情况。
一、通报泄漏事故发生经过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2018年11月3日下午16时左右,宁波舟山通州船务有限公司“天桐1号”油轮(以下简称“天桐1号”)靠泊东港石化公司码头,拟接运东港石化公司工业用裂解碳九;晚上18时30分左右,岸上人员开始对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的准备工作。在码头吊机长期处于故障状态下,操作员违规操作,人工拖拽,用输油软管把岸上和船舶联系起来,并用绳索固定软管;19时12分,后方油库通过库区专用装船泵向“天桐1号”货船输送裂解碳九物料。11月4日凌晨,随着潮位降低、船重增加,船体不断下沉,连接岸、船的软管也随之不断下拉,由于连接岸、船的软管两端都被绳索固定,致使下拉的长度受限;0时58分许,强大拉力将软管拉裂,裂解碳九从管壁破裂处外泄。1时13分,码头作业人员发现泄漏,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1时21分,油品停止泄漏;同时,企业立即组织对围油栏内油污进行回收,使用吸油毡吸起了大部分泄漏物,减少了污染面的扩大。
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码头装船操作员工与“天桐1号”船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根本未按照《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进行操作,且现场值守巡查不到位。二是东港石化公司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处于故障状态的吊机没有及时修复。三是故意将软管破裂报告成法兰垫片老化、破损。调查组认定,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的。
二、通报东港石化公司化学品泄漏量的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依据商检机构(第三方)装船储罐前检尺及储罐后检尺对比进行计算,得出的泄漏量为6.97吨。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性质十分恶劣。
(一)订立攻守同盟。东港石化公司对外报告泄漏量为6.97吨。事发当天,东港石化公司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对泄漏量进行严格保密、统一口径,以逃避刑事处罚。调查组进驻后,东港石化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仁再次召开会议,要求涉事人员严守泄漏量为6.97吨的底线。会后,东港石化公司副总经理雷某华再与船长黄某杰恶意串通,要求对外统一宣称事故原因为法兰垫片老化、破损,泄漏量为6.97吨。
(二)精心掩盖,少报32.4吨。经过连日的深入调查发现,东港石化公司最后一次进行裂解碳九装船作业后(10月23-24日),未按照操作规程对罐区至码头的裂解碳九专用管道进行通球作业,11月3日装船前管道处于满管状态,管内物料存余量约32.4吨,没有计入泄漏量。
(三)移花接木,少报29.7吨。更深入的调查发现,11月3日,东港石化公司实际往储罐(G-3005罐)装进3车(量约89吨)的裂解碳九物料,但公司在计量单上把其中的一车登记为装入G-1008号罐,又少报29.7吨泄漏量。
依据商检机构的报告及调查取证结果,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69.1吨。尽管企业百般掩盖,也采取措施吸回了大部分油污,但泄漏事实客观存在,环境影响与社会影响已经形成。
为评估此次泄漏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事故调查组和生态环境部华南科学研究所专家团队,根据事发当时气候条件、潮流潮速等情况进行推算和反演,此次裂解碳九泄漏对周边村庄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
三、通报事故处置总体情况
事故发生后,坚决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防止污染扩大和次生影响。处置过程中,国家、省直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给予大力指导支持。事发当天,省生态环境、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就到现场指导;国家生态环境部第二天就派出专家指导处置。泉州市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常驻一线指挥,泉港区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群众工作、海洋影响评估处置、事故调查等7个工作小组,每天不定时会商,有序开展工作。
(一)组织力量做好现场处置。专家指导、专业队伍为主,快速组织清除污染,4日当天下午,直接影响的海面油污基本完成清理;截至14日,事发海域及附着在修复渔排、礁石、岸滩的残留油污完成清理。4日下午下发通知,暂缓对特定海域网箱养殖水产品起捕、销售、食用,第一时间严控污染区域水产品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