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的恶果!18岁华裔从加拿大带回两箱大麻回国,面临死刑!(组图)
人只能活一次,还是保命要紧,别等着天上掉馅饼!
人为了想发财,真的是啥都能做得出来。以前咱在网上经常看到有人“人肉”各种毒品来往国家之间,进行非法走私,如今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后,大麻也被加入了“带货”行列。最近就有一个“帮带”了100公斤“货”的18岁中国香港男青年就在过海关的时候栽了。
这位姓杨的大哥是一名跟车送货散工,不知道是不是香港的房价实在变态得吓人,老板的压榨实在可怕,导致小杨想钱想疯了,在看到网上有人招募“帮忙从加拿大带两箱行李回香港,就能得到10万港元报酬,还能在加拿大免费玩一圈”的广告,就连忙跑去应聘了。
然后小杨成为了被选中的“幸运儿”,美滋滋地在加拿大浪完一圈后,星期六(11月10日)就带着两个超级大的行李箱飞回香港了。
结果一到香港机场海关,就被开箱检查了......这两箱行李里有整整30公斤大麻,市价约687万港元(约100万加元),用真空胶带独立包装,再混杂了一大堆衣服。圣诞和新年假快来了,这些大麻一旦成功“着陆”,将会由毒贩子分销。而小杨也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带的物品为大麻。
如今,小杨因涉嫌贩毒被捕,面临十五年的牢狱之灾,甚至是死刑。警方也在继续调查大麻来源、分销地点以及幕后主脑,不排除还有更多人被捕。警方也劝说各位青少年千万不要贪图“赚快钱”,被不法之徒所利用。
而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目前,战争罪、侵略罪、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灭绝种族、贩卖毒品、贩卖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航空器劫持等行为也已被有关的国际条约确定为缔约国合作惩治的罪行。
如果是跨国的贩卖毒品罪,根据普遍管辖,不论逃到哪个国家,都会被制裁!
人只能活一次,还是保命要紧,别期待着天上掉馅饼!!!